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於列寧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幾段論述譯文的商榷(1 / 2)

社會主義社會,是我們共產黨人終生為之奮鬥的理想社會的初級階段。什麼是社會主義社會,我們中國共產黨人大多數是依據馬、列的科學論述,形成自己的概念的。但是,有一些人們常常援引的列寧的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論斷,其漢譯文在我看來是不夠準確的,因而影響了人們準確地把握列寧的思想,在我國思想理論戰線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亂。對此,有必要提出來商榷。擇其要者,舉以下三段。

一、“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

這句話出自列寧在1919年所寫的《無產階級專政時代的經濟和政治》一文,見《列寧全集》中文第1版第30卷第92-94頁、《列寧選集》中文1972年版第4卷第92-94頁。這一段譯文,既可以作“社會主義就是消滅了階級”解,也可以作“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的過程”解,而人們多半是作後一種理解的,即認為按照列寧的觀點,社會主義社會時還有階級,但是它們是在消滅的過程中,因此社會主義社會是從有階級社會至無階級社會的過渡階段。這種理解是不符合列寧原意的。筆者查找了《列寧全集》莫斯科俄文第5版第39卷第279頁等處,原文為“Coциaлизмеctьуничтожениеклассов”。“消滅”一詞,用的是由完成體和未完成體動詞共同形成的動名詞“уничтожение”。此類動名詞,根據不同情況,有時作未完成體動詞的動名詞,即作為過程解,有時則作為完成體動詞的動名詞,即作為過程的結果解。此處,列寧是作為過程的結果來使用的。這可以從他在此前後的論述作出判斷。

在此之前,1917年8-9月,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說,在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國家正在消亡,因為資本家已經沒有了,階級已經沒有了,因而也就沒有什麼階級可以鎮壓了”,“在這裏……全體公民都成了一個全民的、國家的‘辛迪加’的職員和工人”。與此同時,即1919年5月,列寧在《關於用自由平等口號欺騙人民》的報告中說,“工農之間還有階級差別的社會,既不是共產主義社會,也不是社會主義社會”。在此之後,1921年3月,列寧在一次演說中又說,“因為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筆者注:原譯文如此),而既然存在著工人和農民,也就存在著不同的階級,因而也就不能有完全的社會主義”(《列寧選集》第4卷,第486頁),等等。由此可見,列寧前前後後的思想是清楚的、一貫的,即認為:社會主義就是已經消滅了階級的社會,而還有階級差別的社會,則還沒有建成社會主義。“уничтожение”一詞,在這裏顯然是作為完成體動詞的動名詞,即作為消滅過程的結果來使用的。因此,我以為,此句譯作“社會主義就是階級的消滅”或“社會主義就是消滅了階級”比較確切。

二、“……如果合作社普及到土地社會化和工廠國有化的整個社會,那它就是社會主義了”

這段話出自《“蘇維埃政權的當前任務”一文的初稿》,見《列寧全集》第27卷(中文第1版,以下從略)第197頁。這一段譯文一般都理解為:在土地社會化和工廠國有化的社會裏,當合作社普遍建立,或者說,實現了全盤合作化,也就是建成了社會主義。我國理論界的一些同誌就是根據這種理解,判定我國1956年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的。但是,這種理解是不符合列寧原意的。列寧的原文是:“Kооператив,еслионохватываетвсеобщество,вкоторомсоциализованаземляинацианализорованыфабрикиизаводы,естьсоциализм。”(《列寧全集》第36卷,莫斯科俄文第5版,第161頁)意思是:如果土地社會化和工廠國有化的整個社會為一個合作社所囊括,那它就是社會主義了。這就是說,當整個社會都變成為一個統一的合作社,即實現了整個社會的全民的所有製時,那它就是社會主義社會了。這同列寧在別的一些場合的說法是一致的。1918年11月16日,列寧說,“社會主義社會就是一個統一的合作社”(《列寧全集》第28卷,第181頁);次日,列寧又說,“在沒有成為叛徒以前很久,考茨基說得很對:社會主義社會就是一個大合作社”(《列寧全集》第28卷,第204頁)。

因此,此段譯文應按列寧原意加以修改。事實上,緊接此句譯文後麵的話,已經很好地說明了列寧的上述原意。那段話是:“當資產階級在政治上和經濟上被剝奪以後,蘇維埃政權的任務顯然(主要)在於把合作社機構普及(筆者注:此處的‘普及’原文確為‘普及’。)到整個社會,使本國的全體公民都成為全民的合作社社員,或者更確切些說,成為全國合作社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