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的不平等是財富平等的條件!……何等謊謬的論調!……為了不讓人家以為我有所誤解,我重複說明我的論斷:才能的不平等是財富平等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在社會中,必須把職務和關係這兩件事區別開來。
Ⅰ.職務所有的勞動者都應該有能力去完成他所負擔的工作,或者讓我說得通俗一些,所有的勞動者都應該懂得本行的業務。當工人有足夠的能力去完成他的工作時,那就是在這個職工和職務之間存在著對稱性。
在人類社會中,職務並不都是相類的:所以必須要有不同的才能。而且,某些職務要求較高的智慧和較高的才能;所以就存在著一些具有優越的智慧和才幹的人。既然有需要完成的工作,就必然有完成工作的人:有需要則有思維,有思維就會有生產者。我們所能知道的,隻是我們官能的刺激作用使我們想望的東西,隻是我們智慧的範圍之內的東西;我們的欲望所急切要求的,隻是我們能想到的東西;並且我們想得愈好,我們就愈加有能力去生產。
由此可見,既然職務是由需要產生的,需要是由欲念產生的,欲念是由自發的知覺和想像力產生的,那麼智慧既能想像,也就能從事生產;因而沒有一種要完成的工作是工人的能力所不能勝任的。總之,如果有了職務而需要有完成這種職務的人,那就是因為能完成職務的人早已先於職務而存在。
現在,讓我們讚歎大自然的安排吧。關於它所給我們的、不是孤立的個人憑自身的力量所能滿足的各種各樣的需要,大自然已經把那種個人所不能得到的力量賦予了集體。這就產生分工的原則,一種以職業的特點為基礎的原則。
某些需要的滿足要求人們進行不斷的創造工作,可是其他的需要卻隻要通過一個人的勞動就能使千百萬人在千萬年裏得到滿足。例如,衣食的需要要求不斷的再生產;而有關宇宙體係的知識卻可以由兩三個具有特殊稟賦的人永久地獲得。江河的滔滔不絕的流水維持著我們的商業,推動我們的機器;但是位於空間中央的太陽則單獨地照耀著全世界。大自然可以像創造農夫和牧人那樣,創造許多柏拉圖和維琪爾①,許多牛頓和居維埃②,但是它覺得這樣做不妥當,它有意使天才的稀有性相當於他的作品的長期性,並在具有才能的人數和他們每個人的才能的充分性之間維持著平衡。①維琪爾(公元前71—19),古羅馬詩人。——譯者。②若爾日·居維埃(1769—1832),法國科學家。——譯者。
我不打算在這裏研究某一個人和另一個人在才幹和知識上的距離是否是由我們這種可悲的文明造成的,我也不想研究今天人們所謂才幹上的不平等能不能在一些較為幸福的條件下變成僅僅是才幹的多樣性。我就問題的最壞的方麵來看,並且,為了免得人家責備我支吾搪塞和有意規避困難,我承認人們所要說的一切才幹上的不平等。①某些愛好平均論的哲學家認為所有人的智慧都是相等的,它們之間的分歧隻是教育的結果。我坦白地說,我決不讚同這種學說;即使這種學說是正確的,它也會導致一種與這些哲學家所主張的議論完全相反的結果。因為,如果才能是相等的,那麼不論它們力量的大小如何,由於不能強製任何人去做特定的工作,那些被認為最粗鄙、最低賤或太艱苦的職務就應該得到最高的報酬。這種情況既不符合平等,也同按才配工的原則相矛盾。