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愛幼子,人之常情(1 / 2)

原文

同母之子,而長者或為父母所憎,幼者或為父母所愛,此理殆不可曉。竊嚐細思其由,蓋人生一二歲,舉動笑語自得人憐,雖他人猶愛之,況父母乎?才三四歲至五六歲,恣性啼號,多端乖劣,或損動器用,冒犯危險,凡舉動言語皆人之所惡。又多癡頑,不受訓誡,故雖父母亦深惡之。方其長者可惡之時,正值幼者可愛之日,父母移其愛長者之心而更愛幼者,其憎愛之心從此而分,遂成迤邐。最幼者當可惡之時,下無可愛之者,父母愛無所移,遂終愛之,其勢或如此。為人子者,當知父母愛之所在,長者宜少讓,幼者宜自抑。為父母者又須覺悟,稍稍回轉,不可任意而行,使長者懷怨,而幼者縱欲,以致破家。

——袁采《世範》

白話

出於同母之子,年齡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惡,年齡小的孩子卻大多為父母所厚愛,這個道理幾乎沒有人能夠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經私下裏一個人仔細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對人來說,一二歲時,舉止行動自然而然惹人喜愛,即使外人看了,也會產生憐愛之心,況且父母呢?長至三四歲到五六歲,放縱地大聲哭叫,在很多方麵乖違惡劣,不聽父母的話,有時破壞器物,常常觸動一些危險的東西,大凡是他的言語行動人們都很厭惡。又多淘氣頑皮的癡性,不聽訓斥規勸,雖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厭惡他。當大孩子正處於使人討厭的時候,小孩子卻恰恰是惹人喜愛之時。父母把連同厚愛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麼憎愛之情感從此便分得明明白白,於是一直沿續下來。當最小的孩子處於可厭惡之時,在下已沒有可以移愛的孩子了,父母之愛自然也沒有轉移的地方,因此就會自始至終一直喜愛他,其中的大體趨勢就是這個樣子。做為人子,應當懂得父母的那份愛止泊在何處,大孩子應當稍稍讓著小孩子,小孩子也應當自己控製自己。做父母的,又應當自覺地體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執拗的愛心回轉一下,不能縱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樣,就會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縱自己的各種欲望,這樣是可導致家庭破敗的。

家訓史話

戰國時期,秦國發兵攻打趙國,一連攻下3個城。形勢緊迫,趙國難以招架,向齊國求救,齊國表示:隻要趙國派長安君來做人質,我們是可以派兵援救的。

這時,趙惠文王剛死,孝成王即位不久,大權由趙太後掌握。長安君是趙太後的小兒子,趙國雖危在旦夕,但她仍不願把自己的兒子送到齊國去做人質。許多大臣一次又一次地提意見主張把長安君送到齊國,但都碰了釘子。趙太後惱火地說:“以後誰要再來說這件事,我老婆子就用口水吐他的臉。”

左師觸龍求見趙太後。趙太後估計他也是來勸說的,憋著一肚子氣等他進來。

觸龍漫步走進殿來,到了趙太後麵前,首先謝罪說:“老臣生了腳病,很久沒有見太後了,太後可好?”寒暄幾句之後又和趙太後說了一些閑話。等到趙太後的臉色稍微平和一些,觸龍就提出要求說:“我的小兒子舒棋很不能幹,但是我的年紀大了,又很喜歡他。懇求太後賜他當一名保衛王宮的侍衛。”

趙太後說:“好,孩子多大年紀了?”

觸龍說:“15歲了。雖然年紀小些,我希望在我沒有死之前把孩子托付給太後。”

趙太後問:“你們男人家也愛孩子麼?”

觸龍說:“我們愛孩子的程度超過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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