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英國所有權的合法化(2 / 3)

杜利埃在其《民法論》中說:“為了使財產所有權的問題不致過久地遷延不決,從而妨害公共利益,擾亂家庭的安寧和社會事務的穩定起見,法律規定了一個期間,超過了這個期間,法律就拒絕受理恢複財產所有權的請求,並通過使占有和所有權結合起來的辦法,把占有那種由來已久的特權歸還給它。”

卡西奧道爾①在談到所有權時說,在訴訟狂的暴風雨中,在貪欲的洶湧的浪潮中,所有權是唯一可靠的港口(Hicunusinterhumanasprocellasportus,quemsihominesfervidavoluntateprterierint;inundosissemperjurgiiserrabunt)。①卡西奧道爾,羅馬百科全書派,大約生於480年,死於575年前後,他的著作見米尼的《神學通論》第69、70冊。——原編者。

所以,按照這些作家的說法,時效是保持公共秩序的手段,在某些場合是恢複取得所有權的原始方式的措施,是民法上的一種擬製,這個擬製的全部力量是從解決爭端的必要性中產生的,不然的話,這些爭端就無法解決。因為,如格老秀斯所說,在本質上,時間是不能產生任何效果的;一切事物都是在時間中發生的,但沒有一件是由時間造成的;所以,時效或由於時間的推移而取得權利,是一種相因成習地采用的法律上的擬製。

但一切所有權必然是從時效,或者是從羅馬人所說的那種長期占用開始的;也就是說,是從持續的占有開始的。所以我首先要問,占有怎能由於時間的推移變成所有權呢?你可以隨意假定占有期間多麼長久;你可以幾年和幾百年地繼續占有,但你永遠不能使那本身什麼也創造不出來的、什麼也改變不了的、什麼也更換不了的時間把一個用益權人變為一個所有人。至於民法承認一個多年保持其地位的誠實的占有人可以有權不被一個突如其來的人所剝奪,它這樣做也隻是證實了一個已經受到尊重的權利;這樣采用的時效製度也隻能說明占用人可以保持二十、三十或一百年以前就開始的那種占有。但是,當法律宣稱時間的推移可以把占有人變成所有人的時候,它就認為一種權利可以沒有產生的原因而被創造出來;它毫無理由地改變了對象的性質;它用立法手續把一個不容立法的問題規定了下來;它越出了它的職權範圍。公共秩序和個人的安全所要求的隻是保障占有。為什麼法律卻創造了所有權呢?時效曾經是一種對於未來的保證;為什麼法律把它變成一個特權的問題呢?

因此時效的根源和所有權本身的根源是相同的;既然所有權隻能在嚴格的平等條件下得到合法化,時效也不過是為了確保這種寶貴的平等而必須采用的成千種形式的另一種。這並不是無謂的歸納,並不是牽強附會的推斷。一切法典的條文都可以證明這一點。

的確,如果所有的民族由於一種正義的和自保的本能都已承認了時效的效用和必要性,如果它們的宗旨是借此保護占有人的利益,那麼它們能對那種因外出經商、戰爭或被俘而不通音訊的遠離家庭和祖國的無法執行任何占有行為的公民不加照顧嗎?不能。所以,在把時效引用到法律上去的候候,人們就承認所有權可以僅憑意願(nudoanimo)而得到確保。可是,如果所有權僅憑意願就能得到確保,如果它隻能由於所有人的自願行為才能喪失,時效有什麼用呢?既然所有人隻要表示有此意願就可確保他的所有權,那麼對於因時效而消滅的所有權,法律怎麼就敢推定所有人是有過拋棄它的意願呢?什麼樣的時間推移能承認這種推測呢?法律根據什麼權力用剝奪他的財物的方法來處罰所有人的不在場呢?啊,剛才我們已經看到時效和所有權是同一的東西,而現在我們又發見它們是互相破壞的!

格老秀斯覺察到了這個矛盾,他對此所作的解答是這樣的奇特,所以值得把它摘錄下來:“哪裏會有這樣一種缺乏基督教徒精神的人,”他說,“他為了一點無關緊要的東西,就願意永久成為一個侵占性的占有人呢?如果他執意不放棄他的權利,這種情況是必然會發生的。”(Benesperandumdehominibus,acproptereanonputandumeoshocesseanimout,reicaduccausa,homi-nemalterumvelintinperpetuopeccatoversari,quodevitaris-pènonpoteritsinetaliderelictione.)天哪!我就是這樣的人。哪怕會有一百萬個所有人在最後的審判以前要在地獄中受炮烙之刑,我還是要責備他們從人間的財物中搶去了我的那一份。對於這個有力的理由,格老秀斯回答說:與其進行訴訟、擾亂各民族的和平和煽起內戰,還不如放棄一個發生爭執的權利。隻要我得到賠償,我可以接受這個論證,如果人們願意的話。但是,如果人們拒絕給我賠償,那麼富人的寧靜和安全與我這樣的無產者又有什麼相幹呢?我對公共秩序也像對所有人的安全那樣毫不關心。我要求過勞動者的生活,否則我寧願戰鬥到死。

