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農業(下)(1 / 3)

三、兩漢時期的農業

兩漢農業發展的社會背景西漢時期的農業在周秦農業發展的基礎上有更進一步的發展。

秦漢之際,由於戰爭,百姓流離失所,加之災荒連年,物價騰貴,民眾被迫易子而食,社會經濟遭到了極大的破壞。“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西漢的統治者為了鞏固新建立的王朝,采取了“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的政策,以發展經濟,加強王朝統治的物質基礎。西漢統治者在統治思想上尊崇黃老思想,無為而治,使民休養生息。又采取了一係列促進恢複農業生產的措施,如複員軍隊,令士卒解甲歸田,給予田宅,免除其一定時期的徭役;號召逃亡人口歸鄉,“複故爵田宅”;減免田賦,初為十五稅一,後來更為三十稅一(兩漢田賦率雖有變化,但基本上是三十稅一,較前代要輕得多);重農抑商,限製商人勢力的膨脹,防範他們對農民的兼並。抑商的主要內容有:商賈及其子孫不得為官吏,商賈不得擁有私有土地,不得穿錦、繡等名貴的絲、葛、毛織品,不得乘車、騎馬、攜帶兵器,加倍征收商人的算賦等。這些措施對增加農村的勞動力,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恢複農業生產,起了積極作用。兩漢的統治者特別重視農業,從漢高祖到文帝、景帝時期,漢初的農業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為漢武帝時的大舉反擊匈奴和改革奠定了基礎。從漢武帝“輪台罪己詔”的宣布到漢昭帝、宣帝,西漢的農業又經曆了一個發展時期。西漢中後期的社會問題主要是土地兼並和奴婢問題,王莽改製所推出的“王田”“私屬”政策,就是試圖解決該問題。經過了兩漢之際的戰亂,漢光武帝劉秀實行了解放奴婢、精兵簡政以及清查人們占有田地數量和戶口、年紀的度田,使農業生產在東漢初年由恢複而發展。隨著東漢豪族勢力的不斷發展與強大,那種“奴婢千群,徒附萬計”式的地主莊園經濟在當時農業經濟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以穀物種植業為主體的漢代農業穀物種植業是農業中最主要、最基本的生產部門,也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正是由於漢代穀物種植業的發展,才形成了整個農業興盛和社會經濟的繁榮。

漢代的主要穀物種類,雖未超出前代的範圍,但各類作物之間的比重發生了一係列變化:麥和稻的種植更為普遍,其在各類作物中的地位日漸重要。漢代的史籍中,反映出中原人民開始食用麵食,表明麥在五穀中地位的提高。

江南地區具有種稻的傳統,在漢代,隨著江南人口的增加和經濟上的進一步開發,南方種稻業的發展十分突出,有關“大造稻田”的記載不勝枚舉。不僅在江南地區,而且北方也逐步廣泛種稻。如東漢時張堪任漁陽太守,“於狐奴(今北京密雲西南)開稻田八千餘頃,勸民耕種,以致殷富”;可見北方灌溉便利之地多有改種稻田者。稻在當時已成為僅次於禾、麥的主要農作物。

經過長期選擇和培育,漢代的各類主要糧食作物已出現許多栽培品種。西漢《?勝之書》中,已有大麥與小麥、“旋麥”(春麥)與“宿麥”(冬麥)的區分。在栽培品種中,品質優良者較多。如湖北江陵鳳凰山西漢墓葬中,曾發現隨葬的四束稻穗,經鑒定,屬於品種純正、能耐水肥的粳稻。

漢代最主要的穀物生產區域,集中在由關中平原至黃河中下遊的華北平原一帶。這一地帶人口稠密,土地肥沃,具有農業早期開發的曆史,是先秦以來的傳統農業生產區域。漢代該地區的穀物種植業繼續保持繁榮,是全國的經濟中心區域。關中地區“膏壤沃野千裏”。時稱“陸海”。關東地區穀物生產的地位也十分重要,是當時重要的穀物生產基地之一。西漢中央政府每年都要“漕轉關東粟以給中都官”。其數量自數十萬石乃至數百萬石。

巴蜀地區的穀物生產亦很發達。早在戰國時期,巴蜀就有富庶之稱。西漢時,巴蜀生產的穀物曾多次賑濟全國其他地區的災荒。如:西漢初,“民失作業而饑饉”,高祖乃令民“就食蜀漢”;漢武帝時,“山東被河災”,“下巴蜀粟以振之”;元鼎二年(前115),“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

漢代穀物種植業的生產區域出現向南、向北擴展的趨勢。西漢時,江南地區的穀物種植業尚不發達。東漢之後,大量的人口南遷,鐵農具和牛耕技術在南方逐漸普及使用,江南的穀物種植業特別是種稻業有了長足的發展。漢代的北部邊郡,原多屬牧業區或半牧半農區。由於大規模的移民屯墾,大大加快了該地區穀物種植業發展的步伐。西漢初期尚以“畜牧為天下饒”的西北邊郡,東漢時也開始有“饒穀”之稱。

