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事第十二(2 / 3)

【原文】諫諍之徒,以正人君之失爾,必在得言之地,當盡匡讚之規,不容苟免偷安,垂頭塞耳;至於就養有方,思不出位,幹非其任,斯則罪人。故《表記》雲:"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屍利也。"《論語》曰:"未信而諫,人以為謗己也。"

【譯文】諫諍者的目的是糾正人主的失誤,這就必須先使自己處在能夠說話的地位,並且應當盡量匡助和襄讚人君,決不可苟且偷安、垂頭塞耳。至於侍奉人主,要萬事適當,不要超越職權,如果幹涉職責以外的事,就會成為朝廷的罪人。所以《禮記·表記》說:"事奉人君,如關係疏遠,卻去勸諫,就是諂媚了;如關係親近,而不勸諫,那就是屍位求利了。"《論語·子張》說:"未取得人君的信任,就去勸諫,人君會認為在誹謗自己。"

【原文】君子當守道崇德,蓄價待時,爵祿不登,信由天命。須求趨競,不顧羞慚,比較材能,斟量功伐,厲色揚聲,東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以此得官,謂為才力,何異盜食致飽,竊衣取溫哉!世見躁競得官者,便謂"弗索何獲";不知時運之來,不求亦至也。見靜退未遇者,便謂"弗為胡成";不知風雲不與,徒求無益也。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焉可勝算乎!

【譯文】君子應當堅守信仰,修養道德,蓄積身價,等待時機,如果仍然不能晉升官祿,實在是由於天命。為達到某種需求而東奔西走,不顧羞恥,與人攀比才能,衡量功績,聲色俱厲,怨這恨那,有人甚至以宰相的缺點為要挾,以獲得官祿為酬謝,還有人喧嘩吵鬧,擾亂人們的視聽,求得被任用,靠這些手段求得官職,還聲稱自己有才幹與能力,這與偷食致飽、竊衣取暖有什麼區別呢!世人看見那些奔走鑽營而得官的人,就說"不去追求怎麼獲得官位呢";卻不知道時運一到,不去追求,官位也會來的。看到那些恬靜謙讓而沒得到官職的人,又說"不做怎麼會成功呢";卻不知道不到風雲際會之時,一味追求也是無益處的。世間那些不追求而有所得,或追求而無所得的人,能數得清嗎?

【原文】齊之季世,多以財貨托附外家,喧動女謁。拜守宰者,印組光華,車騎輝赫,榮兼九族,取貴一時。而為執政所患,隨而伺察,既以利得,必以利殆,微染風塵,便乖肅正,坑阱殊深,瘡痏未複,縱得免死,莫不破家,然後噬臍,亦複何及。吾自南及北,未嚐一言與時人論身份也,不能通達,亦無尤焉。

【譯文】北齊末年,不少人用錢財去請托依附皇族的外戚,煽動得寵女子去進言求官。那些被任為地方官吏的,印綬光豔華麗,車馬輝煌顯赫,榮耀兼及九族,富貴顯達一時。可一旦被執政者怨恨,隨之對他們考察調查,那些得利的,也定會因利而遇到危殆,隻要稍稍染上仕途惡習,背離為官應有的嚴肅公正,陷阱是相當深的,創傷是不能平複的,即使能免除一死,卻沒有不家道敗落的,到了這種程度,才噬臍後悔,也來不及了。我從南方走到北方,從未與時人說過一句有關自己身份的話,雖然不能官運顯達,但也絕無怨言。

【原文】王子晉雲:"佐饔得嚐,佐鬥得傷。"此言為善則預,為惡則去,不欲黨人非義之事也。凡損於物,皆無與焉。然而窮鳥入懷,仁人所憫;況死士歸我,當棄之乎?伍員之托漁舟,季布之入廣柳,孔融之藏張儉,孫嵩之匿趙岐,前代之所貴,而吾之所行也,以此得罪,甘心瞑目。至如郭解之代人報仇,灌夫之橫怒求地,遊俠之徒,非君子之所為也。如有逆亂之行,得罪於君親者,又不足恤焉。親友之迫危難也,家財己力,當無所吝;若橫生圖計,無理請謁,非吾教也。墨翟之徒,世謂熱腹,楊朱之侶,世謂冷腸;腸不可冷,腹不可熱,當以仁義為節文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