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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我跑步結束在街心花園落汗。量大了,汗層出不窮,用手巾擦,擰,一汪水;再擦,擰,又一汪水。汗水,不是汽水與礦泉水。
這舉動引起三位穿羽絨服的老人的關注。他們剛才正研究楊利偉在神五駕駛艙裏能不能伸開腿,轉而研究我,用嚴肅的、關注治安形勢的目光審視我之作為。
一位老人終於開口。
“你咋跑這樣?”
我左右看看,俯在他耳邊小聲說:
“警察在後邊追的。”
他們一愣,少頃大笑,哈哈哈……笑得用拐棍搗水泥地。
這是說,人跑步之後,心情愉快,步履輕捷,大腦分泌內啡吠(嗎啡樣物質),使人樂觀向上。
亞裏士多德說:要想健康嗎?跑步吧。要想聰明嗎?跑步吧。要想快樂嗎?跑步吧。我過去讀到此言,認為簡直是胡言亂語,像周星馳語錄。跑步怎麼能管到體育之外的領域呢?“要想聰明嗎?吃×白金吧。要想快樂嗎?洗澡按摩吧。”這還差不多。但——幾年中,我從一點一滴的跑步中體會出,跑步不光是循環係統、呼吸係統、肌肉骨骼係統的活動,還有助於心靈力量的成長壯大。這種單調的體育活動讓人快樂、鎮定、堅強和寧靜,也有利於對各種毒素的代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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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是窮人的運動,隨時隨地,抬腿就有。
有檔次的人——沈陽人愛說這個詞——搞一些遊泳啦、芭蕾啦的事。更有檔次的人——我請教過演藝界的名流——搞的是高爾夫啦、網球啦這些更有檔次的事。都挺好,都健身。但咱搞不了高爾夫,就挑省事的辦。總路線方針有四個字:多快好省。高明。跑的圈要多,速度要快,身體好,花費省,除了費鞋費襪子之外,跑步啥也不費。好項目跟腿掛鉤,不跟錢掛鉤。
當我聽說布什總統每天跑三英裏(4827.8米)的消息後,心情振奮(仇美之人讀至此處可連罵三聲“洋奴”)。密斯特布今年57歲,屬狗,三英裏跑21分,這個速度相當快,用我們遼大跑步的話叫“掙命”。考察他的業績,可貴處不在21分和57歲,而在“每天”。不隻是跑步,天下萬事可貴之處都在能不能“每天”,人與人的差別也在能不能“每天”。
說到這兒,意思已經出來了:跑步不隻是一項健身活動,還是與精神有關的心智活動,和有錢無關,和沒錢也無關,和一個人的生活態度相關。
布什每天跑步,必定有這種需要,這叫生活方式。當年海明威辭世,輿論如潮,說他狩獵、冒險、吸雪茄、寫作、電報體等,有一個人出來說一句話,大夥全肅靜了,他說“海明威是一種生活方式”。別人聽了特服,看人家說的,真是那麼回事。同理,跑步不僅是跑步者的作為,還是——更主要是——一種生活方式。
一件事隻有抵達心靈的時候,這件事才值得做,才能夠堅持不懈地做,否則就叫“裝”。
那你給我們舉舉例子吧,啥叫“抵達心靈”?
行。比如:愛情。
比如:科學家作研究。
比如:孩子們用蠟筆畫藍天白雲。
進入狀態之後,“這件事才值得做,才能夠堅持不懈地做”,才不裝。
我在說,跑步和世上其他美好的事情一樣,肇始於內心的需求,其次才是毅力呀、堅持呀之流之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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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跑步多多少少還是需要一點毅力。“毅力”是老百姓的話,學術話語叫“意誌力”。冬天零下20攝氏度的時候,穿兩件衣服——內衣和外衣。跑步不能多穿,怕出汗——比較冷。身上不冷,跑起來身上跟火炭似的。凍鼻子,當清鼻涕凍出來之後,鼻子開始遭罪;凍手,冬天跑步戴上毛線手套再戴上皮手套,還凍手。有一次(零下27攝氏度),我用手套碰一下臉,回家照鏡子一看,臉有血口,皮脆,一碰就裂了。這樣的天氣,跑7公裏大約40分鍾,特別在出完汗冷風吹過來之後,一般要咬牙挺一挺。夏天也一樣,40攝氏度(下午兩點)在馬路上跑,另有一番滋味。我覺得一個人耐冷耐熱性增強,就像一件好產品一樣。耐表揚耐謾罵耐孤獨耐喧嘩的能力都跟著強了,人生就不顯得太難,就算難也不覺得難,這不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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