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教兒從小學理財(2 / 2)

家長切忌主動向孩子提出給零花錢的要求,“最近要買什麼?”“錢夠不夠花?”更不能孩子要十元,卻主動地給20元。這樣做隻會使孩子養成大手大腳的花錢習慣。要讓孩子參加適當的勞動,使他們通過勞動體會父母賺錢的不易,認識到自己還沒有通過勞動為家庭創造財富,衣食住行以及接受教育要靠父母和國家承擔,所以沒有理由在生活和消費方麵提出更高要求。

對於初中以上的孩子,家長可以考慮在允許的範圍內,由孩子掌握自己的日常開支,這有助於幫助孩子提高理財能力,學會有計劃地花錢。可以給孩子設立一個開支標準,小錢或必須支付的錢讓孩子自己做主,而大項開支讓孩子和家長商量。當孩子花錢不是很合理時,家長要及時提出來進行糾正。

在錢的開支使用上,家長要培養孩子節約和計劃的習慣,除了供給孩子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和零用錢之外,有些消費應該讓孩子動用自己的儲蓄去開支。例如,孩子很想買心儀已久的玩具或想出去遊玩,家長就應該指導他們用全部或一部分儲蓄。這樣,讓孩子理解到儲蓄的意義,並體會到用自己的存款來達到目的的快樂和興奮,從而培養孩子有計劃地管理金錢的能力。

有的孩子喜歡用父母的勞動所得“大方”地去“獻愛心”,在學校組織的“捐助”活動中爭強好勝,這是不值得提倡的。應教育孩子靠自己的力量幫助別人才更有意義。要讓孩子懂得,幫助別人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在自己還沒有創造財富,不能以資金來幫助別人時,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來進行幫助。

而有的家長卻片麵地認為,讓孩子接觸錢會使他們變為“喻於利”的“小人”;有的則擔心孩子購物會耽誤學習;有的害怕孩子上當受騙……其結果導致孩子理財觀念淡薄,生活能力低下;有的大手大腳,胡亂花錢;有的不會選購物品,常花冤枉錢;有的則用錢無節製,生活無計劃,等等。

13歲考入湖南大學的王玉,其父王澤南特別注意理財教育。為了培養王玉的理財能力,在她讀小學的時候就“把每月的工資全部交給她,自己隻做宏觀調控,微觀細部處理由孩子謀劃。”不僅使王玉“當家方知柴米貴”,而且“學到了一定的市場知識,懂得了價格波動的規律,掌握了時間不同菜價的微妙變化,還學會了討價還價,並能與不法商販進行說理”。既使她了解了金錢的實際意義,又鍛煉了其膽量膽識和交往能力。非但未對學業產生負麵影響,反而促進了王玉的成長和進步。

國外的理論和王澤南的實踐都告訴我們:理財教育也必須從小抓起。作為父母要徹底打破傳統觀念對理財教育的束縛,不僅要使孩子“眼中有錢”,還要“心中有理”,即懂得賺錢之難,取錢之道,用錢之法。讓他們了解市場經濟和商品社會的運行規則,培養參與和競爭意識,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念和道德準則,理解金錢與人生的關係,培養他們對工作的正確態度,促進其綜合素質的提高,從而為其以後步入社會獨立生活、合理理財以及成就事業打下良好而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