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元代初期四個理財大臣之死(1 / 3)

有元一代,有兩種紀年方法,其一自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國(1206)起至1368年元順帝退出中原為止;其二從成吉思汗之孫忽必烈1260年繼承汗位,將政治中心南移,定燕京(今北京)為中都,並於1271年改國號為大元起,同樣至1368年元亡止。本文的背景是1260年忽必烈繼承汗位到其去世的1294年,故稱為元初。

忽必烈繼承汗位到去世,共執政34年。期間,他一共任用了五個理財大臣(第五個準確的提法應為一組,即賽典赤伯顏和梁德珪等人共同理財),其中前四個大臣都未得善終,先後被忽必烈以政治和貪贖罪名處死。“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雖然是統治者對待功臣的一貫態度,但皇帝在位期間,將為其極盡聚斂能事的得力大臣一一殺掉,這在中國曆史上仍然是罕見的,值得一記。

忽必烈是繼成吉思汗之後蒙古國又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其文治武功實不亞於乃祖。在其任內,最大的功績是滅亡南宋,建立元朝,終成一統大業。忽必烈雖然囊括了中原,但並沒有就此罷休,其血液內沸騰的征服狂熱,使他幾乎難以停頓地又開始了征服鄰國的戰爭。忽必烈先後發動了數次東征高麗、日本,南征安南、緬甸、爪哇等國的戰爭。但他對外征討之時,國內並不平靜,蒙古貴族不斷向他的帝位發起挑戰,叛亂頻生,終忽必烈一生也未完全平定。而且,江南漢族人民的反抗也此伏彼起,使元朝統治者疲於應付。

所有這些,都需要巨大的、源源不斷的財力支持。然而,任何時候供應總是有限的,以有限的財政收入,根本無法滿足無限的巨額支出需求。因此元廷常患“國用不足”就是必然的。

為了解決財用問題,忽必烈不得不把增加財政收入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上。即位之初,他重用漢族大臣理財,首擢擅長財政管理的王文統為平章政事,“凡民間差發,宣課鹽錢等事,一委文統等裁處”。忽必烈經常以“錢穀大計問之”。王文統也盡心盡力理財,他在回答同僚、地方官員要求蠲免常賦、酒稅的要求時說:“國家經費止仰稅賦,苟複減損,何以供給。”1262年山東軍閥李璮發動叛亂,忽必烈迅速將其平定;由於王文統是李璮的嶽父,兩人時有書信往來,忽必烈盛怒之下處死了王文統。這樣,任職不到三年的王文統就成為忽必烈的第一個犧牲品。

李璮之亂,使忽必烈對漢人的猜忌大增,轉而重用從太宗至憲宗時代就一直為蒙古大汗理財的回回人。一批被稱做“斂臣”的回回理財能手應運而生,由他們組成的“理財派”在忽必烈時代得以總攬財政大權。

被忽必烈起用接替王文統擔任理財大臣的是回回人阿合馬。阿合馬先是領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忽必烈“專以財賦之任委之”。之後,阿合馬一路遷升,曾一度當過左丞相。到1282年他被刺為止,執政達20年。“阿合馬為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負,眾鹹稱其甚能”,深得忽必烈信任與賞識。忽必烈嚐對人言:“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盡人事,兼此三者,乃為稱職……回回人中,阿合馬才任宰相。”忽必烈事無大小,皆委之阿合馬,“所用之人”亦由他自己選擇。阿合馬一門子侄,並列要津,“勢傾朝野,一時大臣多阿之”。省部官中其黨羽714人。至元十九年(1282)地方士紳王著等人激於義憤,將阿合馬騙至東宮前,以銅擊殺之。後忽必烈“盡得其罪惡”,認為“王著殺之,誠是也”。於是下令追治其罪,剖棺戮屍,並誅其子侄。

阿合馬死後,忽必烈於至元二十一年(1284)又起用盧世榮理財。盧世榮雖是漢人,但他是靠攀附阿合馬上來,“以賄進,為江西榷茶使”。當時西域人總製院使桑哥推薦他“有才術”,“能救鈔法,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正好滿足了忽必烈“裕國足民”的要求。盧世榮被起用中書省右丞相數月,即“委任之專,肆無忌憚”。在忽必烈的支持下,他又將阿合馬的黨羽重新起用。他向忽必烈請示說:“天下能規運錢穀者,向日皆在阿合馬之門,今籍以為汙濫,此豈可盡廢。臣欲擇其通才可用者,然懼有言臣用罪人。”忽必烈居然同意“可以用之”。於是盧沿用阿合馬舊黨潘傑、馮珪等。次年(1285)秉政才四個多月的盧世榮,即遭監察禦史的彈劾而被忽必烈下令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