反之,如果我能假定社會是這樣:在這個社會中,每種技能在數目上是和社會的需要相稱的,並且這個社會隻要求每個生產者拿出他的特殊的職務需要他生產的東西;那麼一方麵既可尊重各種職務之間的級位關係,一方麵我也可以由此得出財富平等的結論。①我無法想像怎麼有人竟敢舉出某些人的那些下流的嗜好和傾向來給地位的不平等辯護。我們看到多少人在這種心靈上和思想上的可恥的墮落狀態下遭到犧牲,如果這種狀態不是使他們陷於貧困和卑劣的私有製所造成的,那它又從何而來呢?私有製把人弄得奄無生氣,而它卻又責備人變成枯木槁灰。
這是我的第二個論點。
Ⅱ.關係在討論勞動的因素時,我曾說明為什麼在同類生產任務中,既然所有的人都具有完成一種社會任務的能力,各人體力不均就不能被用來作為任何不平等待遇的理由。①但是,我們可以很公正地指出,某些人的能力的確完全不能擔任某些勞務,因此,如果人類的勞力突然完全用來生產一種產品,就立刻會出現許多無能者,因而也就會發生最大程度的社會不平等。但是不必等我指出,大家都可以看到實業的多樣性不致使有些人成為廢物;這個道理十分明顯,所以我不在這裏多作論述。我們隻須證明,各種職務彼此是平等的,猶如做同樣工作的勞動者是互相平等的一樣。①巴貝夫說過:“即使有人能證明由於他的力量,他能完成四個人所能完成的工作,他依然是危害了社會;因為他可以僅僅用這個方法來破壞平衡,摧毀寶貴的平等。”——原編者。
你們會不會感到驚奇,因為我拒絕把地位的尊榮、權力和財富的特殊待遇給予有天才、有學識和勇敢的人,總之,給予所有那些被大家所欽佩的卓越人物?並不是我要拒絕,這是經濟、這是正義、這是自由,它們不許可這樣做。自由!我第一次在這個問題上提起它的名稱,但願它站起來為它自己辯護並獲得勝利。
一切以交換產品或勞務為目的的交易,都可以叫做商業行為。
誰說起商業,總是說等值的交換;因為,如果價值不相等,同時受到損害的一方覺察到這一點的話,他就不會同意交換,也就不會有商業行為。
商業隻能在自由人與自由人之間進行。固然到處都可能存在著那種用暴力或詐欺來進行的交易,但這絕對不能說是商業。
所謂自由人,是指那些能夠利用他們的理智和官能的人,他們既不為情欲所蒙蔽,又不因恐懼而被迫行動或不敢有所作為,也不致受到錯誤的意見的欺騙。
所以,在一切交易中,存在著一種道義上的義務,即訂約的任何一方都絕對不能損人利己;這就是說,如果要使商業行為成為合理的和誠實的行為,就必須避免一切不平等;這是商業的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是,它應該是自願的,這就是說,雙方是在自由的和完全自覺的狀態下達成協議的。
所以我把商業或交易界說為一個社會行為。
那個為了一把刀而出賣他的女人、為了幾小塊玻璃而出賣他的子女、為了一瓶燒酒而出賣自己的黑人是不自由的。同他訂約的這個人口販子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敵人。
那個為了得到一小塊麵包而烤出一大堆麵包、為了可以住在馬房裏而去建築一座宮殿、為了能穿上破衣爛衫而去織造最名貴的布匹、為了自己省掉一切而生產一切的文明世界中的工人,是不自由的。工人為雇主勞動,但雇主並不因為他們相互之間交換著工資和勞務而成為工人的朋友,他是工人的敵人。
