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心理學的定義是個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
前蘇聯心理學家巴甫洛夫認為,性格是神經類型特征和生活環境影響的“合金”,正是由於“合金”中的成分不同,才使人對外界影響的態度和行為方式帶有個性特色。就像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一樣,人的性格千差萬別,各具特色:有的誠實,有的虛偽;有的熱情,有的冷漠;有的文雅,有的魯莽;有的溫和,有的暴躁;有的順從,有的倔強;有的剛毅,有的軟弱;有的勤奮,有的懶惰;有的開朗,有的憂鬱;有的大度,有的小氣……
性格是個性品質中最鮮明的心理特征,它對人的成長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一個人的成功85%歸於性格,15%歸於知識”(卡耐基語)。心理學研究表明,良好的性格是獲得成功的前提和基礎。曾有心理學家對1500名天才兒童進行了30年的跟蹤研究,發現這些兒童最後並不是都能有所成就,有20%的兒童在幼兒期智商很高,但成年後並沒有什麼作為。與那些成功者相比,其差距不在智力方麵,而在於本人的不良性格,例如,缺乏進取心、責任感、主動性、自覺性、親和力、自信心等。
對於孩子來說,優秀的性格主要包括:
愉快的情緒 其中包括麵部表情豐富生動,語言流暢幽默。喜歡參加文體活動,喜歡交往,愛做遊戲。善於觀察,好奇心強,喜歡探究新事物。愛提問,愛勞動,喜歡動手操作,等等。
堅強的意誌 在各種活動中有耐心,有毅力。操作細致,勞動刻苦。對作業精益求精,一絲不苟。有較強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百折不撓的精神。
求知的興趣 有穩定的注意力和耐力。對獲取新知有濃厚的、永恒的興趣,有堅持到底的恒心。
獨立的個性 做事和處理問題能夠獨立思考,具有用自己大腦去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習慣。在各種活動中具有獨立性而少有依賴性。能夠獨立處理自身的日常事務,有較強的獨立生活能力。
合作的能力 具有較強的“角色認知”,較好地認識個人與社會、群體、他人的關係。善於和不同類型的人和諧相處,樂於和小朋友分享玩具和食物。具有與人合作的願望和能力,關心他人,體貼父母,助人為樂。
性格雖然具有一定的遺傳因素,但主要的還是後天逐步形成的。正如塞德茲所說:“幼兒的頭腦宛如一張白紙。在這張潔白的紙上繪出的每一點和每一線,都將決定著孩子性格的形成。”
實踐告訴我們,性格形成的關鍵期在0歲~3歲,起源於兒童的生活習慣,而習慣的養成完全取決於成人的養育方式。
客觀上每位家長都有自己獨特的育兒方式,使嬰兒在同一情景下做出符合要求的相同反應,這種反應不斷重複出現,逐步固化,即形成了習慣。習慣統一起來作為一種素質存在,便構成了性格。譬如兩三歲的孩子跌倒了,堅持讓他自己爬起來,就會使孩子堅強,反之則會嬌氣;自幼叫孩子自己穿衣、洗臉、疊被、做飯,孩子就會勤勞;不以食物、喂奶滿足孩子的無理要求,孩子就會變得理智;限製孩子的戶外活動和鍛煉身體,不僅使孩子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降低,還會使孩子的性格弱化和具有明顯的惰性。
孩子的獨立性也可以從建立良好的睡眠習慣開始。如果孩子從小到十幾歲仍和父母同床或同室,習慣於與成人緊密接觸和時刻共處的生活方式,對成人的依附性就越強,自我意識與獨立意識產生的就越晚,個體的獨立性就越差。
除了睡眠、飲食、運動和自理能力訓練等具體生活方式外,影響性格形成的還有家長對孩子各種行為的態度以及情感的交流方式。如家長與孩子身體接觸的頻度,同孩子說話的語氣聲調,對待錯誤的態度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等。
良好性格的形成,既不能自然生成,也不靠成人的說教,而是在孩子參與實際生活中鍛煉出來的,像意誌力、獨立性、自信心和責任感,都是在經曆各種艱難困苦的過程中逐漸培養起來的。過度保護式、溺愛式的養育,都會使孩子失去寶貴的鍛煉機會,影響其良好性格的形成。
“播種思想收獲行為;播種行為收獲習慣;播種習慣收獲性格;播種性格收獲命運。”家長的道德觀念、文化素質、性格特征、人生態度、教養方式、職業特點、經濟狀況、生活氛圍等都會深刻地影響孩子性格的形成和發展,也可以說是關乎孩子的終生。因此作為家長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當孩子出現差錯時,多些寬容;當孩子遭遇挫折時,多些鼓勵;當孩子取得榮譽時,多些欣賞;當孩子需要支持時,多些幫助;當孩子迷惑彷徨時,多些指點……這樣就可以使智力平平的孩子創建輝煌的業績,反之亦可使智力超常的孩子變為一事無成的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