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企業,一個員工不論能力有多強,不以企業利益為重就不能算合格的員工;一個隻知道追求私利的人,隻會給企業帶來損失。
一家企業有兩位資深的主管,兩個人為了爭名逐利而明爭暗鬥,雙方都不甘失敗,不願為了組織的整體利益而退讓一步,更不要說是讓對方獲利了。這樣,雙方僵持了一年,給相關部門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最後,總經理隻好親自出馬,把兩位主管找來,叫他們澄清他們對組織所擔負的責任,他們兩個人都不承認自己對整個企業大局負有責任,既然是這樣,總經理隻好讓他們都走人。
身為主管都不能意識到自己對企業大局負有責任,他的員工又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意識呢?那麼整個企業不就如同一盤散沙了嗎?各個部門各懷心思,同床異夢,企業還能生存和發展嗎?企業的所有成員都應對整個企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某零售業經理有一次在一家超市視察時,看到一名雇員對前來購買非自己所管物品的顧客態度冷淡,甚至對顧客發脾氣,令顧客極為不滿,他自己卻毫不在意。這位經理對雇員說:“你的工作就是為顧客服務,讓顧客滿意,並讓顧客下次還想到我們這裏來,但是你的所作所為是在趕走我們的顧客。你這樣做,絲毫沒有擔當起自己對集體的責任,反而使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害。你無視自己的責任當然會失去企業對你的信任,一個不把企業當成是自己的企業的人,就不能讓企業把他當成自己的人,所以你被解雇了。”
這裏,這位經理沒有把員工的問題簡單地視為服務態度的問題,而是看到了態度惡劣背後的問題——對全局責任感的缺乏。缺乏全局責任感的員工,不會視企業的利益為自己的利益,當然不會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影響到企業的利益而感到絲毫的愧疚,又怎麼可能設身處地地為企業著想?解聘這樣的員工,對員工而言是一次深刻的教訓,至少讓他明白,在任何時刻,全局利益是企業和員工生存的根基。
全球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沃爾瑪,對員工的錄用很簡單也很重要的一個標準就是要求其具有全局責任感。現在,這個簡單的標準已轉化為沃爾瑪企業的一種重要的精神。因為有全局責任感的員工會把顧客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方設法滿足顧客的所需所求。
《對陣——和零售巨人競爭》的作者肯尼·斯通曾經有過這樣的親身經曆:當他需要買一個過濾器時,他先到五金商店去詢問,但是他們沒有貨;他於是又去了當地的沃爾瑪商店,他們那裏也沒有貨。第二天,斯通按照同樣的路線走了一遍,五金商店仍然沒有貨,而沃爾瑪的陳列架上已經擺上了最新款的過濾器。於是,肯尼·斯通說:“我知道再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到哪裏去購買。”
沃爾瑪的員工在顧客問及他們任意一種商品在哪裏時,他們不僅能指出商品所在的位置,而且還會親自帶顧客找到這種商品。這就是沃爾瑪員工的顧全大局的責任意識。
今天的企業和組織中,最受歡迎和器重的就是顧全大局的員工。如果你能將顧全大局、將為大局利益著想視為一種當然的職業責任,並勇敢擔當的話,你就已經走入了老板的優秀員工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