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中有兩件事無法避免,這就是死亡和納稅。”
2006年7月18日,當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代表港府宣布推出商品服務稅(簡稱銷售稅)推介方案,並以九個月的時間作為谘詢期征求港人意見時,他引用了美國人的這段話,以強調稅收的不可避免。
然而,他沒有說出但實際隱含在谘詢期這一程序內的另一層意思,卻是:你雖然無法避免納稅,但你卻有權選擇交納什麼稅種。當然,這是指納稅人作為一個整體和多數人的意見一致的情況下而言的。未滿九個月,僅僅過了四個半月,同年12月5日,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就宣布:停止推介銷售稅方案,在本屆政府任期內不再討論這一議題。馬時亨說,這個決定是從善如流。而特首曾蔭權則說,這是順應民意。
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經濟競爭力位於世界前列。香港的稅製結構比較特殊,除煙、酒、汽油等個別產品外,不征收關稅,同時它也一直沒有設置世界各國普遍開征的商品和服務稅。應該說特殊的稅製是形成其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但是另一方麵,這種稅製結構也導致了香港的稅基狹窄,稅收隻占其總收入的65%左右,政府需要較多地從賣地等方麵取得收入。為改變這種狀況,政府一直醞釀拓寬稅基,開征商品和服務稅。商品和服務稅的優點一是稅基廣闊,二是收入穩定。但其缺陷也比較明顯,一是稅負會被轉嫁,導致商品和服務價格升高,削弱商家競爭力,二是稅負具有累退性,對窮人不利。對此,政府在設計方案時作了大量的調查測算,認為征稅對商家造成的影響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一部分稅負可以轉嫁,一部分可以減少應稅所得額,一部分可以自己消化);至於對窮人造成的影響,可以通過專項補貼來彌補。
但是,納稅人的算計顯然同政府並不一致。經營者認為銷售稅影響競爭力,香港毗鄰深圳、澳門,征稅會為淵驅魚、為叢驅鳥,把消費者驅趕到競爭對手一方,消費者認為銷售稅意味著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提高,他們的消費力將因此削弱,如果收入得不到提高的話。雖然,從宏觀上看,政府收入的增加將會使公共物品和服務的供應增加和改善,但從微觀上看,公共物品和服務的增加並不意味著就恰是個體納稅人所需要的。而且,政府稅收的增加還意味著個人選擇的減少。對中產階級占多數的港人來說,擴大公共物品和服務的供應並不是他們迫切的需要。
圍繞著港府的推介方案,各種利益階層展開了激烈的博弈。以商家為主的利益集團組成了反銷售稅大聯盟,通過上書、遊行甚至以跳海的方式激烈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四個多月裏,港府收到2200多份意見書,其中反對的占六成半。同時立法會中的三大政黨也無一讚成。
在這種情勢下,港府決定中止谘詢,收回銷售稅推介方案,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博弈沒有勝方也沒有負方。實際上是各種利益代表者在一個平台上理性地交換意見,求得理解、妥協、共識。
最後,港府“從善如流”也好,“順應民意”也好,都是憲政體製下的必然結果。道理很簡單,主權在民。政府隻是民眾公共事業的委托管理人,雖然它可以盡責地提出通過某種方式增加收入的建議,但它沒有決定權;一旦民眾的大多數認為不必擴大稅收,那麼也就如同“管家”開源的意見被主人否定一樣,是再正常不過的意見交換。至於因此造成的公共物品和服務供應不足,一方麵是主人的自願選擇,另一方麵也可以通A方案以外的B方案、C方案徐圖解決。
香港的銷售稅推介實踐,使旁觀者清楚了在憲政體製下,公民對稅收選擇的最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