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船的事情(1 / 1)

有一個人,比如他叫二柱子,行舟於河上。風生浪起,天昏暗,二柱子有點緊張。這時,上遊一隻船直衝過來。二柱子大喊,讓對方變方向。船不管,越行越近,相撞。二柱子的船僥幸沒被撞翻,他不禁大罵對方船主:你瞎了眼嗎?再定睛看,船上無人,纜繩斷了,是漂來的空船。二柱子不禁大笑。

片斷間,先罵後笑,見出人心的不穩定。

如果說,二柱子罵的是撞船這件事,為什麼又要笑呢?如果說二柱子笑的是船上無人,船已被撞了,如何笑得出來昵?

一樣的事實與結局,既可以怒,也可以悅。不一定受到傷害就一定要生氣,也不一定升官發財才喜悅。這是說,人的情緒的形成,不一定和外界有必然的聯係,更多的取決於自己。所謂“境由心生”。

也許,二柱子發笑,是看到了一種喜劇效果,船上無人,如何“瞎了眼”呢?如果船上有人,而此人無法控製這條船,就罵得其所嗎?罵與笑一樣,都於事無補,但笑的姿態更超越一些。

也許二柱子笑自己,自己可笑。人所做的可笑的事情,多半發生在發怒之時,但不是自己笑,是別人。

別人的笑是對這件事情所做的價值判斷,即發怒值與不值。發笑的意思是不值,是發怒的人小題大做,是氣量狹小,是缺乏力量。見到這麼一個渺小的人,觀者不自覺地笑了出來。

發怒的人認為自己有絕對的理由憤怒。其實,在真正的打擊麵前,人不見得憤怒,往往悲傷。

還有一個故事,說一個人向牧師懺悔,認為自己大體上算一個好人,但常常發火。

“發火?”牧師問:“這成了你的習慣嗎?”

“是的。”懺悔的人回答。

“那麼,請你發個火給我看一看。”

這個人很為難,笑了,說發不出來。

牧師說:“如果發火真成了你的習慣,就能夠想發就發。如果發不出來,就證明它不屬於你。不是你的東西,你還留著幹嗎?”

此人默然而退。

弗洛伊德說:“服從性和攻擊性是人的性格中的兩種基本的力量。”而文明的含義之一,是把攻擊變為服從,服從於對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