不管我們走向哪一方麵,我們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時效是所有權的一個對立麵;或者毋寧說,時效和所有權是同一原理的兩種形式,但這兩種形式是用來互相糾正的;新的或舊的法學主張要把這兩者調和起來,這是一個不小的謬誤。的確,如果在所有權的規定中,我們隻能看到一種要保障每個人都有一份土地和勞動權利的願望,在虛有所有權與占有的分離中,隻能看到一種對於外出的人、孤兒以及所有不知道或不能保護自身權利的人們的保護;在時效製度中,隻能看到一種或者是為了駁斥那些不正當的請求和侵占行為或者是為了解決那些因占有者的更替而引起的爭論的辦法;那麼,在人類正義的這些各種不同的形態中,我們就會察覺到人們為了援助社會本能而作出的自發的努力,我們將在這種對於一切權利的保護中看到平等的思想感情和趨向平均化的恒常的傾向。並且,在更深入地觀察的時候,我們甚至可以在那種對於這些原理的誇張中證實我們的學說,因為,如果地位的平等和普遍的結合沒有早日得到實現,那是由於在一個時期中,立法者和法官的愚蠢使人民不能作出合理的判斷;同時也由於在原始社會時期,雖然曾經閃耀過真理的光芒,社會領袖們的初期思考卻隻能產生黑暗。

在原始契約成立之後,在表明人們的原始需要的法律和製度最初訂定之後,立法者的責任是改正立法的錯誤;補充不夠全麵的部分;用較好的定義使那些似乎有矛盾的問題趨於協調。可是他們沒有這樣做,卻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字義上,滿足於注解者和學究的低賤工作。由於他們把那時人們必然有缺點和錯誤的想法當作是永恒的和毫無疑問的真理的不易之論,他們就被輿論所左右並受製於對教條的崇拜,總是按照神學家的榜樣,從下列原則入手:凡是在各個時代到處被普遍承認的東西,就一定是真實的;好像一種普遍的但自發的意見所證明的,不是一個概括的表麵現象,而是別的東西似的。讓我們不要誤解:各民族的意見可以用來證實對於一個事實的察覺、對於一條規律的模糊的感覺;但它卻絲毫不能使我們對於事實和規律有所認識。人類的一致同意是自然的一種跡象,而並非像西塞羅所說的那樣,是自然的一條規律。真理隱藏在跡象之下,對於這個真理,通過信仰是可以相信的,但隻有經過思考才能加以認識。人類的思想在一切有關物理現象和天才創造方麵經常得到的進步都向來是這樣的:至於良心上的事實和我們行為上的法則,又怎麼會有所不同呢?象,而並非像西塞羅所說的那樣,是自然的一條規律。真理隱藏在跡象之下,對於這個真理,通過信仰是可以相信的,但隻有經過思考才能加以認識。人類的思想在一切有關物理現象和天才創造方麵經常得到的進步都向來是這樣的:至於良心上的事實和我們行為上的法則,又怎麼會有所不同呢?

跨世紀人才研究院一直在關注英國小產房的動態。雖然小產房像大戶人家的小妾一樣,沒有名分。但是清清白白、規規矩矩還是得到了外人的同情和認可。但是,終究是沒名沒份。可能一紙休書就被打發了。小產權一直在抗爭,在追求自己的權利,因為它符合人性,符合社會的主旋律和諧了社會。但是在目前來看,他怎麼抗爭,怎麼要名份,還是逃不脫法律的手掌心。說到底,他就不符合國家土地法的規定,就算你再有理,你也符合法律的要求。

每個人都在對小產權支持的同時,對其處境又表現及其悲觀。沒有人對法律本身的漏洞來審視對小產權房的不公。還好,也許是太多人說了小產權的好話,或者是因為別的方麵的考慮,農村集體土地所有製的問題終於有所破題了。在6月25日全國第18個土地日來臨之際,新一輪《土地管理法》修訂,核心將鎖定農村集體土地財產權製度改革。土地所有製的改革可大可小,基本方向是農民土地財產權提供全麵、完整的保護。

在改革的方向來看,政府充分認識到了讓農民脫離土地市場的運作和分成,土地作為基本的生產要素配置時就會嚴重背離市場。如果以現行法律為借口,剝奪農民土地進入市場的收益權,這將會產生越來越嚴重的後果。所以,集體土地所有製的改革和破題將會使得農民在一定程度上或者全部參與土地進入市場的分成。這樣的符合了市場經濟發展的潮流、也符合了人性。

這個土地製度破題的黎明,將給與小妾般的小產權房將有了合法的身份。或者在一定程度將會符合改革後的土地法。市場經濟發展,帶動土地製度改革,小產權房必然會走上合法化,有自己真正的名份。和正室夫人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