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齡化社會進程的加快,以及為追求生活質量而提前退休的意識增強,近年來人行係統新增退休人數增加很快。以浙江省為例,近5年新增退休人數增長幅度達到137.84%。由於人口平均壽命的延長,人行係統贍養比(指離退休人數占在職人數的比例,反映的是在職人員對離退休人員的贍養負擔,贍養比越高說明負擔越重)也是逐年提高。以浙江省為例,2008年末為26.45%,2012年末已上升為32.82%,同比上升了24.08%。另一方麵,為保障退休人員晚年生活水平的穩定,近年來人行係統逐步提高了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由於退休人數的增加和養老金標準的提高,養老金支出金額增長迅速,而在職人員繳費收入增長則相對較緩,導致養老金收不抵支狀況日漸明顯。隨著人口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基金缺口仍會呈逐年擴大趨勢。
2、個人賬戶空賬嚴重
根據製度規定,人行係統目前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直接納入統籌基金用於日常支付;對於個人繳納部分,還須根據個人當年實際繳費額、曆年個人賬戶結餘以及當年記賬利率等做好個人賬戶金額的記錄工作。從製度層麵來說,人行係統養老保險采用的是“統賬結合”的部分積累製模式。但由於養老金收不抵支,在實踐中,人行係統分支機構實行的往往是現收現付製籌資模式,因此各分支機構並沒有足額的養老保險基金和個人賬戶記錄金額相匹配,其個人賬戶更多的隻是“名義賬戶”的概念,存在個人賬戶空賬現象。由於目前大部分省級統籌機構均存在養老金收不抵支現象,因此人行係統空賬現象比較嚴重,而且隨著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增加,個人賬戶空賬程度日益嚴峻。
3、養老金計發辦法不符合國家改革方向
雖然人行係統建立了相對成熟完善的養老保險製度,並設立了個人賬戶,但在最核心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辦法方麵,和其他機關事業單位一樣,人行係統退休人員一直實行退休金製度,養老金標準完全取決於其退休前擔任的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稱,沒有和個人賬戶繳費情況掛鉤。在這種情況下,部分參保人員認為多繳少繳一個樣,早繳晚繳一個樣,繳與不繳一個樣,繳費越多就越吃虧,影響了單位和職工個人參保繳費的積極性,使征繳工作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目前的養老保險製度顯然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方向。
五、人行可持續發展養老保險製度構建
要維持可持續發展,養老金的籌集和支付必須遵循收支平衡原則。收支平衡原則又可分為橫向平衡和縱向平衡。橫向平衡是指當年內提取的基金總和應與當年所需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總和保持平衡,也即著眼於當前的短期平衡。縱向平衡是指對某一個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來說,在其全部繳費期間所儲存的基金總額應與其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所需的養老金費用保持總體平衡,也即著眼於未來的長期平衡。基於此,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構建人行係統可持續發展養老保險製度。
1、設定合理的單位繳費費率,實現養老金橫向平衡
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直接關係到養老基金的橫向和縱向平衡,因此確定一個合理的繳費水平是維持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合理的繳費水平一方麵要求繳費收入和養老金支出總體相匹配,費率不能過低;另一方麵也要考慮到單位的財務能力,以及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基礎性質,不能一味過高。近年來,國家相繼出台了企業養老保險製度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方案,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相一致,單位為一般不高於20%,個人為8%,同時也允許退休人員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的單位繳費比例則可超過20%。而在一些自主進行養老保險繳費試點地區事業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甚至高達30%。相比較,人行係統現行的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則明顯偏低(單位為13%,個人為4%)。由於目前人行係統養老保險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在經費允許的情況下適當提高其繳費比例,對於維持當年的養老基金收支總體平衡意義重大,即使參照國家規定也存在較大的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