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
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籌集服務設施建設資金,擴大資金來源,以解決建設資金短缺的問題。不僅政府要增加投入,發揮主渠道作用,還需要動員社區成員單位和居民捐款,引導社會參與,鼓勵集體、私人投資興辦社區服務業,采取獨資、合資與社區“自籌資金、自治管理、自我服務、自辦項目”的方式,建設完善的社區服務設施,使其形成網絡化的體係,進一步擴展服務領域,特別是要積極向新興的第三產業拓展。
(二)加大服務設施建設力度
要對現有的社區服務設施進行充實與更新,擴大服務設施的容量,尤其要動員社區內企事業單位將其自辦的服務設施向社會開放,統一納入社區服務的範圍。與此同時,根據社區居民的需要,因地製宜地建設一批新的、功能齊全的服務設施,以提高社區服務質量。特別要注意搞好社區服務中心的建設,逐步在社區內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的網絡體係,用先進實用的科技手段來開展社區服務,以推動社區服務向更高層次發展。
四、加強社區服務的法製建設,促進社區服務管理的法製化、規範化
社區領導要想把社區建設和管理納入法製化、規範化軌道,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法為準”的指導思想,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斷提高居民整體法律素質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製訂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工具,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把握時機,適時地開展形式多樣、有規模、有聲勢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的法律素質。一是以提高居民素質為根本,抓好常規法製教育。二是結合居民群眾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製教育。三是充分發揮陣地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通過這些活動的開展,積極引導社區居民自覺學法、守法,使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在全社區形成良好的風氣,為依法治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推進社區民主法製建設的健康發展
一是堅持依法民主選舉。社區委員會是居民的自治組織,社區委員會的成員必須來自群眾,代表群眾,為民主事,為民服務。
二是堅持實行民主決策。社區委員會成立後,充分發揚民主,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定期召開居民代表大會,認真聽取社區居民及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解決好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堅持加強民主管理。社區每年召開兩次居民代表大會,充分發揮居民代表的作用。凡涉及社區建設、資金投入、社會保障等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事務都由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聽取和審議社區委員會的年度報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製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及居民代表例會製度、社區政務公開製度、法律學習培訓製度,工作報告製度、小區物業管理製度等。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社區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有效監督。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解決好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是堅持實施民主監督。充分發揮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的作用,成立民主監督小組,落實社區事務公開製度。對社區內的公益性收費、經費的收入和使用、較大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和使用及享受政策性福利待遇人員的確定等情況,及時向群眾公布:社區委員會每半年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和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報告一次工作,主動接受居民群眾的監督。
(三)推進社區民主法製建設向規範化、製度化發展
為了更加有效地推進社區法製建設,社區領導要製定民主法製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及各方麵的規章製度等,保障社區各項工作依法有序運作。要力爭使社區工作真正做到普法教育規範化、法律服務網絡化、社區管理有序化、社區事務公式化、社區建設法製化、保障措施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