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於估價原則的無知以及在很多情況下應用這個原則時所發生的困難,是商業欺騙的根源,也是財富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4.為了酬勞某些工業,購買某些產品,就需要有一個社會能在規模上符合人材的稀少、產品的昂貴、藝術和科學的門類眾多等情況。例如,倘使一個擁有五十個農民的社會可以維持一個小學教員,那麼它就需要有一百個農民來養活一個鞋匠,一百五十個農民來養活一個鐵匠,二百個農民來養活一個裁縫等等。如果農民的人數達到一千、一萬、十萬或更多的話,那麼隨著他們人數的增加,最迫切需要的工作人員的數額也就必須按比例地增多;所以最高級的職務隻有在最強大的社會中才有存在的可能。①才能的與眾不同,就在於此;天才的性格,使這種性格能夠得到繁榮昌盛的保證,隻有在一個人口廣大的國家中才能產生出來並得到發展。但是,為天才的生存所必需的這種生理上的條件,並不能增加它的社會權利:絕對不是那樣,——天才的遲遲不能出現,證明了在經濟和民事方麵,最崇高的智慧必須受財產平等的支配;這個平等先於這種智慧而存在,並且後者是這個平等的最高成就。①要有多少公民才能維持一個哲學教授呢?三千五百萬。一個經濟學家需要多少呢?二十億。對於一個既不是學者、又不是藝術家、也不是哲學家、更不是經濟學家的文人,即專門給報刊寫寫小說的作家呢?一個公民都不需要。
對於我們的自尊心來說,這是不好受的,但這是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並且在這裏,心理學是支持社會經濟學的,它使我們懂得,在物質報酬與才幹之間沒有共同的衡量方法;在這方麵,所有的生產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在他們之間的比較和一切財富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一切由人的雙手產生出來的東西,和造成這個產品所用的原料相比,其價值是不可估計的。在這點上,它們兩者之間的距離和一雙木屐與一塊胡桃木之間的距離以及斯穀巴①的雕像與一塊大理石之間的距離一樣大。一個最簡單的工匠的天才對於他所使用的材料所占的優勢,同一位牛頓的思想對於惰性的天體所占的優勢是相等的,這個思想能夠計算出這些天體之間的距離、體積和運轉。你們要求給予才幹和天才相當的榮譽和報酬。如果你們給我確定一個伐木者的才幹的價值,我就可以給你們確定像荷馬那樣偉大詩人才幹的價值。如果有什麼東西可以用來酬報智慧的話,那就是智慧本身。當屬於不同性質的生產者相互表示欽佩和讚賞的時候,就是這種情形。但如果他們為了滿足相互間的需要而想到要交換產品,那麼這個交換就隻能根據一種與重視才幹和天才的精神無關的經濟學的比率來進行,並且經濟學上的定律並不是從不明確的和無法表白的讚賞心情中而是從借方和貸方之間的那種恰當的平衡中推算出來的,總之是從商業數學中推算出來的。①斯穀巴(紀元前420—350),古希臘雕刻家。——譯者。現在,為了使人們不致認為買賣的自由是工資平等的唯一基礎,不致認為社會的防止才幹的優越性的唯一辦法在於某種與權利毫無共同之處的惰力,我將說明為什麼同樣的工資可以酬償所有的才能,為什麼工資上的相當的差別是不合乎正義的。我將指出,才幹有一種固有的義務,那就是必須服從社會的一般水平;並且我將說明天才的優越性正是財富平等的基礎。剛才我所說的是讚成一切才能之間工資平等的消極理由,現在我要舉出直接的和積極的理由。
