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區領導的工作原則
社區領導的工作原則是指社區領導開展工作所要遵循的基本準則。它是根據社區工作的價值取向來製定的,是由社區工作的客觀要求和基本目標來決定的。
(一)注重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是社區領導在工作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社區工作的目標是促進社區居民的發展,滿足社區居民的需要。社區工作所服務的對象是整個社區和社區內的居民,所以要充分考慮社區的整體利益,以社區的利益為主體,才能保障社區居民自身的權利,提高社區的福利水平,促進整個社區的發展。
在社區工作中,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都要搞好。其一要提高社區居民的精神素養,提高他們自覺參與社區事務的意識,充分挖掘他們內在的潛力;其二要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需要,努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改善其生活環境。
(二)開展廣泛合作
社區的發展離不開同各方麵的廣泛合作。這不僅包括同外部單位的合作,還包括社區組織與居民之間、社區組織與社區內政部門之間的合作。作為社區領導,要積極引導社區內居民參與社區工作,合理利用社區資源和外來的資助,努力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狀況。
(三)尊重社區自決
在社區工作實踐中,“尊重社區自決”有兩層含義:一是由社區自主管理屬於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二是由社區組織和居民自主選擇或確定社區發展方式和行動策略。社區自主原則的主要依據是:第一,隻有認真聽取社區組織和居民的意見,才能了解社區成員的切身需求和具體利益;第二,增強社區自主能力是社區工作的基本目標之一;第三,社區本身就具有獨特的主體地位和權力,任何外部組織都不能以自己的價值觀來控製社區居民的行動。因此,在工作中必須尊重社區組織和居民的意願。
社區自決的關鍵在於能否把權力還給社區居民,當社區居民在社區事務中,不僅有執行和監督的義務,而且真正擁有表決權、決策權時,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社區自決。
(四)強調居民參與
社區工作的主旨是發展社區,壯大社區,即通過對社區資源的整合、強化社區活力、增強社區功能、培育社區歸屬感等活動,在居民和社區之間建立起和諧有序、協調發展的平衡關係。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社區成員的積極參與。居民參與是社區工作的靈魂。社區工作隻有有廣大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才能普遍增強社區成員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使社區的各類資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充分利用。
實現居民參與社區工作的主要途徑是:由居民從事或組織社區發展項目和相關活動;由居民提出各種意見,並製訂相應的工作計劃;將居民的參與率、滿意度和認同感作為評估社區工作成績的基本指標。
(五)根據實際條件製訂工作計劃
社區工作是有計劃、有目的的社會管理活動,必須根據社區的特定背景、條件等製訂工作計劃。不同社區的居民有著不同的處世方式和能力,同時,不同社區也有不同的發展目標和追求。因此,社區領導應當深入群眾,認真了解社區的基本狀況,選擇恰當的工作方式管理好本社區。一般來說,社區工作的基本過程包括規劃、幹預、研究、總結等階段,各個階段的工作方式都不得脫離具體的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要想推動社區各項目的穩步發展,必須綜合考慮社區的全部要素,這就要求社區發展的計劃應該是綜合的,而不是孤立的、脫離社區基本狀況的。在具體工作程序上首先要分清輕重緩急,其次是要根據社區的實際能力和條件來製定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