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他說:愛可去,情可在。仿佛案頭的一盞燈,獨自微熹,發出熱情的嗓音。
還有關於較真的話題、關於酒的話題、關於識人的話題、關於選擇的話題……都是人生的話題和生活的邏輯,既見內心,也省時世;似乎是常識,卻耐人尋味;仿佛四處黑茫,心中有光。
這樣的散文是思想的,也是內心體驗與認識世界的魔鏡,以哲學的目光,穿透了事物的表象。它讓我們以相對更為直接的方式對人生、生活、社會重新認識。同樣,這樣的散文在敘述和思考中,也不斷完善著對這個世界的哲學認識,它把事物的表象,以生活體驗的語言呈現出來,而在語言的背後又將社會現實的存在鏡像,落實到自我內心,進行自我驗證。
這樣的文字是從內心生長出來的。
作家在觀察世界的同時,如果也能觀省自我,通過對自我的觀省再反觀他人,所達到的洞察力,會遠遠超過對事實的客觀描述。作家所以不滿足對真人真事純客觀的報道而訴諸文學,也因為通過文學的手段可以達到對人世更深刻的了解,哪怕這種觀察出自於作家個人,有其局限,但記載的卻是人真實的感受。在這部《密林中行走》,以及上一部《保持生活的痛感》中,海龍先生就是回到了觀察者的身份,以一雙冷靜的眼睛看這人生百態,並同樣清醒內省自己,讓文字有更貼近真實的可能。這樣的文字通常首先是寫給作者自己看的。在私人日記中記錄的通常都是真實的,除非想到有一天別人可能偷看,這才訴諸隱語。但要是通篇都是隱語,弄得連自己都看不懂,這日記也就不必再記。作家所以寫作,而又不指望靠這文字謀生,總得確有所感,不吐不快,這樣的寫作當然不必去討好讀者,而這正是文學的初衷。
一個人如果從文學中得到些感觸,有所感動或醒悟,這就夠了。文學倘若能喚起人思考,這文學就具有必要,而喚不起人思考,這文學也就可以結束了。當文學喚起人的感受又促使人思考之時,那就沉浸在這感受中去體會其中的意味——這時候,讀者和作者大抵在相近的緯度上,有所溝通。一個個孤獨的個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理解,而人與人之間要是達不到起碼的理解,爭鬥和暴力就難以避免,當然也就談不上寬容與憐憫。雖然人與人之間相互如此難以理解,封閉在各自的經驗裏,借助文學卻多多少少得以溝通。文學要是還有點意義,大概也就在這裏:寫作不再是淩空蹈虛,而是實實在在地與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結盟;寫作也不再是守護知識、觀念、技術或形式,而是守護個人的內心經曆對這個時代的經驗與證詞。
《密林中行走》從個人的感受出發去認識人生,恢複一切渺小、卑微、瑣碎的事物在作品中存在的權利,並使之成為生活意義的真正建築者。這樣的寫作不如說是出自一種寫作者的態度,也就是說他把自己切實作為一個生活的觀察者,並且把這種觀察貫穿於寫作的始終,保持觀察所必需的距離,從而讓我們的閱讀獲得一種啟發和領悟,並在領悟中穿越紛繁的生活表象,在時間之中“看見”人生的通達,看到審美的多層次性。
散文被稱為是業餘的文學,就在於它常常是一種生活偶得,難以製作,也拒絕虛構,如朱光潛所說,“心裏怎麼想,手裏便怎麼寫”。海龍先生的散文就是找到了很好的感性經驗和生活細節來解析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得所悟,因而所寫文字,既保持著對人間生活新鮮的發現,又為我們提供了質樸、誠懇的現實經驗,讓我讀到了文章散淡優美的氣質和風貌。
在《密林中行走》,他無所不談,但“道”在其中。文章如行雲流水,但似乎也還有些未過我癮之處,如果能更迂回、更鋒利一些,或能多一點如杜甫所說的“沉鬱頓挫”,可能更好些。祝海龍先生再出大作!
是為序。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