首先讓我們聽聽那位經濟學家的言論:去聽聽他如何推理以及他如何自稱明白事理,總會使我們感到興趣。何況,如果沒有他,沒有他的那些有趣的謬見和出奇的論證,我們就什麼也學習不到了。那位經濟學家所十分厭惡的平等,卻在政治經濟學中完全得到證明。
“當一個醫生(原文是一個律師,這個例子不如醫生好)的父母為他的教育花費了四萬法郎的時候,這筆款項可以當作長期投在他身上的資金。從這時起,就可以認為這筆資金每年應當能夠收回四千法郎的息金。如果這位醫生一年掙三萬法郎,那麼剩餘的二萬六千法郎就是大自然賦與他本人的技能的收益。因此,如果我們假定利率為百分之十,這筆二萬六千法郎的天然資本就等於二十六萬法郎,同時他的父母在供給學費時所給他的資本是四萬法郎。這兩筆資本的總數就是他的財富”(薩伊:《實用政治經濟學教程》)。
薩伊把那醫生的財富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為了他的教育而支出的資金,另一部分是他本人的才能。這樣分法是公道的:它是與事物的本質相符的;它是普遍地被承認的;它可以被用來作為確定能力不平等這一論證的重要前提。我毫無保留地認可這個大前提:讓我們再看看結論吧。
1.薩伊把那筆四萬法郎的教育費作為貸方。這筆錢是應該放在他的借方的。因為雖然這筆費用是用在他身上的,它卻並不是他拿出來的。所以那位醫生不但不能把這四萬法郎作為私有,而且應該把它們加進他的產品的代價中去,並從他的收入中提出來償還給合法的權利人。此外,我們應該注意到薩伊不但未說償還,反而根據那種認為資本具有生產力的錯誤原理而談到收入。為了培養一個有才幹的人而支出的費用是這個有才幹的人應負的債務。僅僅由於這個有才幹的人的存在,他就是這筆為了造就他而用去的款項的債務人。這個道理是這樣的真實,這樣的簡單明了,所以在一個家庭中,一個孩子的教育費用如果超過了他的弟兄們的教育費的一倍或兩倍,他的弟兄在分遺產之前,就有權可以各從遺產總數中先提取一個相等的部分。當那遺產是在監護之下從那些未成年人的名義而被代管時,這樣做是不會感到困難的。
2.我剛才所說的應由有才幹的人負責償還教育費用的話絲毫不會使這位經濟學家感到為難。那個有才幹的人在繼承他家庭的遺產時,也就繼承了他所負擔的那筆四萬法郎的債權,並且也就變為這筆款子的所有人。但這是拋棄才幹權的問題,重新回到占用權的老問題上去;因此我們在第二章中提出的一切問題現在又出現了:什麼是占用權?什麼是遺產?繼承權是一種可以同時兼承幾筆遺產的權利,還是一種僅能選擇一份遺產的權利?那位醫生的父親當初是怎樣得到他的財富的?他的父親是所有人,或者僅僅是用益權人?如果他是富有的,就須解說他的財產的來由;如果他是窮人,他怎麼負擔得起這樣大的費用?如果他曾經得到一些援助,那麼他有什麼權利利用那種援助來反對他的恩人等等呢?
3.“剩下的二萬六千法郎是大自然給與他本人的才幹的收益”。(薩伊,前引書。)從這個前提出發,薩伊得出結論說,我們那位醫生的才幹相當於一筆二十六萬法郎的資本。這位能幹的數學家把一個結論當作一個原理了。不應該拿收入來估計才幹;相反地,應當按照才幹來衡量他的收入;因為那位醫生雖然擁有他全部的才幹,也可能發生一點收入也沒有的情形:難道就應該下結論說這位醫生的才幹或財富的價值等於零嗎?可是按照薩伊的推理,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而這種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要知道,用金錢來估計任何一種才幹是不可能的,因為才幹和貨幣是兩種無法互相衡量的東西。根據什麼樣的確實理由可以證明一個醫生的收入一定要比一個農民多出一倍、兩倍或一百倍呢?這是一個難解的困難,這種困難從來隻是通過吝嗇、窮困、壓迫才得到解決的。我們不應該這樣來確定才幹權的價值。但是應當用什麼方法來確定呢?
