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成帝鴻嘉元年,加賜高年帛。
永始三年,遣使“循行天下,存問耆老”。
永始四年,賜高年帛。(《漢書·成帝紀》)
漢平帝元始四年,賜高年帛。(《漢書·平帝紀》)
通過西漢一代的資料,我們看到大多數帝王都曾有尊老的表演,對“高年”“耆老”的特殊優遇,似乎被普遍看作政治昌明的標誌。
漢代還曾實行“王杖”製度,以肯定長者老者的社會地位。《續漢書·禮儀誌中》:“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泜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王杖長九尺,端以鳩鳥為飾。鳩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是月也,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老人廟。”甘肅武威漢墓曾出土“木鳩杖”實物4件,並出土關於“王杖”的詔令冊。詔令規定,高年長老持王杖,猶如天子使者持節,可以出入官府,行走馳道,市上買賣免除租稅,毆辱者按大逆不道罪論處。詔令冊還附有對於毆辱老人者處罪的案例。1981年發現的武威磨咀子漢墓出土的“王杖詔令冊”木簡中,記錄因毆辱王杖主而處“棄市”之刑的,除5人是庶民百姓以外,其餘11人都是官吏。可見對老人保護的法令,確實是有效的。
“尊老”政策在法律上的體現,除了對蔑視老人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罰而外,還保證老人在法律麵前享有某種特權。
漢惠帝即位初,就宣布“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漢景帝後元三年詔:“高年老長,人所尊敬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當鞠係者,頌係之。”即寬容相待,不加以枷鎖桎梏。漢宣帝元康四年詔:
朕念夫耆老之人,發齒墮落,血氣既衰,亦無暴逆之心,今或羅於文法,執於囹圄,不得終其年命,朕甚憐之。自今以來,諸年八十非誣告殺傷人,它皆勿坐。
甘肅武威漢墓出土“王杖詔令冊”中,也有相類似的內容:
製詔禦史:年七十以上,人所尊敬也,非首殺傷人,毋告劾,它毋所坐。年八十以上,生日久乎?
罪行由“誣告殺傷人”改定為“首殺傷人”,處罰的範圍縮小了;年齡由80歲又改為70歲,優待的範圍擴大了。
如果說,以上所謂“耆老之人”所受到的種種優待的社會意識根源還主要是一種“憐湣”之心的話,那麼,我們下麵將要談到的他們的政治特權,則分明體現出一種普遍的“敬畏”之心。
二、政治生活中的尊老傳統
《太平禦覽》卷三八三引《鬻子》:“鬻子年九十,見文王。文王曰:‘嘻!老矣。’鬻子曰:‘若使臣捕虎逐鹿,則老矣。使臣策國事,則臣年尚少。’因立為師。”類似的故事,又見《韓詩外傳》卷一〇:
楚丘先生披蓑帶索,往見孟嚐君。孟嚐君曰:“先生老矣,春秋高矣,多遺忘矣,何以教文?”楚丘先生曰:“惡將使我老?惡將使我老?意者將使我投石超距乎?追車赴馬乎?逐麋鹿搏虎豹乎?吾則死矣,何暇老哉?將使我深計遠謀乎?役精神而決嫌疑乎?出正辭而當諸侯乎?吾乃始壯耳,何老之有!”孟嚐君赧然,汗出至踵,曰:“文過矣!文過矣!”
