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石頭房子的炮擊顯然已經停止了,此刻四下一片悄然。四處靜悄悄的。襯著青青的山坡,那農家大宅子連同圍牆裏的院子黃得好顯眼。不過山坡上挖了交通溝,築了工事,泥土翻起處還添上了些白色的瘢痕。山坡上這會兒有些小火堆升起的細煙,那是行軍爐灶在做飯。再往上,通向農家大宅子的一路上則全是這場進攻戰遺下的死傷士兵,好像把許多包裹撒在青草坡上。那輛坦克還在樹林子裏燃燒,煙是又黑又油的。

“真夠嚇人的,”女記者說,“這種場麵我還是平生第一次見到。真嚇人哪!”

“打仗的場麵總是這麼嚇人的。”

“這麼久了,你見了不覺得討厭?”

“我討厭,我一向就見了討厭。可幹一行就得懂一行不是?這打的是一場正麵進攻戰。正麵進攻戰就是這樣慘烈。”

“沒有其他辦法可以進攻了?”

“有啊。辦法多啦。不過你總得先有軍事知識,有軍紀,有經過訓練的班排長。尤其應該有個出奇製勝的計謀。”

“這會兒天色太暗,光線不好,要拍也沒法再拍了,”耶罕說著就把他的遠距離攝影鏡頭用罩子罩了起來。“喂,我的‘小人’哥,我們快回旅館去吧。看樣子,今天的活兒幹得相當不錯。”

“是啊,”那另一個攝影師說,“今天我們拍到了非常珍貴的一些鏡頭。可惜進攻沒有成功,真是太遺憾了。算了,這事還是別去想了。但願有一天我們能拍到進攻得勝的鏡頭。隻是根據經驗,進攻得勝的日子往往不是下雨就是下雪。”

“我可永遠也不想再看了,”那女記者說,“我今天算是見識過了。我是說什麼也不願意再看到這樣的場麵了,好奇心打不動我,寫文章掙大錢也引誘不了我。他們都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軀啊!跟你我有什麼兩樣?可你看看他們,就這樣都倒在那兒山坡上了。原本他們都是男子漢的。”

“你可不是男子漢,”耶罕說,“你是個女兒家。可不能混淆了。”

“那個戴鋼盔的家夥又來了,”那另一個攝影師望著窗外說,“又大模大樣地來了。如果可以,我恨不得手裏有顆炸彈,扔下去冷不丁嚇他個半死。”

我們正在收拾攝影器材時,那戴鋼盔的大員進來了。

“哈羅,”他說,“你們拍到好影片了嗎?伊麗莎白,我有一輛汽車停在後麵一條小街上,讓我來送你回去吧。”

“我想不用了,我要跟埃德溫·亨利一塊兒回去。”那女記者說。

“風小點兒了嗎?”我問他,這無非是句應酬話。

他沒有搭理,徑自問女記者:“你不去?”

“不去了,”女記者說,“我們準備大家一塊兒走。”

“那晚上跟你在俱樂部見。”他照樣樂嗬嗬地對我說。

“你已經不再是俱樂部裏的人了。”我極力學著英國人的腔調,告訴他說。

大家一起下樓,大理石樓梯上有窟窿,走起來得十分小心。那大理石樓梯眼下又添了新的損傷,得一一跨過、繞過。我們的速度很慢,這真像是一座走不完的樓梯。我拾到了一個炮彈引信頭上的“銅帽子”,已經撞扁了,底部還有灰泥的痕跡。於是,我就遞給了那個叫伊麗莎白的女記者。

“我不要。”她說。到了門口,大家一起站在那,讓那個戴鋼盔的家夥一個人走在前頭。他架子十足地穿過了有時會有冷槍打來的大街;到了對麵相對安全些的牆頭,有了掩護,便隻管端著架子繼續走他的。於是我們也一次一個,向街對麵的牆下作衝刺。在這裏待過了一陣子總會知道:過開闊地的時候,第三個人或第四個人往往會招來敵人的火力。因此我們過了這個關口,心裏總是挺高興的。

這樣我們就在牆頭的掩護下順著大街走過去,四個人並排走,腳下踩著新飛來的鐵起、剛碎的磚塊,以及成塊的石頭,我們手裏拿著攝影機,一路看看前麵那個戴鋼盔家夥架子十足的步態:他,已經不再是俱樂部裏的人了。

“真討厭,我還要寫電訊稿呢,”我說,“今天的電訊稿可不好寫。進攻失敗啦。該用什麼樣的語氣呢?”

“你這是怎麼啦,老兄?”耶罕問。

“你應該找些別的好的素材來寫。”那另一個攝影師和婉地說。“今天的事情那麼多,總該有些什麼值得說說吧。”

“他們什麼時候去把傷員弄回來?”那女記者卻在考慮別的問題。她沒戴帽子,步子跨得又大又隨便,頭發披在皮領短夾克衫的領子上,在愈來愈暗的光線下看去都成了土黃色的了。她轉過頭來時,頭發也跟著一晃蕩。她麵孔發白,臉色也不怎麼好看。

“我不是告訴你了嗎?等天一黑就可以了。”

“上帝保佑,快些天黑吧,”她說,“原來戰爭就是這樣。我要來采訪報道的就是這麼回事。那兩個抬擔架出去的人是不是給打死了?”