那個不是出於熱愛而是出於恐懼去為祖國服務的士兵是不自由的;他的同伴和長官、上麵的大臣或軍法機構,都是他的敵人。
租賃土地的農民,借進資本的生產者,繳納通行稅、關稅、執照捐、牌照捐、人頭稅或財產稅等等的納稅人以及投票通過這些捐稅的議員,他們既不了解他們的行為的意義又不懂得自由的精神。他們的敵人是土地所有人、資本家、政府。
如果你們給人們以自由,啟發他們的思想,使他們能夠懂得他們所訂立的契約的意義,那麼你們就會看到最完善的平等精神將在他們的交易行為中占據首要地位,而不必考慮才能和智慧的優越性;你們也就會承認,在商業事務上,也就是說在社會的範圍內,優越一詞是毫無意義的。
假如荷馬給我朗誦他的詩篇,我將聆聽這位曠世的天才,和他相比,我是一個無知的牧人、低微的農夫,是微不足道的。事實上,如果拿作品和作品相比較,在他的《伊裏亞特》篇的麵前,我的那些乾酪和豆莢又算得了什麼呢?但是,如果荷馬要想把我所有的一切當作他的那部無可比擬的史詩的代價而全部拿走,並且想要使我成為他的奴隸的話,我就寧願放棄欣賞他的詩歌,向他謝絕。我可以不要他的《伊裏亞特》而等待《埃泥易德》①。
如果有必要這樣等待的話;荷馬卻不能一天沒有我的產品。所以讓他接受我給他的菲薄的禮物,然後再讓他的詩篇教育我、鼓勵我、安慰我吧。①《埃泥易德》是維琪爾寫的詩篇。——譯者。什麼!您倒說得好!一位歌唱人類和天神的詩人,竟給他這樣的地位?想想您的那種施舍以及由此而來的屈辱和痛苦吧!多麼野蠻的慷慨啊!……我請您不要激動。財產使一個詩人成為一個克利蘇斯②或一個乞丐!隻有平等才能使他得到榮譽和讚賞。問題在哪裏呢?在於規定詩人的權利和欣賞者的義務。現在,請您注意這一點,在解決這個問題上,這是很關重要的:雙方麵都應該是自由的,一方麵是出賣的自由,另一方麵是購買的自由。肯定這一點以後,他們各自的主張就絲毫不能算數了,他們的一方對於他的詩篇、另一方對於他的施贈的估計不論是否公允,都不會影響契約的條件。我們不應該再在才能的重要性方麵而應該在生產品的重要性方麵去找到我們仲裁的理由。②克利蘇斯(紀元前114—53),古代羅馬一個最富有的執政官。——譯者。
要使歌頌阿契裏斯①的詩人得到他應得的報酬,他首先必須使自己受人歡迎:這點辦到之後,他的詩篇和一筆酬勞的交換既然一個自由的契約行為,就應該同時是一個合乎正義的行為,這就是說,詩人的酬勞應該等於他的作品。可是,這個作品的價值如何呢?①阿契裏斯,荷馬著名史詩《伊裏亞特》的主角之一。——譯者。首先,讓我們假定這篇《伊裏亞特》——這篇應當得到公允報酬的傑作——的價值實際上是無限的,至高無上的。再假定可以自由作主的公眾拒絕收買這篇傑作,那麼顯而易見,這個不能換錢的詩篇的內在價值固然並不因而減低;但是它的交換價值或者它的生產效用就會等於零,就會化為烏有。既然一切權利和一切自由都應當平等地受到尊重,我們就應當在一方麵是無限、另一方麵是零之間,在與這兩者的距離都相等的地方,去尋求應付的工資額;換句話說,要加以確定的不是出賣品的內在價值而是相對價值。問題開始簡單化了:現在這個相對價值是多少?一個像《伊裏亞特》這樣的詩篇的作者應當得到什麼樣的報酬?
