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孫子兵法》十三篇的整體框架中,《軍爭篇》堪稱一道分界線。陳啟天曰:“本篇以前,如《計》、《作戰》、《謀攻》、《形》、《勢》、《虛實》等篇,皆泛論尚未實行戰鬥前之要務,必須預為講求者。自此以下各篇,乃分論關於實際戰爭之各事,臨敵決勝必須注意者。”可知此前的六篇探討的是較為抽象的軍事理論,從本篇開始,《孫子兵法》進入到對實戰問題的研究。自本篇至《九地篇》的五篇,被李零概括為“戰鬥組”,最後兩篇則為“技術組”。“軍爭”意即兩軍爭利。兩軍相爭有無數環節,本篇聚焦於行軍,探究的是軍隊如何利用行軍爭奪先機,順利到達預定戰場。

孫子一開篇便根據實戰經驗,指出在兩軍對壘、即將決戰之前,通過行軍搶得先機,掌握戰場上的主動權可謂最難實施;進而揭示了落實這一環節的難點,即“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要求決策者在調動部隊行軍時,需有辯證思維,要懂得“迂”與“直”、“患”與“利”之間的轉換規律,以實現“後人發,先人至”的行軍效益。

兩軍各爭先機之利,在這一競爭過程中,不要隻看到它的好處,還要看到其中潛藏的危害。孫子在第二段首先指出:“軍爭為利,軍爭為危。”接下來著重分析了在行軍的過程中,如果處理不好速度與糧食輜重、速度與士卒體質等關係,將會導致最後決戰的失敗。一味追求速度,而丟棄武器裝備、後勤物資,這種做法是十分危險的。作者鄭重指出:“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孫子兵法》的《作戰篇》已充分論述了物資裝備的重要性,此處從“軍爭”的實戰角度再次凸顯了它的價值。除了《作戰篇》的題旨,其他篇章的一些重要思想,也在本篇當中得到了呼應與貫徹。第三段的“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是對《謀攻篇》“伐交”、“伐謀”思想的運用;“兵以詐立,以利動”,是《計篇》“勢者,因利而製權也。兵者,詭道也”的回響。

第五段提出了“治氣”、“治心”、“治力”、“治變”的“四治”說。如果說其中“避其銳氣,擊其惰歸”的“治氣”,“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陣”的“治變”,以及“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的“治力”,是落實了《計篇》的“詭道十二法”、《虛實篇》的“避實擊虛”等作戰原則的話,那麼“以治待亂,以靜待嘩”的“治心”,則是對《作戰篇》“故殺敵者,怒也”的軍事心理思想的深化,明確顯示了部隊心理建設的重要。“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將士若無良好的作戰心態,則將導致兵敗如山倒的嚴重後果。

本篇篇末的“用兵八戒”——“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分別從地形、計謀、心理、強弱等不同角度研究敵人,指出以上八種狀況絕不可用兵。八句之中出現了七個“勿”字,加強了表達的力度,以便將帥牢記“八戒”,謹慎用兵。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一〕,合軍聚眾〔二〕,交和而舍〔三〕,莫難於軍爭〔四〕。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五〕。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六〕。

〔一〕將受命於君:李筌曰:“受君命也。遵廟勝之算,恭行天罰。”《淮南子·兵略》曰:“凡國有難,君自宮召將,詔之曰:‘社稷之命在將軍,即今國有難,願請子將而應之。’將軍受命,乃令祝史太卜齋宿三日,之太廟,鑽靈龜,卜吉日,以受鼓旗。”

〔二〕合軍聚眾:曹操曰:“聚國人,結行伍,選部曲,起營為軍陳。”

