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等級製政體與全民性的權力崇拜(3 / 3)

劉文靜諫曰:“昔王導有言:‘若太陽俯同萬物,使群生何以仰照!’今貴賤失位,非常久之道。”上曰:“昔漢光武與嚴子陵共寢,子陵加足於帝腹。今諸公皆名德舊齒,平生親友,宿昔之歡,何可忘也。公勿以為嫌!”

其實,專製政體的正常運行是絕對不能容忍這種溫情脈脈的反權威的傾向的。劉邦對於臣下“枓嘩失禮”的言行終於“患之”“益厭之”,於是令叔孫通嚴明朝儀,令“禦史執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於是群臣“皆伏抑首”,從而“知為皇帝之貴”。而向李淵諫言“今貴賤失位,非常久之道”,時任民部尚書的劉文靜,也在第二年因“謀反”被處死,臨刑曾發出“高鳥盡,良弓藏,果不妄”的感歎。在威嚴的皇權麵前,什麼“名德舊齒,平生親友,宿昔之歡”,統統一如草芥。

三、民敬官長,比之父母

《禮記·曲禮上》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眾所周知的基本政治原則。《荀子·富國》說,“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製之。”荀悅在《申鑒·政體》中也說:“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樸以加小人,治其刑也。君子不犯辱,況於刑乎?小人不忌刑,況於辱乎?”賈誼也曾經說:

臣聞之,履雖鮮不加於枕,冠雖敝不以苴履。夫嚐已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體貌之矣,吏民嚐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過,帝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束縛之,係絏之,輸之司寇,編之徒官,司寇、小吏詈罵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習天下也,非尊尊貴貴之化也。夫天子之所嚐敬,眾庶之所嚐寵,死而死耳,賤人安宜得如此而頓辱之哉!

顯然,在封建專製時代,官吏與平民的政治待遇是不同的。官吏擁有法律特權,是為了維護“尊尊貴貴”的等級秩序。

許多時代的法律都有關於司法機構不得擅自逮捕審問貴族與官吏的規定,除非得到皇帝的特許。漢代有先請之製,貴族及六百石以上官吏有罪,須先請方能逮捕審問。宋神宗熙寧七年詔:“品官犯罪,按察之官並奏劾聽旨,毋得擅捕係,罷其職奉。”明律規定,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皆須奏聞請旨,不許擅問。清律規定,無論大小官員,所司皆須開具事實實封奏聞請旨,不許擅自勾問。

曆朝還規定,一定品級的官員可以不受拘係刑訊,在審問之後,法司也不能依照一般的司法程序加以斷決。在判刑之後,官吏還可以利用種種優免的機會,以罰俸、收贖、降級、革職等方式抵刑。

唐、宋時期的官當法給予官吏無微不至的優遇。以官當徒雖然最多可以比徒3年,但還可以以種種其他方式使犯官不致實徙實流,同時,還千方百計地保留犯官的官位,使其不至於因此而斷送政治生命。明律和清律在這方麵的優待雖然不如唐、宋,但官吏笞、杖等輕罪仍然可以免刑。

官吏在訴訟形式上也受到優待。由於士大夫以涉足公庭為恥,與平民涉訟因而對簿公庭,尤其有辱官體,所以法律一般都根本否認士庶在訴訟上平等的地位。官吏無論是原告或被告,都不使與平民對質。平民不能當麵控訴官吏,官吏也沒有親自在法官麵前答辯的必要。

曆代法律中關於官吏與平民間訴訟的規定,可以直接體現出官民貴賤之分。

平民如果以賤淩貴而加毆辱,屬於不可輕恕的罪行,法律上也別立專條,不以凡論,采取絕對的從嚴懲辦的態度。處罰的嚴酷程度是與官品的高下成正比的。按照唐、宋、明、清各代律令的規定,流外官以下及庶人毆辱三品以上官者,無傷徒二年,有傷加徒一年,折傷流二千裏。如果毆傷的是四、五品官,就減三品以上罪二等,但減罪輕於凡鬥傷的,須加凡鬥二等論罪,如果毆傷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官,則各加凡鬥傷二等。

