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社區矛盾糾紛分析(2 / 3)

3.征地拆遷安置中產生的矛盾。在舊城改造、市政建設、招商引資等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商家違規征占買賣土地,大量擠占耕地資源,加上操作不規範,遺留了諸如征地款的兌付、就業安置等問題;有些地方安置、補償政策與措施不配套、不到位、不落實而引發矛盾;一些地方土地補償標準較低且被層層截留克扣,失地農民所得無幾,心理失衡,也會引發矛盾。在城鎮,由於城市拆遷補償未及時到位,拆遷戶不能及時回遷,拆遷地點不理想,搬遷房屋質量低,生活設施不配套不完善,社會管理混亂,物業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拆遷戶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產生了諸多矛盾。由於拆遷安置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一些當事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滿足,就會產生一係列矛盾,甚至會采取過激行為,從而導致社區和社會的不穩定。

4.行政管理過程中產生的矛盾。行政管理過程中產生的矛盾主要是指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由於行政管理不當而引起的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之間的矛盾。一些行政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采取的某種管理措施,會給某一行業、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帶來衝擊,就會導致他們的不滿;一些行政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有關製度或規定,甚至事先的承諾不兌現,造成被管理者或相關人員的權益受損或可能受損,從而引起矛盾;一些行政管理部門隻顧從本部門利益出發,製定一些不合理的收費標準,加重了群眾的負擔,由此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遊行示威和請願活動等集體行為。

社區矛盾的類型除上述情況外,還有很多種。從實際情況來看,社區矛盾糾紛的類型仍然高度集中於鄰裏關係、家庭婚姻和住房這些問題上,而較難解決並需要上級政府幹預的問題,則主要集中在房屋拆遷、生活貧困等方麵。

二、社區矛盾糾紛的特點

社會矛盾糾紛是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後的產物,伴隨著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形式。特別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政治經濟體製的不斷變革,當前的社會矛盾糾紛呈現出了許多新的特征。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

(一)社區矛盾糾紛的主體呈現多元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公民和經濟組織參與到經濟建設中來,並成為市場經濟的主要力量。由於經濟體製的深刻變革,矛盾糾紛已由過去的僅限於公民與公民之間、家庭與家庭之間的糾紛,逐漸發展為公民與公民、公民與基層行政村(居)、公民與企事業單位、公民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矛盾糾紛等。矛盾糾紛的主體也開始呈現多元化的特點,例如當事人已不再是單純的公民個人,而且還包括了眾多的經濟個體和行政組織及部門。僅僅“居民對施工工地不滿”一事糾紛,就可能涉及施工單位、開發商、政府職能部門、公共事業單位乃至作為土地批租和市政建設主管的政府本身等諸多方麵。社區矛盾主體的多樣性也意味著糾紛矛盾的加大、複雜程度的提高和解決難度的加大。

(二)社區矛盾糾紛客體呈現複雜化

由於各類經濟組織實現經濟利益渠道的曲折性和有關行政組織的行政行為和辦事行為的隨意性,導致了社區矛盾糾紛內容的多樣化和複雜化。社區矛盾糾紛已由過去簡單的“一因一果”,代之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矛盾糾紛的成因多,生成過程複雜,導致的後果多樣且嚴重。矛盾糾紛的演化也由直線式變成曲折式,矛盾糾紛在此消彼長的漸進過程中,還帶了諸多的不確定因素,矛盾糾紛的後果不是涉及一個或幾個人的利益,而是牽扯到了眾多當事人的利益,導致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的不斷複雜,也就相應地增加了解決矛盾糾紛的難度。

(三)社區矛盾糾紛呈現群體化

目前,常見的個人之間、家庭之間的利益糾紛和爭執仍然存在,而新的形式較多表現為群體衝突,如城市內居民群體與建築工地或職能部門之間的矛盾,居民上訪特別是集體上訪事件。而在農村,由於基層行政組織不依法辦事而引起的土地、山林、荒山、荒地、水塘承包、農民負擔、不當集資收費等糾紛,眾多農民成為糾紛當事人,也可能會在爭取自身利益的時候與相關部門發生糾紛;還有在改製企業中,因職工下崗、企業內部集資引起的糾紛,眾多下崗職工和有關方麵的人成了糾紛當事人;在企地糾紛中,因利益衝突,廠礦企業與駐地周圍有關群眾成了糾紛當事人;在金融兌付、城市房屋拆遷方麵,有共同利益的群眾成為了糾紛當事人。社會矛盾糾紛當事人的群體化而導致其規模不斷擴大,許多糾紛因相關問題處理不當而引發群體性鬧事事件。這種群體性事件往往具有較大的社會破壞性,特別是有的人采取一些過激的行為,利用媒體,把經濟問題政治化,對社區、社會穩定造成較大不良影響。

(四)社區矛盾糾紛的類型呈現多樣化

從矛盾糾紛的法律性質上看,社區矛盾糾紛由過去單一的民事糾紛逐漸發展為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於一體的多種形式的糾紛。

社區糾紛不僅包括傳統的婚姻、家庭、宅基地、贍養、撫養、借貸等糾紛,而且還呈現出土地承包不公、農民負擔過重、企業改製不力、職工工資發放困難、金融風險、行政不當、司法不公、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企業侵權和房屋拆遷等方麵的眾多新型社區矛盾糾紛,這些新型矛盾糾紛已經嚴重影響了社區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