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派吳學士前往容美,是因為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十一月二十日皇帝有一道特別的諭旨。
那日深夜亥時,京都圓明園一片靜寂,但暢春園淡寧居大殿裏依然燈火通明,雍正帝仍在批閱奏折。他擱下朱筆,對著放置在案頭上的兩折奏帖深思起來,那是容美宣慰使司田旻如上奏的。
對於容美土司,雍正之所以處置特別謹慎,不僅因為它盤桓這一地區曆史最長、勢力最大,武力強迫風險很大;而且這宣慰使司田旻如還是作過康熙皇帝侍衛的人,由康熙直接任命的,應該盡量爭取他自動歸化。
早在幾年前,相鄰的忠峒土司田光祖就曾經告發他們坐大侵掠、悖逆不軌。宣慰使司田旻如居然按九五之尊的規格蓋造司衙,閹割土民充當內府家奴,還將自稱是吳三桂之孫的無賴遊僧吳金枝還俗,嫁以田氏家族之女為妻,差他勾結黔地苗民,到處招納兵勇。
雍正帝考慮這些事情直接冒犯皇權,實屬罪大惡極,如果明示就不能不派兵征討,恐將激成叛亂;因此佯作朝廷不知,隻叫湖廣總督邁柱一麵勸告其自行折減司署衙門、釋放閹人,一麵暗中追查吳逆,以體現天恩懷柔,促其悔改。
這年五月二十二日,湖廣總督邁柱又將田旻如“阻險自雄、酷斂淫行、奪人妻女、殺人家口”等種種狂悖暴行列款題參,斷言“田旻如實為土司之罪魁、土民之大害。此官一日不除,眾土民一日不得安枕”。雍正帝終於決定對容美土司實施改土歸流。為了不造成大的震蕩,他考慮再三,覺得采取恩威並用、政治爭取和軍事壓迫相結合的辦法,逼使就範。雍正諭示內閣:
“今邁柱既奏該土司劣跡種種,實為地方之害難以姑容,自應改土歸流,使眾土民共享升平之福,但必須經理妥協,俾無驚擾。著邁柱將田旻如劣跡另行具疏參奏,侯朕將伊調來詢問,再降諭旨,欽此。”
雍正帝的意圖,是一方麵要邁柱將其參奏暫時保密,由朝廷調田旻如來京覲見皇上,當麵詢問;同時讓周邊的疆吏采取必要的軍事部署,形成一定的軍事壓力,防備其異動。這樣一來不僅可以考驗田旻如對朝廷的真實態度,讓他進則就範、退則背理,被動挨打;而且可以顯示聖上仁慈、皇恩浩蕩,隻讓地方官吏去唱黑花臉。
沒有想到那田旻如也不是省油的燈,他老奸巨猾,並不輕易上鉤,卻兩番上書自辯推諉。先是於十月四日奏稱雨水成災,要撫恤荒民,不能及時來京,又於十一月初七日上了一道絕命奏折,赫然寫著《屈抑難伸籲天請命》,奏稱:
“……湖省各員立意架詞以相傾覆……四路大兵塞徑,必欲激動土蠻,以實臣悖逆之罪,不但事出萬難,且令臣瞻天無日,為此急切上陳,懇求皇上天恩,全臣微軀。倘一時土民無知,現今驚惶朝日,風鶴皆恐,臣雖百計安輯,而其民情終屬狐疑。或於邊方大路小徑中有一生傷官兵漢民之處,則臣罪萬死莫贖矣。為此急切冒罪待命之至,謹具奏以聞。”
雍正帝不禁露出微笑,尋思此人若從速來京,則是非曲直不辨自明,他推諉遲挨,則跡似頑抗,現在籲天請命,看來已經被逼得走投無路了。
這正是收網的時候,豈能姑息放縱,雍正帝便提起朱筆批道:
“使不得。汝作速來京好,略再加以推諉,抗違之罪,則朕雖欲寬汝,而亦不能矣。”
他擱筆移開奏折,伸手往暖爐上烘了烘。
雍正皇帝處理朝政十分勤勉認真,大小奏折都必須親自過目批閱,近年雖然感覺精力不支,但仍然事事深思熟慮。他想到邊省總督采取軍事壓迫是完全必要的,曆朝中央政權都會這樣處置,但為了避免地方官員不實過激,還是不能偏聽一麵之詞,以免政治上被人非議,便諭示內閣派員到實地考查容美土司的情況。辰時,他又特別給內閣下了一道諭旨。
內閣軍機奉諭,宰相張廷玉便委派吳靜庵前往容美地區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