〔三〕交和而舍:曹操曰:“軍門為和門,左右門為旗門,以車為營曰轅門,以人為營曰人門,兩軍相對為交合。”舍,止,止宿。

〔四〕莫難於軍爭:李零說:“從出兵到交戰,過程很長。中間是什麼?是‘走’,主要時間都花在‘走’上。”“戰爭全過程,不外兩個字:‘走’和‘打’。‘走’和‘打’,哪個更重要?好像是‘打’。但‘打’有小打,有大打。小打,殺傷敵有生力量,很重要,但不是目的,……大打是什麼?大打就是決勝。決勝靠什麼?全靠一個‘走’字。”軍爭,指兩軍在戰前爭奪於己有利的先機。

〔五〕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張預曰:“變迂曲為近直,轉患害為便利,此軍爭之難也。”

〔六〕“故迂其途”五句:杜牧曰:“上解曰以迂為直,是示敵人以迂遠;敵意已怠,複誘敵以利,使敵心不專;然後倍道兼行,出其不意,故能後發先至,而得所爭之要害也。”

【譯文】孫子說:大凡用兵打仗的規律是,將領從國君那兒接受命令,聚合民眾,組成軍隊,此後一直到兩軍軍門相對,遙相宿營,即將開始會戰,這一期間沒有什麼與兩軍各爭先機之利更困難的了。兩軍各爭先機之利的難點,在於如何把看似迂回的路線變得近直,把患害轉成便利。所以要故意走迂回的道路,並以小利引誘敵人,比敵人晚出發,卻比敵人早到達會戰地點,這才是懂得了將迂回路線變得近直的奧秘。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一〕。舉軍而爭利,則不及〔二〕;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三〕。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四〕,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五〕,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六〕。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七〕。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八〕。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九〕。

〔一〕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李零說:“軍爭是兩軍爭利,拚速度,搶時間,但高速後麵有高風險。一是輜重,如果把輜重全部帶上,速度肯定上不來。二是協同,速度快了,就會有人掉隊。所以軍爭,既是一種‘利’,也是一種‘危’。”為,有。

〔二〕舉軍而爭利,則不及:梅堯臣曰:“舉軍中所有而行,則遲緩。”

〔三〕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曹操曰:“置輜重,則恐捐棄也。”委,丟棄,拋棄。輜重,指部隊行軍時攜帶的軍械、糧草、被服等物資。捐,棄,丟失。

〔四〕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曹操曰:“不得休息,疲也。”卷甲,卷起盔甲。趨,急走,急行軍。處,止。

〔五〕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陳啟天曰:“古代交通工具不備,行軍速度以日行三十裏為常則,日急行六十裏為倍道,夜亦急行為兼行。以如此急行軍,趨赴百裏遠之地以爭利,則三將軍皆有被擒之危險。”倍道,使行軍路程加倍。兼行,不停地行軍。三將軍,指上、中、下三軍的主帥。

〔六〕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李筌曰:“行若如此,則勁健者先到,疲者後至。軍健者少,疲者多,且十人可一人先到,餘悉在後,以此遇敵,何三將軍不擒哉?”勁者,指士卒中的強健者。疲者,指士卒中的疲弱者。十一,十分之一。

〔七〕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張預曰:“路不甚遠,十中五至,猶挫軍威,況百裏乎?蹶上將,謂前軍先行也。”蹶,挫敗,折損。上將軍,指先頭部隊的將領。

〔八〕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杜佑曰:“道近,則至者多,故無死敗。古者用師,日行三十裏,步騎相須;今走而趨利,三分之二至。”

〔九〕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曹操曰:“無此三者,亡之道也。”李筌曰:“是以善用兵者,先耕而後戰。無委積者,財乏闕也。”朱軍說:“(此處)闡明了戰爭對於後勤保障和國家軍事物資後備的依賴性。”“現代軍隊的武器、裝備器材以及運載工具,類別繁多,造價昂貴,戰時消耗量大,維修困難。因之前方對後方的依賴,不僅要求各類成品有較充足的儲備,而且要求能及時進行運補和維修,並須在戰時大量生產,對後方勤務的要求大大超過了舊時代戰爭的要求。所有這些,如果在戰前考慮不周,便會使戰爭導致失敗。”委積,指物資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