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申報期已經結束,盡管還有許多不如意的地方,但就積極麵來看,有許多意料之中甚或意料之外的收獲。意料中的包括政府終於開始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以及國庫多收了“三五鬥”的銀子等。意料外的則有激起了社會對稅收的強烈關注,其效果比每年4月間稅務部門投入大量人財物力宣傳要大許多;特別讓人驚喜的則是喚起了納稅人的權利意識。
稅收是政府從納稅人的財富中強行割去的一塊,猶如割肉一樣,被割的人焉能不痛,但中國大多數的納稅人在很長時間裏似乎感受不到“稅痛”。這不是納稅人麻木,而是政府通過對稅製的設置,在取得大部分稅收時使納稅人感受不到疼痛。
與發達國家普遍以所得稅為主體,以流轉、財產、行為稅為輔的稅製結構不同,中國的稅製長時間內是以流轉稅為主體,所得稅、財產、行為稅為輔的結構,隻是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步重建了所得稅製,直到當下。雖然所得稅收入目前已占了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強,號稱流轉稅、所得稅雙主體結構,但較之流轉稅的強勢,所得稅隻是老二而已。
流轉稅的一個特點是它是價內稅,即稅收內含於商品與服務的價格之中,納稅人在消費的同時就納了稅,但卻不自知,還以為是商家納稅,與己無關呢。殊不知,自己才是真正的負稅人。
權利是與義務統一的,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當納稅人不知道自己通過消費已向國家交納了稅款的時候,他當然就不會主張自己的權利。
所以,日本著名稅法學家北野弘久就將流轉稅稱為將納稅人在法律意識上陷入“植物人狀態”的稅種。
所得稅就不同了,它的稅基是法人和自然人的利潤收入,與價格無關,難以轉嫁,因而是透明的。它能使納稅人清清楚楚地知道,你為什麼要交納稅,交什麼稅,稅率多少,稅額多少。如此一來,納稅人就知道自己被“割了肉”,而且知道“割了多少肉”。“稅痛”的感覺清晰而強烈。
“稅痛”意味著納稅人不再懵懂,他們清楚地知道了自己向國家盡了法律應盡的義務。有義務就有權利。清醒了的他們就開始發問,我們的稅款都用到什麼地方去了,績效如何?不僅如此,他們還要問,稅收的使用經過我們的代表(在中國應是各級人民代表)同意了沒有,從分配、使用到結果有沒有被置於嚴格的監督之下。
更多地,他們會聯係自己身邊的實際,檢驗稅收使用的績效。比如,高官坐駕超標,是不是浪費公帑;比如“豆腐渣工程”是不是其中有貓膩;比如衙門門難進,官員臉難看,是不是他們顛倒了與納稅人的關係,比如……
權利意識的蘇醒對某些當官做老爺的人是壞事,但對以建設民主政治為己任的執政黨來說是好事,是大大的好事。中國的百姓千百年隻知進貢,盡義務,而不知“權利”為何物,這正是生產力長期落後的原因!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的革命和改革其根本目的不就是喚醒人民的權利意識,恢複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以過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嗎?!
然而,人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理論上的權利要變成實踐中的權利有一個很長的過程。畢竟幾千年封建專製的慣性在某些地方、某些時候、某些階層中還有著強大的市場和慣性。但是,權利意識一旦被喚醒,就像種子發芽一樣,是不可遏製的。
權利意識的蘇醒,對稅務部門的工作是促進,因為從長遠看,納稅人會將納稅同自身的福利聯係起來,增強納稅自覺性;但從短期來看,對稅務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稅務部門從觀念到工作方式等方麵都有大的改變,以適應為納稅人服務的需要和經得起納稅人監督。但同時,筆者更認為,它對政府和國家機關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何工作都是一把雙刃劍,你在要求納稅人的同時,你必須時時意識到有無數雙眼睛盯著自己,你必須時時反躬自問,我們做得怎樣?我們是否盡到了納稅人委托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