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自幼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雙親,並感念父母的生養之恩,於是就用兩根木頭刻了雙親的雕像,供奉在廳堂,來寄托自己的思念。丁蘭每天早上必定向木像請安,出門前向木像告別,晚上回來向木像報平安,一日三餐都要先敬木像,凡大小事情都要和木像商量,真所謂“侍之如生”。久而久之,丁蘭就把雕像當成了自己的親身父母。後來,丁蘭娶了妻子,並要求妻子好生對待木像。開始,妻子還能做到,可時間一久,妻子便有些怠慢和不恭敬了。

一次,丁蘭外出,妻子在家無聊,竟好奇地用針去刺木像的手指,木像手指竟然流出了像血一樣的液體。晚上,丁蘭回到家,給木像請安時,發現木像眼中垂淚,好像很委屈的樣子。丁蘭感到奇怪,就問妻子,妻子告知實情,丁蘭非常氣憤,遂妻子休棄。

這個故事便是丁蘭刻木事親的故事,正因為感人,所以被收錄在《二十四孝》當中,成為“孝道”的典範。

古語雲:“樹欲靜而風不止,人欲養而親不在。”這句話勾起筆者很多感想,人生的一大悲哀就是“人欲養而親不在”,所以,當父母健在的時候,子女一定要孝順啊!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後悔莫及。曾子也曾說過: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意思是說,孝有三點,一是尊敬、敬重自己的雙親,其次是自己的行為不要使雙親蒙羞,最後是要贍養父母。可見,物質上的贍養是“孝”最低層次的要求,最重要的是子女對父母精神上的慰藉。所以,我們除了提供給老人物質保障外,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加強和父母心靈上的溝通和交流,讓老人心靈舒暢,這才是最大的孝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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