如果是部民毆傷本屬地方長官,則更被視為罪大難容,處罰更較毆傷非本管官吏者為重。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四年,“改定製令,疑民殺長吏科,議者謂值赦宜加徙送”,尚書右仆射劉秀之說:

律文雖不顯民殺官長之旨,若值赦但止徙送,便與悠悠殺人曾無一異。民敬官長,比之父母,行害之身,雖遇赦,謂宜長付尚方,窮其天命,家口令補兵。

劉秀之的主張被皇帝認可。顯然,這種行為被看作不赦的重罪,是因為它違反了“民敬官長,比之父母”的傳統的政治規範。

官和民的關係,是主子和奴隸的關係。魯迅曾以“畜牧家”與豬、羊來比喻官、民之界。古代職官中或稱“宰”,或稱“牧”,似乎也能夠說明這種關係。李大釗論中國政治,也曾經寫道:“我說我們的政治,是宰豬場式的政治,把我們人民當作豬宰,拿我們的血肉骨頭,喂飽了那些文武豺狼。”魯迅指出,“中國的國魂裏大概總有這兩種魂:官魂和匪魂。”官,構成中國政治結構的基本。“得罪了官就是得罪了皇帝。”

同樣在魯迅那支犀利的筆下,從小說《故鄉》“豆腐西施”楊二嫂的話裏,我們可以看到平民意識中“官”的地位:“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還說不闊?你現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門便是八抬的大轎,還說不闊?嚇,什麼都瞞不過我。”

闊,原有侈大之義。《晉書·成公綏傳》載《天地賦》:“何陰陽之難測,偉二儀之奓闊。”俗語中“闊”多指富豪,然而也暗含壯偉之義。

長期的等級製壓迫,導致民眾意識中產生對官吏的敬畏。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正是這種意識形成了保證政治安定的重要條件。

敦煌遺書中輯出的《王梵誌詩》,多有真實反映社會現實的質直動人之作。如:“仕人作官職,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廚,坐即請月料。得祿四季領,家口尋常飽。職田佃人送,牛馬足弔草”,反映出民人對官長經濟特權的稱羨。又如:“見貴當須避,知強遠離他。高飛能去綱,豈得值低羅?”“典吏頻多擾,從饒必莫嗔。但知多與酒,火艾不欺人。”從中可以看到對官吏敬畏而規避唯恐不遠的心態。其中還有一組有關與“尊人”相關的詩,從“尊人立莫坐”,“側立在傍聽”,“不問莫多言”,“使喚須依命”等詩句,足可察見平民在官吏麵前恭謹溫馴,誠惶誠恐的情態。

我們說,民眾對官吏的敬畏是中國古代政治迷信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這還可以借用年代更早的材料得到說明。

雲夢睡虎地出土秦簡《日書》,是當時人用以選擇時日吉凶的數術書,其中包容可以體現當時社會精神風貌的豐富的文化內涵。

所謂“入官”,或以為指從政、做官。《尚書·周官》:“學古入官,議事以製,政乃不迷。”孔氏《傳》:“言當先學古訓,然後入官治政。”其實,這裏的“入官”卻是指為官府或官員服役。《越絕書·越絕請糴內傳》:“越王去會稽,入官於吳。”吳王說:“句踐既服為臣,為我駕舍,卻行馬前。”同一事,《國語·越語下》記作:“(越王)與範蠡入宦於吳。”韋昭注:“宦,為臣隸也。”可見,“入官”或同“入宦”。從簡1036所謂“久宦者”,可知睡虎地秦簡《日書》中的“入官”,應當是指承當官府的仆隸。

對於“入官”這種直接與官吏相接觸的勞作的卜問,透露出平民仰視官長時心中深切的不安。所謂“偒(傷),去”,“有罪”,“凶”,“辱而去”等等預言,都是與他們的恐懼心理相一致的。

睡虎地秦簡《日書》中有關“請謁”(753)、“臨官”(767)等內容,也可以體現大致相同的心態。

年代稍早於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的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中,也有所謂《入官忌》,例如:

入官遠役,不可到室之日:庚午、丙申,……六旬龍日為入室,秋三月己未不可以西行。乙238

四、尊尊貴貴,上下有序

《續漢書·輿服誌上》說:“夫禮服之興也,所以報功章德,尊仁尚賢。故禮尊尊貴貴,不得相逾,所以為禮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順禮也。順則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縟。”

這就是說,在統治階層內部,也要建立起等級嚴明,“不得相逾”的政治秩序。而這種秩序的維持,是以某種政治迷信為基礎的,這就是堅信受到“尊”“尚”而居於“尊”“貴”之位,不是因為別的,是憑借其“功”、“德”、“仁”、“賢”。處於下層的,是“德薄者”;居於人上的,是“德盛者”。

曆代職官製度各有不同,然而都是利用繁複的階次區別權力的等級。漢代的官階是以官俸數量為標誌的:

萬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鬥食

宋齊梁陳則以班次為標誌:

十八班——十七班——十六班——十五班——十四班——十三班——十二班——十一班——十班——九班——八班——七班——六班——五班——四班——三班——二班——一班

北周則以“九命——八命——七命——六命——五命——四命——三命——二命——一命”的順次排比。唐代實行九品官階:

正一品——從一品——正二品——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正四品上階——正四品下階——從四品上階——從四品下階——正五品上階——正五品下階——從五品上階——從五品下階——正六品上階——正六品下階——從六品上階——從六品下階——正七品上階——正七品下階——從七品上階——從七品下階——正八品上階——正八品下階——從八品上階——從八品下階——正九品上階——正九品下階——從九品上階——從九品下階

這樣,九品共分30級。九品之內的稱“流內”,即所謂“官”;九品以外的稱“流外”,即所謂“吏”。明清時九品不再分列上、下階,隻分正從,官階簡化為總共18級。

曆朝不同品級的官員,宅第、乘車、用物、服飾等等,都有嚴格的等級差別。而所謂“製為九秩”,決不僅僅單純是為了說明“臣有定職”,更主要是為了以上馭下的方便,利用下級對上級“功”“德”“仁”“賢”的迷信,培養其盲目服從的心理,從而保證其專製主義權力機構的穩固性。

由於這種嚴格的等級製度的壓抑,許多下級官吏在備極屈辱的境況下當然難以充分發揮其才能,他們大多隻是成為整個政治機器中不能實現自主意誌的冰冷的部件。白居易有“一為趨走吏,塵土不開顏”的詩句。陸遊也曾自歎“區區牛馬走,齪齪蟣虱臣”。這種情緒,鮮明地體現出低級官吏千百年來在更高層重重疊疊的權力壓迫下政治生活的灰黯色調。

曆史上有劉備鞭杖督郵,棄官亡命以及陶淵明不肯為五鬥米折腰,歸隱山林的故事。可見有識有勇者有時能夠打破盲目屈從等級壓迫的傳統。然而更多的人確實不能像李白那樣高歌“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他們被淹沒在對上層政治權力的迷信中,個人的良知良能也因此而熄滅了。

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中有標題為《吏》的內容,從“請命”“有告”等文語看,大致是吏人用以預卜每日“朝見”、“晏見”、“日氾見”、“夕見”,晉見上級官員的不同情形的。計有簡10枚,文50條。

有“見,喜”;“見,說(悅)”;“見,有美言”;“見,有告,聽”;“見,請命,許”的情形,也有“見,禺(遇)奴”;“見,有告,不聽”;“見,有惡言”等情形。由此人們可以看到小吏麵對長官戰戰兢兢、唯唯諾諾的精神狀態。

《左傳·莊公十八年》:“名位不同,禮亦異數。”隨著政治權位的高下之差,禮這種封建政治製度,也表現出森嚴的等級性。《荀子·禮論》說,人生有欲,導致世上有爭有亂,於是“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禮作為一種政治秩序,明確標誌著等級的隔絕。這就是《禮記·禮運》所謂“國有禮,宮有禦,事有職,禮有序”。從所謂“禮以節民心”、“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人們也可以聯想到倨傲以臨下,謙卑以奉上的心理積痼與這種等級製政治秩序的內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