“死了,”我說,“肯定死了。”

“他們的行動太慢了,不出事情就怪了。”那女記者不勝憐憫地說。

“其實,你不知道,人有時候想走卻就是邁不開腿,”我說,“走起路來像陷在深沙裏,有時又像身在夢中。”

前邊,那個戴鋼盔的人還是一直順著大街走去。他左邊是一排殘破的房屋,右邊是營房的磚牆。他的汽車停在大街的盡頭,而我們的車子也停在那兒一所房子的背麵。

“要不我們帶他回‘俱樂部’去吧,”那女記者說,“今兒晚上我可不想讓誰受到傷害。感情不能受到傷害,什麼都不能受到傷害。嗨!”她就喊起來,“等等我們啊!我們來啦!”

那人站住回頭看了看,笨重的大鋼盔隨著腦袋轉過來,顯得滑稽極了,像是什麼馴順的牲口頭上長的兩隻大角。他等在那兒,於是我們迎上前去。

“你們是不是要搭我的車?”他問。

“不用了,我們的汽車就在前麵。”

“我們都到‘俱樂部’去,”那女記者說。然後向他微微一笑:“你也來吧,順便再帶上一瓶啤酒,好嗎?”

“那就太好了,”他說,“你想我帶什麼酒呢?”

“帶什麼酒都行,”女記者說,“隨你的便好了。我還有些工作得先去做好。咱們七點半左右碰頭吧。”

“你要不要搭我的車回去?”他問她說,“他們那輛車上還得裝這麼些玩意兒,怕是太擠了。”

“好啊,”她說,“我挺高興的。謝謝你啦。”

他們倆上一輛車,我們把攝影器材統統裝上另一輛車。

“怎麼啦,老兄?”耶罕說,“你的女朋友倒讓別人送回家去?這是個什麼理兒啊?”

“這場進攻戰叫她看得心都亂了。她心裏難受著呢。”

“看進攻戰而心不亂的女人不好算個女人。”耶罕說。

“這次進攻敗得真是慘透了,”那另一位攝影師說,“幸而她觀察的距離還不算太近。今後不管有沒有危險,我們可千萬不能讓她近距離看進攻。這種場麵刺激性太大。不適合女人看,今天她在那兒看,還不過像看電影一樣,看去就像電影裏的老式戰鬥場麵。”

“她心地善良,”耶罕說,“跟你不一樣,我的lice哥。”

“我的心地更善良,”我說,“不過你應該說louse,用lice不對,lice是複數。”

“我就是喜歡用lice,”耶罕說,“這個字聽起來口氣更強硬。”

但是他卻抬起手來,把車窗上用唇膏寫的那幾個字擦掉了。

“我們明天開始換個花樣開玩笑吧,”他說,“鏡子上寫字的事兒算是跟你一筆勾銷了。”

“行,”我說,“那太好了。”

“你呀,我的lice哥!”耶罕說著,拍了拍我的背。

“應該用louse!”

“不。我就是要用lice!我可喜歡這個字了,口氣上要強硬百倍。”

“去你的吧。”

“好吧,”耶罕說著,愉快地笑了。“這一下子我們又都是老朋友了。在打仗的時候我們大家都得注意著點,彼此可別傷了感情才好。”“你總是那樣,碰到件事就要想起點什麼。”

“這篇小說寫得還真不錯,”孩子的父親說,“你知道你這篇東西寫得有多好嗎?”

“那可不是我要她送給你看的,老爸。”

“你另外還寫過些什麼呢?”

“小說就這一部。真的,我說的都是真的,那不是我要她送給你看的。可小說一得了獎......”

“她要我輔導輔導你。不過你既然寫得出這樣的好文章,我估計也就用不著別人來輔導了。你隻要繼續寫下去就可以了。對了,你寫這部小說花了多少時間?”

“也沒花很多時間。”

“你從哪兒聽說有這麼一種海鷗的?”

“興許是在巴哈馬吧。”

“你從來沒有去過狗礁,也沒有去過埃爾鮑基。在凱特基也好,比美尼也好,都沒有海鷗來做窩住,連燕鷗都沒有。在基韋斯特也隻能見到些最小的燕鷗來做窩。”

“對,就是那種叫‘該殺的皮特’的,窩都做在珊瑚礁上。”

“就做在淺灘上,”他父親說。“可在你小說裏寫到的那種海鷗,你哪兒見得到呢?”

“可能是你告訴我的吧,老爸。”

“這部小說的確寫得非常好。倒讓我想起了好久以前看過的另外一部小說。”

“你總是這樣的,碰到件事就要想起點什麼。”孩子說。

那年夏天,父親在藏書室裏找了些書給孩子看。整個夏天,孩子就看這些書。孩子要是不去打棒球、不去俱樂部練射擊的話,一定會來大房子吃午飯,來的時候一般會說他一直在寫作。

“你要是想給我看看,隻管拿來。要是有什麼問題要問,盡管來問,”父親說,“你要寫你熟悉的東西。這對你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