在確定了它的定義之後,政治經濟學的首要任務就是解決這個問題;可是它不但沒有把這個問題加以解決,而且還聲明說它是無法解決的。按照經濟學家的意見,物品的相對價值或交換價值是不能絕對地加以確定的;這個價值必然發生變動。
“一件東西的價值”薩伊說,“是一個具體的數量,但它隻能在一個特定的時刻是具體的。這個價值在本質上永遠是可變的,即從一點變到另一點。任何東西都不能絕對地確定它,因為這個價值是以無時無刻不在變動著的需要和生產手段為基礎的。這些變化使經濟學的現象趨於複雜,往往使它們變得很難加以觀察和解決。對於這種情況,我不知道有什麼補救的辦法;改變事物的本質不是我們的能力所能做到的。”
在別的地方,薩伊說過並且反複說,價值既然以效用為基礎,而效用則完全從屬於我們的需要、我們一時的好惡和時尚等等,所以價值像人的意見一樣是可以變動的。可是政治經濟學既然是價值以及它們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科學,如果交換價值不能絕對地加以確定的話,那麼政治經濟學怎麼可能存在呢?它怎麼會成為一種科學呢?兩個經濟學者怎能不相對而訕笑呢?他們怎麼敢去辱罵形而上學家和心理學家呢?什麼!笛卡兒這個傻子認為哲學需要有一個使這門科學的大廈得以建立起來的不可動搖的基礎——某種不動搖的東西、(aliquidmconcussum)並且他曾老老實實地去找尋這個東西!在他之後,經濟學方麵的那位赫米斯①,即專門用了半部書來闡明政治經濟學是一門科學這一嚴肅題目的巨匠薩伊,卻有勇氣肯定說這門科學不能確定它的研究對象,這就等於說這門科學是沒有原理和沒有根據的!所以,這位有名的薩伊就不知道一門科學的性質是什麼,或者毋寧說是他對自己所論述的主題一無所知。①赫米斯,古希臘執掌學藝、商業等等的神。——譯者。
薩伊的這個榜樣產生了它的後果。發展到現階段的政治經濟學像是哲學上的本體論:在論述因果時,它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加說明,什麼結論也不做。被人尊稱為經濟規律的概念不過是一些平凡的通則;經濟學家們用好聽的語調和術語把這些通則裝扮起來以後,以為就可以使它們具有深奧的麵貌。至於經濟學家們試圖就社會問題作出的解決辦法,我們隻能說,雖然他們的煞費苦心的著作裏偶爾也出現一點常識的閃光,但他們立刻又墮入謬論中去了。政治經濟學像一片濃霧似的籠罩在法國的上空已經有二十五年了,它阻礙著思想的前進並壓製著自由。
工業上每一種創造有沒有一種可用金錢得來的、絕對的、不變的,因而是合法的和真實的價值呢?——是有的。
人的每一種產品是否可以和人的其他某一種產品交換呢?——也是可以的。
一雙鞋子值多少顆釘子呢?
如果我們能夠解決這個嚇人的問題,我們就掌握到了人類已經找尋了六千年的社會製度的關鍵。在這個問題麵前,經濟學家變得迷糊了並且退卻了;既不能讀又不能寫的鄉下人卻毫無難色地作出了答複:把做鞋子所用去的時間和費用來製造釘子,能製造多少,鞋子就值多少多釘子。
所以,一件東西的絕對價值就是它耗費的時間和費用。僅從沙地上拾起來的鑽石值多少呢?——毫無價值;這不是人的生產品。當這塊鑽石經過琢磨並鑲成飾物的時候,它值若幹呢?——工人因此而花費的時間和費用。那麼,為什麼它賣得這樣貴呢?——因為那些人是不自由的。社會必須調節最稀有的物品的交換和分配,像它對最通用的東西一樣,使得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一份。那麼,什麼叫做鑒定價值呢?——欺騙、侵權和盜竊。
按照這個原則,不難使大家的意見趨於一致。如果我們在無限價值和等於零的價值之間所要尋找的平均價值在每一件產品上由生產這件產品所花的時間和費用的總量表現出來,那麼,作家寫一首詩既然需要三十年的研究工夫和一萬法郎的旅行、書籍等等的費用,就應該用一個普通勞動者的三十年的工資加上一萬法郎的補償費來收買這首詩。假定那個總數是五萬法郎;如果購買這個傑作的社會擁有一百萬人的話,那麼我應該負擔的那部分將是五生丁。
這就發生了幾點應當注意的事項:1.同樣一種產品在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地點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和費用可能或多或少地有所不同;從這一點來看,價值的確是一個可變的數量。但是這種變動並不是經濟學家們所說的那種變動。他們在價值變動的原因中,是把生產方法、興趣、一時的好惡、時尚、輿論混在一起的。總之,一件東西的真正價值雖然在它的貨幣表現上是可能發生變動的,但是在它的代數式的表現上是不變的。
2.每一件需用的產品應當不多不少地按照它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支付代價:每一件無人需要的產品,對於生產者來說是一種損失,一種商業上的負數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