漢代穀物種植業的迅速發展是同生產工具有不斷進步分不開的。當時各類鐵製農具已普遍使用。冶鐵業的發展,為鐵農具的大量推廣使用創造了物質前提。目前在我國許多省區考古發掘中都曾出土過漢代的鐵農具,反映了當年鐵農具使用地域的廣泛程度。《鹽鐵論·水旱》說:“鐵器,民之大用也。器用便利,則用力少而得作多,農夫樂事勸功。用不具,則田疇荒,穀不殖。”說明當時的鐵農具種類多,對農業生產的作用大。當時的鐵農具有鐵犁鏵、鐵鋤、鐵?、鐵?、鐵鐮等。犁有大、中、小多種類型,適用於不同的土質和耕作要求。在不少地方還發現了西漢的鐵犁壁(?土),這是在耕地時的一種幫助翻土、碎土的裝置,證明我國使用此農具的時間比歐洲早一千年左右。漢代的鐵犁鏵較戰國時有所改進,有鐵口犁鏵、尖鋒雙翼犁鏵、舌狀梯形犁鏵以及大型犁鏵等。犁的裝置已經基本完善。犁梢、犁床、犁轅、犁衡、犁箭、犁?等畜力犁的主體構件,至漢代均已完備,後世的耕犁都是在這個基礎上改進和發展的。

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資料,許多新式農具在漢代開始出現,例如:在播種工具方麵,西漢趙過曾創造並改良了多種田器,其中最重要者是耬犁。播種時一邊開溝,一邊下種,種自耬鬥經耬足下播,一日可種一頃。據文獻記載,在三足耬之外,亦有二足耬和一足耬。在灌溉工具方麵,出現了“翻車”“渴烏”,使提水灌溉的效率有所提高。

在穀物加工工具方麵,先秦時期的穀物粉碎工具,主要是使用臂力的杵臼。至漢代,先後出現了腳踏碓(“踐碓”)、畜力碓和水力碓,逐步減輕了勞動強度,大大提高了舂米效率。東漢桓譚《新論》說:“宓犧之製杵臼,萬民以濟,及後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碓,而利十倍;杵舂又複設機關,用驢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另外,河南濟源曾出土漢代的陶風車模型,說明當時已使用風車作為揚穀的工具。

漢代的耕作技術有很大提高。西漢時期有關農業的知識已相當豐富,土壤學、作物學都在發展。廣大農民有辨土、施肥、選種、田間管理等方麵的豐富經驗。“代田法”就是一種先進的耕作方法。

代田法是一種輪耕製的耕作方法,是漢武帝時的搜粟都尉趙過總結了西北地區農民們的生產經驗而加以推廣的。這種耕作方法是,以寬一步(六尺)長百步的一畝地為例,縱分田地為三?、三壟,?、壟各寬一尺,布種於?中。苗長高時,一再用壟土培固根部,使作物能耐風旱。次年壟、?互換其位,以調節地力。這是一種適應西北地區的自然條件的比較科學的耕作方法。據文獻記載,代田法是二牛三人耕作,每年可耕種五頃地,畝產量較用通常的耕作方法耕種的田地可增加一斛(石)以上。代田法的實驗並推廣,推動了三輔、河東、弘農和居延等邊疆地區農業生產的發展。

《?勝之書》是漢成帝時農學家?勝之撰寫的一部記載農業生產經驗的著作。其中最突出的經驗是區種法和溲種法,此外,還有耕田法、種麥法、種瓜法、種瓠法等等。

區種法是適應山嶺阪坡地區和城邑附近土地狹窄地區的耕作方法,因地製宜,以窩種和溝種為主,集中施肥,灌溉方便,產量很高,收獲也比較有保證。這種耕作方法在東漢時更為普遍。

?勝之在《耕田法》一段中說:“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這是一套有相當科學價值的農業生產經驗。

漢代牛耕在各地逐漸普及。西漢時期,漢中央政府大規模地推廣了牛耕。“徙民屯田皆與犁牛”。牛耕顯然已在農業中占據主導地位。東漢時之牛耕更為普及。

西漢時期的牛耕主要用二牛抬杠的形式。也有馬耕。自漢文帝實行“馬複令”之後,養馬的人很多,馬的數量迅速增加,到漢武帝即位時,“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以馬耕田,在漢代是一個普遍現象。東漢的牛耕形式在二牛抬杠之外,也有少數用一牛耕田的。

由於牛耕的普及,耕牛在穀物種植業生產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時有“牛乃耕農之本,百姓所仰,為用最大,國家之為強弱”的說法,反映了當時人們對耕牛的重視程度。東漢時,曾有因“比年牛多疫疾”,而造成“墾田減少,穀價頗貴,人以流亡”的記載,充分說明了耕牛與穀物種植業生產之間的密切關係。

漢代水利灌溉事業發展很快。該時期各類水利工程大量興修,農田灌溉麵積不斷擴大。漢武帝時,國家富庶,開始大規模地興修水利。首先開鑿的是漕渠,於元光六年(前129)開工,三年完成,主持者為水工出身的徐伯。過去運糧,自黃河入渭水,運至長安,路程九百餘裏,需時六個月。漕渠鑿成後,西起長安,東通黃河,運程隻有三百餘裏,漕運時間也減少了一半,還可灌溉田地一萬餘頃。

