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捌 理論縱橫(3)(1 / 3)

影響公安形象的負麵宣傳及對策

研究文章一定要“抓問題”。隻要問題抓得準,破題就很簡單。在全國公安工作中有些問題可說到了“形而上學”猖獗、“唯心主義”橫行的地步。比如破案分任務、下指標,有些地區根本沒有吸、販毒的,非要給人家下全年破毒品案件1公斤以上的任務;有些地區基礎工作做得好,防控周密,沒有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反而還要受到批評;政府官員執政能力低下,處處濫用警力“擦屁股”,一有“風吹草動”,如臨大敵,全體備勤,取消所有假期,民警成了“救火人員”,疲於奔命,公安機關成了永遠無法停轉的“陀螺”,隻有累死的份兒;“有困難,找警察”這樣“包打天下”的口號提出後,上演了民警給懶漢打豆漿、買油條送到床邊和入廁大便忘帶擦屁股紙叫民警送去的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事;而“開門評警”“揭短亮醜”無異於引火燒身,自毀長城,真是不一而足,舊問題沒有解決,自個還在那兒製造更多的新問題,真是悲哀!

所謂負麵宣傳,是指對非正麵典型的人與事的宣傳。如果對公安的個別負麵現象,通過各種形式進行非理性的片麵誇大、渲染,甚至影射、歪曲等,超過一定範圍和程度,那麼,將直接影響甚至損害公安隊伍的形象。

從我國近年實際情況看,影響公安形象的負麵宣傳範圍較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影視。這些年我們花大量外彙購買的境外影視片,不少是反映警察生活的。有些片子裏麵,不是警察局長道貌岸然,暗地與大毒犯沆瀣一氣,就是警察徇私枉法,與地痞流氓狼狽為奸,魚肉百姓。這些影視不外是告訴人們:警匪一家。故事雖然發生在國外或我國早期二三十年代,但因過多、過濫,充斥銀幕銀屏,極易誤導,使人陷入迷茫,甚至認為是在借外諷今、借古諷今。

書刊。在國內出版的書籍裏,隨手翻一本,不難找到有損公安形象的描寫。有個出版社前年出版的一套叢書中,有一篇文章這樣寫道:“每每看到吆五喝六、罵罵咧咧的警察,或拎警棍,或舉皮鞭,轟牲口般把一幫民工攆去……”筆者也曾到過包括北京在內的不少城市,從未見到有頭戴國徽的人民警察舉著皮鞭,把民工像牲口一樣趕來趕去。這種描寫是否有些過頭了呢?至於一些地攤雜誌中,對公安的負麵報道更是俯首可拾,比比皆是,什麼《一個公安局長的墮落史》《縣公安局長與風流蕩婦》等,不一而足。即使在國內出的一些正規刊物中,有些寫公安隊伍中個別腐敗分子的稿子,不是分析根源,警省世人,而是對其犯罪過程的細節不惜筆墨,大加渲染。

報紙。現在不少報紙都辟有《法製園地》之類欄目,用以宣傳法律知識,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廣大群眾,作用是明顯的。然而,有些報紙對公安人員違法犯罪的稿件登載過多,特別是有些小報,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尤為突出。不少地攤小販兜售的所謂《法製增刊》等,從標題到內容,都十分聳人聽聞,有些顯而易見是純粹編造出來的。

傳言。而今社會上貶低公安形象的謠言不少。筆者曾在某培訓班聽某黨校一教授講課,他竟然也引用什麼“以前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頭戴烏龜殼,兩邊貼膏藥,正事不會幹,光把壞事做”之類“民謠”,盡管他企圖證明另一個問題,但卻引起哄堂大笑。這些顯然經過別有用心的人加工過的傳言,但是由老師在課堂上講出來,不論出於何目的,負麵效應是很大的。我們說,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是對的,分析辨明某些危害也無可非議,但一定要注意場合,視其對象,把握分寸,否則就會適得其反。

以上表現,究其原因:

正麵宣傳乏力。新中國成立以來,成功反映警察生活的有影響的力作屈指可數。依我個人之見,影視數得上的僅兩部,一部是早期的電影《今天我休息》,另一部是1997年播出的電視連續劇《英雄無悔》,筆者很為這部電視劇喝彩。反映警察生活的大手筆的文學作品更是少得可憐,有影響的幾乎沒有。新聞報道中,反映偵破案子的多,反映幹警敬業愛崗、默默奉獻的正麵典型少。公安宣傳的力度、深度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求。

查堵不到位。引進影片缺乏精品意識,不是優中選優,從嚴控製,致使一些不好的片子乘虛而入。有些新聞出版部門受利益驅動,片麵迎合少數讀者獵豔好奇的低級趣味,不講職業道德,降低文化品位,褻瀆精神文明。街頭地攤小販兜售的有些書刊、報紙,明顯屬非法出版物,卻無人過問,任其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