所謂“春秋高”,對於“策國事”“深計遠謀”來說,似乎反而是一種優越條件。所謂“老成”“老練”“老謀”,成為這種政治優勢的讚辭。
《詩·大雅·蕩》:“雖無老成人,尚在典刑。”老成,指練達世事,有政治聲望。歐陽修《論杜韓範富》:“仲淹老練世事,必知凡百難猛更張,故其所陳誌在遠大而多若迂緩,但欲漸而行之以久,冀皆有效。”老練,指熟識政治局勢,富有政治經驗。《國語·晉語一》:“既無老謀,而又無壯事,何以事君?”老謀,指深遠周密的政治謀略。
薑太公呂尚,是老年從政而取得非凡成功的典範。他與周文王“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後來武王“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主要是呂尚謀略的勝利。據說呂尚遇文王之前,年已七十,輔周克商時,已是九旬老人。先秦多老年政治家。《尚書·呂刑》:“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呂刑》作於周穆王時。據《史記·周本紀》,“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立五十五年崩”。“享國百年”,將即位前的50年也計算在內。《周本紀》還說,“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厲王在位34年,宣王在位46年,平王在位51年,敬王在位42年。實際上周敬王在位共44年。周顯王在位也長達48年。周赧王竟長達59年,作為王朝的最高首腦,其在位年數僅次於康熙(61)和乾隆(60)。
春秋戰國時期多高年國君。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365年間,享國40年以上者24人,享國50年以上者,除周平王51年外,還有:
衛武公姬和,55年;
齊莊公薑贖,64年;
秦文公,50年;
曹桓公姬終生,55年;
楚武王,51年;
齊景公薑杵臼,58年;
楚惠王羋章,57年;
宋景公子頭曼,64年。
這裏隻是指出享國年數,有的國君雖然享國不久,但即位時已年長。如晉文公姬重耳享國僅9年,但即位時已經62歲,當然是一位老年國君。據《史記·六國年表》,255年間,享國40年以上者8人,50年以上者,除周赧王59年以及楚惠王章57年已見《十二諸侯年表》外,還有:
趙簡子,60年;
齊宣公田就匝,51年;
秦昭襄王嬴稷,56年。
先秦多年邁政治家,可能有多方麵的因素,而距古未遠,政治生活中保留某些軍事民主製時代遺存,於是老人專政可以維持穩定,或許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秦漢之際,四海英雄風雲際會,政治領域多見推陳出新的氣象,然而尊老的傳統依然表現出強有力的影響。陳勝、吳廣起義,攻破陳後,“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因三老、豪傑的擁戴,乃立為王,號為張楚。劉邦舉兵,沛父老的支持也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項羽少年起事,“威震楚國”,“諸侯皆屬”,然而軍國大計,往往仍遵從被稱為“亞父”的70高齡的謀士範增。劉邦政治集團的基本骨幹是所謂“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噲等”,而劉邦本人則被看作“寬大長者”,而且其主要謀臣是張良,張良所以“為王者師”,傳說得力於神秘老者黃石公所授《太公兵法》。
劉邦入關,首先與當地“父老”進行政治協商,“召諸縣父老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顯然,“父老”的政治態度在地方政治中具有不容忽視的決定性作用。漢惠帝元年,曹參任齊丞相,“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後來得到膠西蓋公的指點,“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甚至在任漢相國後,仍選擇“木詘於文辭”的“重厚長者”以為丞相屬員。老年從政人員的政治經驗,也被看作實現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證。
可以體現政治生活中尊老傳統的,還有漢初著名的“商山四皓”的故事。
漢初有名叫東園公、角裏先生、綺裏季、夏黃公的四位名士隱居商山,“年皆八十有餘,須眉皓白”,稱為“商山四皓”。劉邦久求不仕。後來劉邦寵愛戚夫人,欲廢太子劉盈,立戚夫人子趙王如意。呂後用張良計,近四皓,使輔太子。一日高祖置酒,太子侍,四人從太子,劉邦大驚,對戚夫人說:“我欲易之,彼四人輔之,羽翼已成,難動矣。”又為戚夫人歌:“鴻鵠高飛,一舉千裏。羽翮已就,橫絕四海。橫絕四海,當可奈何!雖有矰繳,尚安所施!”於是罷廢太子之議。一旦贏得有威望的長者的支持,就可以渡過危難,“一舉千裏”,“橫絕四海”。
