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清官迷信的曆史影響(2 / 3)

宋仁宗時,包拯由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宋史·包拯傳》記載:“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製’。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周密《癸辛雜識》說,開封府題名,獨包拯姓名為人所指,“指痕甚深”。

《明史·海瑞傳》說,海瑞“撫吳甫半歲,小民聞當去,號泣載道,家繪像祀之”。去世時,“小民罷市,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洸而哭者,百裏不絕”。梁雲龍《海忠介公行狀》說,“公所蒞鹹口碑屍祝,所至皆爭道塞途,瞻望之,處留都時,有不識姓名遠方老者,求供帚除一月二月去,又有相率求貌公像以去”,士大夫中也有“焚香事公,每事必卜”者。張萱《疑耀》說:海瑞“入京之日,黃童白叟,填溢街巷以觀公。凡鄉民適其第者,必求一見,踵相接也。”“鄉民叩首言無事,願一見海爺顏貌耳。自朝至暮不少休。及卒於官,人爭畫其像,畫士亦多致厚資。還櫬之日,老幼提攜頂爐香,夾道呼海爺爺,號泣如喪考妣。傾城皆至舟次,罷市數日。今江南郡邑相傳公已為神。”

清官的形象,凝聚著民眾對理想政治的向往,甚至往往成為自己生存希望的象征,於是終於幻化為民間政治信仰中高大的“神”。

這就是清官迷信。

《續夷堅誌》裏有這樣一則故事:世俗傳包拯以正直主東嶽速報司。山野小民,無不知者。太安界有一被劫掠女子頗有姿色,娼家欲高價買之,女子守死不從,主家貪財,嚴加逼迫,鄰裏雖同情而不能救。裏中有一巫女,悄悄對人說:“我能救此女子脫險,嫁與良人。”於是來到主家,閉目籲氣,屈伸良久,作神降之態,少頃瞑目咄吒,呼主人出,大罵之。主人具香火俯伏請罪,問何處觸犯尊神。巫女又大罵:“我速報司也!汝何敢以我孫女為娼?限汝十日,不嫁之良家,吾滅汝門矣!”主者百拜謝罪,不數日嫁之。

“山野小民”都把驅除邪惡、伸張正義的希望,寄托在清官的神力上。

人們甚至稱清官為“青天”。明代況鍾任蘇州知府,廉明公正,人稱之為“況青天”。所謂“青天大老爺”,成為最通行的對清官的頌辭。可見,清官在民眾心目中,已經具有可與最受尊崇的“天”相比列的地位。

在以往關於清官的討論中,有人將清官與正史中所謂“循吏”“良吏”相比擬。這種比擬其實是不妥當的。循吏、良吏,是最高統治集團獎掖表彰的模範官吏,其主要特征是忠於職守,行政有效。《史記·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無稱,亦無過行,作《循吏列傳》第五十九。”司馬遷所說的“循吏”,雖然也有如子產者,“治鄭二十六年而死,丁壯號哭,老人兒啼”,然而他強調的主要是“奉法循理”的一麵,其政治標準是“百姓無稱,亦無過行”,而清官則在民間享有盛譽。“清官”稱譽本身,已經體現出民心的傾向,體現出社會輿論的力量。與循吏、良吏受到官方的肯定不同,清官的政治影響幾乎完全是民間促成的。包拯死後,“贈禮部尚書,諡孝肅”。海瑞死後,“贈太子太保,諡忠介”。官方對清官的評價,仍然要納入忠、孝這種封建政治道德的框架,與民眾的尺度是並不相同的。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一三寫道:“海剛峰不怕死,不要錢,不吐剛茹柔,真是錚錚一漢子!”所稱頌的或許是不同階層共同推崇的政治道德。然而接著他又批評道:“但隻是有些風顛,又寡深識,動輒要煞癩,殊無士大夫之風耳。”他還指責“海剛峰第一不知體。既做巡撫,錢糧是其職業。豈有到任之後,不問丈田均糧,不清查糧裏侵收,卻去管閑事”。可見清官最終往往為上層社會所不容,就是因為他們站在接近民眾的立場上。“海剛峰之意無非為民”,正是這種政治品質,使得清官迷信得以形成。

清官的作用,削減著專製政治的曆史惡跡。實際上在專製政治時代,清官迷信始終表現出廣泛的社會影響。大約專製愈烈,清官迷信的表現也愈突出。

清官的作用,也削減著腐敗政治的曆史惡跡。對清官的景仰和期待,在政治腐敗時期尤其殷切而熾盛。

20世紀60年代,曆史學界就清官問題曾經展開熱烈的討論。否定清官在曆史上的進步作用,斷定“清官不清”,甚至認為“清官比貪官更壞”的觀點,一度據有優勢。這種武斷的結論當然絲毫不能削弱“清官迷信”這種遺存至今的傳統政治意識的影響。1976年以後,又有一些學者著文反對對清官的徹底否定,肯定曆史上確實存在清官,清官“清廉不苟”,“持法平慎”,多少減輕了一些人民的痛苦,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

然而,討論似乎並沒有涉及這樣一個重要方麵:為什麼少數“清官”會在政治生活中形成廣泛的政治影響?為什麼數千年來對“清官”的尊崇久盛不衰?成為中國民間最普遍的傳統政治意識的“清官迷信”的基礎與淵源究竟是什麼?

二、清官政治的神話與現實

魯迅在《中國人失掉自信心了嗎》一文中曾經說過:

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雖是等於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魯迅是從理想與行為的正義性上肯定其“光耀”,讚頌支持著中國民族精神的“脊梁”的。其實,“正史”中“埋頭苦幹”“拚命硬幹”“為民請命”“舍身求法的人”,其形象又何嚐不是在民眾觀念中支持著中國政治的合理性的“脊梁”呢?

善良的百姓總是深懷著對“清官”的幻想期待新任官吏施行德政,而一旦他們顯露貪虐昏庸的惡跡,就又懷著同樣的幻想期待職位更高、權力更大的官僚懲治貪官,並且再一次熱切地期待著新任的“清官”臨政,如此往複,世代無窮。

即使在所有的幻想都被打破,最後奮起反抗黑暗政治時,清官迷信依然難以根除。《九朝編年備要》中有這樣的記載,方臘起義軍攻陷休寧,逮捕了知縣栘嗣複。嗣複大罵起義軍,起義軍不但沒有殺他,反而表露敬仰之情,說道:“我休寧人也,公宰邑有善政,前後官無及公者,我忍殺公乎?”

晚清一位學者劉鶚在《老殘遊記》第16回中,提出“清官尤可恨”的見解:“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無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自所見,不知凡幾矣。”語雖不無偏執之嫌,然而卻指出了清官政治畢竟不能脫離封建體製的主根,仍然要表現出專斷的特征。但是人們世世代代卻以此為滿足,盡管政治史中不乏“小則殺人,大則誤國”的事例,仍然把全部政治理想,寄托在清官政治的神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