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魯迅先生憎蚊,厭其一邊吸血一邊銳聲議論。我們這些微末的人也一律對蚊子怒目。我恨蚊子並不是心疼自己的血,吾血如湧泉,蚊蚋吸一夏天尚不及在醫院化驗抽的一針管多。關鍵是癢,吾鄉叫“刺撓”。古人說“痛可忍,癢不可忍”。不忍,就撓蚊子叮的大包;少頃,癢已轉痛。蚊子用心多麼險惡。夜晚最寶貴的事情是睡覺,上帝創世時分出晝夜,就有這個心思。上帝都讓入睡覺,蚊子卻不讓。你不失眠,但它失眠。我最氣憤的時候,恨不能拎著蚊子的腿放在鐵砧上,將18磅大錘高舉過頭,砸!對每個蚊子我均想如此一一砸死,累點不要緊。我想過,在動物界(蚊子屬昆蟲,也算大動物範疇,如同大文化範疇),凶猛者虎豹,醜惡者熊羆,奇臭者黃鼠狼子,都沒有妨礙別人休息。蚊子太不叫玩意兒。明年高考的作文試題應為“我恨蚊子”。
夏夜,吾與妻並排於榻上,想談點理想人生什麼的,蚊子來了。嗡——,其聲驟遠驟近。我媳婦“啪!”小手拍在自己臉上。我問:“打著沒?”她回答“嗯”。我在黑暗中竊想:那蚊子帶一點血跡,連同長腳癟臥於媳婦的臉上。吾妻平素何嚐以掌自摑擊?此刻不得以出此下策矣。過一會兒,蚊子複至,估計來為亡友報仇,嗡——,我揣摩它正與臉前耳畔作眼花繚亂之舞,沒聲了。我騰出手,照臉上“啪!”比我媳婦“啪”響亮得多,蚊聲複起焉。沒打著,我臉皮粗厚,搞不清蚊腳的起伏。一會兒,我媳婦又“啪!”我說:“你小點勁。”她說:“不行,小勁打不著。”吾妻精通運動力學,蓋速度與力度成正比(太極拳的內功除外),出手迅捷,力量也就大了。就這樣,我們在夏夜裏令人痛心地修理自己。
當然,我們有蚊帳與滅蚊靈。掛蚊帳使夏夜的悶熱更悶。一次我半夜醒來,見月光浴於帳上,竟看呆了,今夕複何夕?後來才知道是蚊帳。況且睡時若以腳趾觸蚊帳,帳外之蚊必咬得你縮腳,腳上之癢甚於臉上。蚊子咬人競不擇地。一次,叮在吾女鮑爾金娜眼皮上,越日有升旗式,她乃大隊委員,要主持此事。校服書包披掛整齊後,吾女一目圓睜水靈,另一眼簾紅腫下垂,這都是蚊子的孽跡。而滅蚊靈,我以為不可以輕用,“滋滋”噴完之後,不禁引頸深呼吸,蚊子當然也窒息了。這不算高明。
關鍵的問題在於打,主動消滅蚊子的有生力量。不要把打蚊子當成一項事業,而作為一種娛樂,身心並用,利國利民。蚊子活動的規律(書本上說)多在夜間,待“嗡嗡”之聲響起來後,亮燈,目光炯炯掃視四壁,發現敵情,執蒼蠅拍趨前。看啊,那蚊子輕巧的高腳蟄伏壁上。屏息揮拍重扣,“啪!”整死一個,我為什麼說這是一種娛樂呢?打蚊子練眼力,又練判斷力和身體的柔韌協調能力。比如,蚊子自以為聰明,常匿身暖氣、字畫、窗簾甚至東漢時期的廣腹陶瓶後麵。轟它們,在運動中消滅敵人。它們被迫起飛落在牆上,黑白分明,一拍即矣。有些更狡猾的蚊子落在電線和燈具上,以為人們怕觸電或擊落燈而不敢動它們,沒那個。你踩著凳子向它們宣戰,蚊子紛紛起焉。在半夜打蚊子的時候,不妨打開視野,不能因為蚊子咬你小腿就在小腿上打蚊子,要觀察頂棚,它們往往在頂棚上窺視你。
一次,在紗窗上生擒一活蚊,屬於探馬之類,不禁歡喜。先用膠水粘住它,翻抽屜找放大鏡仔細觀察。蚊子原來也是漂亮之物,翅膀精巧,長腳輕捷,隻是嘴的探針長了一些。我用指甲把“探針”掐去,觀其顏麵竟搞不清眉目在哪裏。此蚊被我用打火機燒死了,雖然我不知道它咬沒咬過我。幾日前讀佛偈,言“何苦殺生”。我心存不服,它們叮我癢我。佛說,蚊不曾殺你。那麼,這種剿蚊的娛樂屬於一種罪過了,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