4.首先,我說那個羅唐家醫生不應受到比其他任何生產者較差的待遇,他不應處在別人的水平之下。我不打算多費唇舌來證明這一點。但是我補充說明,他也不能高於這個水平;因為他的才幹是集體的財產,他沒有償付過這筆財產的代價,並且他永久是這筆財產的債務人。
正如每一種生產工具的創造是集體力量的成果一樣,一個人的才幹和學問也同樣是全世界的智慧和一般知識的產物,而這種知識則是無數大師在無數低級事業的支援下慢慢地積累起來的。當那位醫生已經對他的教師、書本、文憑和其他一切項目支付教育費用時,他並沒有償付他的才幹的代價,正如資本家在把工資付給他的雇員時並沒有償付他的地產和別墅的代價一樣。有才幹的人在把他自身造就為一種有用的工具的過程中,也曾有所貢獻:所以他是這個工具的共同占有人;他不是它的所有人。他本身同時是一個自由勞動者和一筆累積起來的社會資本。作為勞動者,他被分派去使用一種工具,去運用一部機器,這個工具和機器就是他自己的才能;但作為資本,它是不屬於他自己的;他利用這個資本,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別人的利益。
既使有才幹的人並沒有覺得他自己的專長是為了培養他而作出的那些犧牲的報酬;人們仍然很容易找出理由來減低他的報酬而是把報酬提高到一般水平以上。所有的勞動者都受到教育,每一個勞動者都是有才幹的人,一個有才能的人,就是說,都是一項集體的財產。但是造成這個財產所花費的代價卻不是相等的。培養一個農民和一個工匠所必需的老師、時間和傳統的記憶是不多的:產生才能時出力的多寡和社會孕育期間(如果我可以冒昧地用這個說法的話)的長短,是和才能的大小成正比的。醫生、詩人、藝術家、學者生產得少,生產得慢,而農夫的生產物的偶然性卻比較小得多,並且毋需這樣長的時間。所以無論一個人具有哪種才能,一旦這個才能被培養出來了,它就不屬於他自己的了。這個人就像一隻巧妙的手所捏製的原料那樣,他具有成功的稟賦,成全他的則是社會。如果罐子對製罐人說,“我是我,我什麼也不欠你,”這樣說對嗎?
跨世紀人才研究院的藝術家、學者和詩人認為,社會許可他們專心研究科學和藝術,他們就已得到公平的報酬:所以實際上他們進行勞動,不是為了他們自己,而是為了培養他們並使他們可以免除其他一切義務的社會。嚴格說來,社會可以無需乎散文和韻文、音樂和繪畫,無需乎了解月亮和北極星是怎樣轉動的;但它一天也不能沒有食糧和住所。
當然,人並不單靠糧食來維持生活;他還須按照福音書所說的,聽上帝的話生活,這就是說,他必須樂善並作出善行,認識和讚歎美麗的東西,研究大自然的種種不平凡的事情。但如果要培養他的思想,他就必須先保養好自己的身體:後者這個義務是必要的,正如前者的義務是高尚的一樣。如果使人感到幸福和教育人是光榮的,那麼供人飲食也是光榮的。所以,當社會忠實於分工的原則,把一種藝術的或科學的工作委托給它的一個成員,因而使他放棄普通的勞動,社會就應該補償他由於不能在實業方麵進行生產而失去的一切,但是它所該欠他的僅限於此。如果他有更多的要求,社會就可以拒絕他的勞務,打擊他的無權主張。這時,那個具有天才的人為了生活,不得不從事一種與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勞動,因此就會感覺到他的弱點,願意過最討厭的生活。
據說,有一位著名的歌唱家曾向俄國女皇葉卡特林娜二世要兩萬盧布,作為他的工作報酬。“這比我給我的那些元帥的錢還要多呀,”葉卡特琳娜說。“陛下,”對方回答說,“您就讓您的那些元帥去演唱好了。”
如果比葉卡特琳娜較為堅強的法蘭西對拉歇爾①小姐說:“給您一百個路易②,您去演戲,否則您就去紡棉花”;對杜普來③先生說,“給您二千四百法郎,您去演唱,否則您就到葡萄園去工作”:你們以為那位悲劇女演員拉歇爾和歌唱家杜普來肯放棄舞台生活嗎?如果真的放棄的話,首先因此而後悔的是他們自己。①拉歇爾(1820—1858),法國著名的悲劇演員。——譯者。②路易,法國從前的一種金幣。——譯者。③杜普來(1806—1896),法國名男高音歌唱家。——譯者。
據說,拉歇爾小姐每年可以從法蘭西歌劇院得到六萬法郎:對於一個像她那樣的人材來說,這是一筆微薄的薪俸。為什麼不是十萬法郎、二十萬法郎呢?為什麼不給她一筆皇室費呢?多麼小氣呀!難道我們真的要同拉歇爾小姐這樣的藝術家討價還價嗎?