關中因是西漢京師所在地,開渠也較多。漕渠之外,還有靈軹渠、成國渠、?渠、六輔渠、白渠、龍首渠等。其中以白渠為最著名。白渠始鑿於太始二年(前95),在渭水之北,西起穀口(今陝西禮泉東北),東入櫟陽,引涇水注入渭水,與鄭國渠平行,長二百裏,溉田四千五百餘頃。當時有歌謠曰:“田於何所?池陽穀口。鄭國(渠)在前,白渠起後。舉?為雲,決渠為雨。水流灶下,魚跳入釜。涇水一石,其泥數鬥;且溉且糞,長有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在關中洛水附近開鑿的龍首渠,由於有些地方土質鬆散,易於坍塌,就用鑿井的辦法代替開溝,井與井之間相距不遠,有水流通,叫做井渠。井渠技術是一種創造,後來在今新疆地區開鑿坎兒井就是用井渠技術,這一技術可能是由中原傳去的。

漢代治理水害是當時水利工程的主要內容之一,其規模最大者是治理黃河。據《漢書·溝洫誌》記載,漢代黃河曾多次決口,造成嚴重水災。為防止水害,西漢政府曾多次組織大規模治理黃河。漢文帝時,“河決酸棗”,“於是東郡大興卒以塞之。”漢武帝時,“河決於瓠子”,“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這次治理黃河工程規模較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後數十年間沒有發生較大的水災。王莽時,黃河在魏郡(今河南、河北交界地區)決口,久不修治,下遊經常泛濫成災。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在王景與王吳的主持下,動員了數十萬民工,用時年餘,在滎陽至千乘(今山東利津)千餘裏之間,築堤、修渠,疏通了河道。從此黃河和汴水分流,兩水沿岸出現了大量淤土,後來開為良田。此後約八百餘年,黃河未發生改道之事,減少了黃河水患。

西漢平帝元始二年(2),全國耕地達8270536頃,人口達到59594978人。西漢的糧食畝產量,晁錯曾言“百畝之收,不達百石”。漢初行小畝,每畝約當今0.2882市畝。漢代每石約當今0.2市石,那麼西漢每市畝產粟或麥六鬥九升。武帝時始行大畝,每市畝產粟或麥一石一鬥五升,屬於當時的高產田。

園圃業園圃業蔬菜、果物以及其他一些經濟作物為主要栽培對象,是農業中一個重要的生產部門。漢代園圃業獲得了迅速發展。

園圃業在我國具有悠久的經營曆史。早在先秦時代,園圃經營就與大田穀物經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漢代兩者的分工更為明確,園圃經營的專業性大大加強。這種分工的產生與發展,是為了適應人類物質生活多方麵的需要,是社會生產不斷進步的一種表現。

漢代經營園圃業的地域範圍非常廣泛。當時的各主要農業區域,或是“橘柚之鄉”,或為“果市之湊”,或有“棗栗之饒”,或多“園圃之利”,普遍經營園圃業。一些新開發的農業區域,園圃業也得到迅速發展。據居延漢簡中的零星記載,可知當時邊郡屯田不僅種植穀物,而且種植韭、蔥、葵、蕪菁、薑、芥等多種蔬菜。漢代各城郊地區的園圃業更為發展,不僅出現大量以經營園圃為業的菜農、果農,而且城居的貴族官僚、豪強地主也往往在城郊地區經營大規模的果園、菜圃。

先秦時代的園圃業,多為“還廬樹桑,菜菇有畦,瓜瓠果?殖於疆易”式的小規模經營,漢代則出現了規模較大的園圃生產。《史記·貨殖列傳》中,列舉當時一些可以致富與“千戶侯等”的產業部門,其中果樹經營以“千樹”計,蔬菜及其他園圃作物經營以“千畝”“千畦”計,說明當時已出現帶有商品生產性質的大規模的園圃專業經營。

漢代皇室直接經營著規模宏大的果園,內栽多種果木,僅《西京雜記》和《三輔黃圖》所記,就有數十種之多。苑囿及官禁之內當亦有菜圃經營。

官僚貴族和豪強地主的田莊中,園圃亦占有重要地位。如梁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裏”,其中“奇果異樹”“畢備”。

隨著統治疆域的擴大及各民族、各地區間經濟交往加深,中原地區園圃作物的種類不斷增多,一些原產南方的果物,“自漢武帝開拓封疆,搜求珍異,取其尤者充貢”,陸續為中原地區所了解和利用。一些新的園圃作物種類也由西域傳來,“植之秦中,漸及東土”。漢代從西域引進中原的園圃作物種類,主要有黃瓜、大蒜、胡荽、苜蓿、石榴、葡萄、胡桃等等。這些作物種類引進後,經曆了不斷普及和發展的過程,逐漸進入中原地區的重要食品之列。如漢武帝通西域後,“天子始種苜蓿、蒲陶肥饒地,……離宮別觀盡種蒲陶、苜蓿極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