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三寸之舌強於弩(2)(3 / 3)

靖郭君說:“說得好。”於是就停止修築薛城。

想要別人讚同自己的觀點,就要先站在他的立場上為他考慮。

語言就其本質而言,是一種公眾事物。

——休姆

侍從巧辯

有一個人把吃了可以長生不死的藥進獻給楚王,朝廷裏主管通報傳達的官員拿著這個藥進入殿內。

有一個武職侍從問說:“可以吃嗎?”通報傳達的官員回答說:“可以吃。”這個武職侍從就把藥搶過來吃掉了。

楚王非常憤怒,派人去殺這個侍從。武職侍從讓人勸楚王說:“我曾問通報傳達的官員,他說可以吃,所以我才吃了,這說明我沒有罪而通報傳達官員有罪。而且進獻的是吃了可以長生不死的藥,我吃了此藥而大王又殺死了我,這說明藥是假的,這是獻藥人欺騙大王。與其殺掉無罪臣子而表明別人欺騙您,還不如放了我。”於是楚王沒有殺侍從。

人類的語言是博大精深的,特別是在邏輯上麵,一句話或者一個詞語,從不同的角度說,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來。

一般的人都用語言來表達交流思想,而聰明的人則用它來掩飾思想。

——羅·索斯

林肯雄辯

身為美國第十六屆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是著名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家、政治家,在他當選總統之前,是美國著名的大律師。

阿姆斯特朗被法庭指控謀財害命,林肯出庭為被告進行辯護。此案的原告是一位有錢人,他收買了一位名叫福爾遜的人作偽證。在法庭上,福爾遜發誓他親眼看見被告開槍殺人,被告一時有口難辯。

林肯仔細研究全部案卷,調查了案發現場,他掌握了大量確鑿的證據。在法庭上和原告展開辯論。

林肯首先問證人:“你確定開槍殺人的就是阿姆斯特朗嗎?”

“是的,我可以把手放在《聖經》上發誓。”福爾遜答。

“你當時是在草堆後麵,而被告是在大樹下,對嗎?”

“是的!”

“草堆和大樹之間有30米的距離,你確信沒有看錯人嗎?”

“沒有,我看得非常清楚,因為當時月光很明亮。”

“你敢肯定不是從衣著或身材上確認的嗎?”

“不是,我看見了他的臉,因為那時月光正好照在他的臉上,我看見他臉上充滿殺氣,拿槍的手還在不停地顫抖。”

“那你能說出當時確切的時間嗎?”

“當然可以,因為我回到屋裏時,鬧鍾正好響起,時間是深夜11點。”

聽到這裏,林肯馬上麵對聽眾和法官說:“可敬的法官和各位陪審員,我敢百分之百地說,這名證人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他一口咬定他在10月18日晚上11點鍾時,在明亮的月光下看清楚被告的臉。請各位想一想,按照天文曆法來計算,10月18日那天應該是上弦月,到了晚上11點時,月亮就不見了,哪裏還有明亮的月光?進一步說,假設證人對時間有些模糊,那時月亮還沒有落下,但他所處的位置是在東麵,被告人站立的大樹是在西邊,月光也應該從西邊往東邊照射。如果被告臉朝大樹,月光可以照在他的臉上,因此證人看到的不是他的臉而隻能看到被告的背影。如果被告麵對著證人,月光隻能照到被告的後腦,證人又怎麼能看到被告被月光照射臉呢?”

林肯話音剛落,全場掌聲雷動,連法官也不禁微微額首稱是。

要想擁有雄辯的口才,就必須有博學的知識和周密的思維,並且還要講究說話的技巧,這樣你就能輕而易舉地說服他人。

說出烙有所處時代印記的語言,這一點曆來合法而且永遠合法。

——賀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