人們回答說,劇院經理除非賠錢就不能再多給了:這位年輕的女演員具有高度的才幹是大家公認的,但是在規定薪金的時候,還須考慮到那個公司的收支帳目。
這一切都是公平的,但也證實了我上麵所說的話,即一個藝術家的才幹可能是無限的,但是他所要的金錢代價必然受以下兩項的限製:一方麵是對那給他報酬的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另一方麵是這個社會的財源;換句話說,賣主的要求要由買主的權利來平衡。
據說,拉歇爾小姐可以給法國大戲院帶來六萬法郎以上的收入。我對此沒有異議,但因此我卻對大戲院有意見。大戲院的這筆錢是向誰去收取得來的?來自那些完全自由的好奇者。是的,但是這些好奇者花費在戲院裏的錢都是從工人、租戶、佃戶以及支付利息並提供抵押品的借款人身上得來的,這些人是自由的嗎?當他們的生產品的絕大部分被別人耗費在劇院裏的時候,你們能向我保證他們的家庭不缺少什麼嗎?除非法國人民在仔細考慮過支付給所有藝術家、學者和公務員的薪金以後,已經清楚地表示了他們對於這個問題的願望判斷,否則拉歇爾小姐和她同類的藝術家所得的薪金隻能是一種用暴力奪取的強迫的稅收,用來獎勵驕傲和維持放蕩的生活。
我們所以在我們的買賣中受到欺騙,勞動者所以會去償付有勢力的權力機關和自私的有才幹的人給好奇的有閑者發出的彙票,以及我們所以蒙受這些為輿論所鼓勵並讚許的巨大不平等現象所造成的永久的恥辱,那是由於我們既不自由又認識不夠的緣故。
作家、學者、藝術家,公務員的薪金,不論是通過誰的手付給他們的,總是由全體國民並隻是由全體國民來負擔的。那麼國民應該按照什麼標準來付給他們薪金呢?按照平等的標準。我在評定才幹的價值時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在下一章中,我將說明社會上的一切不平等都是不可能的,以證實這一點。
我們在上文已經作了什麼說明呢?一些十分簡單的道理,簡單到不值得一提的道理:像行路的人不能把他經過的道路據為私有那樣,耕者同樣不能把他播種的田地據為私有;可是,如果一個勞動者由於他的勤奮,可以把他所利用的材料據為私有,那麼所有利用材料的人就都能根據同樣的權利成為所有人;一切物質的或精神的資本既然都是集體的產物,因而也就是集體的財產;強者無權侵占弱者的勞動,狡猾的人也無權欺騙輕信的老實人;最後,任何人不能強迫別人購買他所不喜歡的東西,更不能迫使他支付並未買進的東西的代價;因此一件產品的交換價值的計算標準既不是買主的意見,也不是賣主的意見,而是生產這件物品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的總額,各人的所有權始終是一樣的。
這不是一些很簡單的真理嗎?讀者,固然這些真理在您看來十分簡單,可是您還會看到其他一些比它們更加乏味、更加簡單的真理。這是因為我們是朝著與幾何學家相反的方向前進的:對他們來說,他們愈是深入,問題就愈加艱難;相反地,我們開始討論了一些最難解的論題之後,就將用不辨自明的道理來作結束的。
但是在結束本章的時候,我還須陳述一下法學家和經濟學家從未夢想到的一個令人吃驚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