在中國古代,一個政權的最高統治者假若少不更事,則往往難以樹立真正的權威。這就是所謂“主少國疑”。而老邁之君即使德才平平,也因年齡優勢容易使群臣親附,百姓順服。同樣,一般認為,臣子的年齒與資曆,也是與他的政治能力大體一致的。《禮記·王製》:“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儀禮·聘禮》:“授老弊。”《儀禮·士昏禮》:“授老伕。”《禮記·曲禮下》:“五官之長曰伯”,“自稱於諸侯,曰天子之老。”又:“諸侯使人使於諸侯,使者自稱曰寡君之老。”可見,上自公卿,下至大夫家臣、群吏之尊者,“老”曾經普遍被作為執行政治勤務的職稱。韓愈有“中朝大官老於事”的詩句。《禮記·王製》說:
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
年事愈高者,相應地也有更高的政治地位。所謂“元老侑坐須眉古,虎臣立侍冠劍長”,帝業需由元老輔助,已經成為一種政治常規。
《國語》記載,“子奇年十八,齊君任為東阿。既行,而君悔焉,使人追之。囑使者曰:‘未至,追令還。已至,勿追。’追未至東阿,使者反之。齊君問故,使者曰:‘臣見子奇同載者皆白首矣。夫老者之智,少者之決,此必能治東阿矣!’王曰:‘善哉!’”對於政治生活中“老者之智”的迷信,使得年齒與資曆成為重要的政治資本。
中國古代評定官吏的政治條件時,曆來重視所謂“勞績”。《周禮·夏官司徒·司勳》:“事功曰勞。”《詩·大雅·民勞》:“無棄爾勞,以為王休。”“勞”有與“功”接近的作用,因而有“勞苦功高”的說法。然而事實上極常見“勞而無功”的情形。從漢代考績製度看,“勞”與“功”確實是有嚴格區別的。
漢簡中專有所謂“伐(閥)閱簿”(258.11),其主要內容可能就是關於“勞”的記錄。《漢書·朱博傳》:“齎《伐閱》詣府”,所謂《伐閱》應當是同一類功勞簿。
“勞”這種從政時間的積累也成為一種政治資本,平庸者也可以憑借“勞”的長期儲蓄,年長時終於“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為宗族交遊光寵”。《漢書》中可以看到由此升遷的實例。趙禹“以刀筆吏積勞遷為禦史,上以為能,至中大夫”。杜鄴“祖父及父積功勞皆至郡守”。丙吉“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廷尉右監”。漢昭帝時田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特從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被看作是“世未嚐有也”的特殊情形。董仲舒《春秋繁露·考功名》說:“考績之法,考其所積也。”時日的積累,使年長者處於政治上的優勢地位,最終總是“以耆年重望,居表正之地”。
政治待遇、政治地位常與年齒相關,於是古語政治位列稱為“齒列”,政治優遇稱為“齒遇”,收錄、敘用即政治身份的肯定也稱為“齒錄”。《國語·晉語四》說,晉文公使狐偃為卿,狐偃辭謝說:“毛之智,賢於臣,其齒又長。毛也不在位,不敢聞命。”文公於是使狐毛將上軍,狐偃佐之。可見,選官時齒長者優先已幾成定律。官職的任定,長期以來,“選人常以年勞為製”。於是官場上往往形成“時輩推遷年事到,往還多是白頭人”的情形。
《南齊書·虞玩之傳》說,虞玩之“世曆三朝”,“以久宦衰疾,上表告退,曰:‘臣聞負重致遠,力窮則困,竭誠事君,智盡必傾,理固然也。四十仕進,七十懸車,壯則驅馳,老宜休息。’‘朝露末光,寧堪長久。且知足不辱,臣已足矣。’”曆史上這樣主動謝政乞還的事例並不多,更多的政治活動家希望高官豐祿,終其天年,從誌於履行曆史職責的積極意願說來,叫作“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古有“年老致仕”製度,即辭官歸居。《公羊傳·宣公元年》:“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注:“致仕,還祿位於君。”《漢書·疏廣傳》說,疏廣、疏受父子並為師傅,俱上疏乞骸骨,上以其年皆老,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以五十斤。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設祖道,供張東都門外,送者車數百輛。由此可見“致仕”享受的優遇。漢平帝元始元年,規定“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級別相當於二千石的官僚年老致仕,可以終身享有在職時俸祿的1/3.南宋時由於居官致仕必有恩禮,常常有既死以後其家方乞致仕的古怪現象,《宋史》列傳中多見於卒後書致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