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禮製(2 / 3)

周禮的第三職能,在於預防犯罪,特別是遏製民眾的反抗鬥爭。《禮記·經解》雲:“禮之教化也征,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惡而不自知”。這就是說,禮可以教化人心,使其避惡而歸善,消除犯罪於“未形”。當然,在統治者眼裏,最大的“邪”,莫過於人民起來造反,所以便有“以禮防民”的說法,即以禮來節製人們的行動,防止人民的反抗。

這裏,有必要再就禮與刑的關係略做說明。

我國古代講禮必講刑,講刑亦必講禮;禮與刑好像一對孿生兄弟,不可分離。“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刑者,禁於已然之後”。禮是積極、主動製裁,刑則是消極、被動處罰。禮和刑同為行為規範,二者既有分司分治的一麵,又存在著相為裏表、互相補充的一麵。凡禮所不容的,必為刑所禁止;禮所不禁的,刑亦不禁。違禮即違法。禮是以德為政的保證,而法則是禮賴以維持和付諸實行的力量和前提。如果沒有禮,周的德治政治隻能是一句空話。德和禮,其內涵和作用雖有不同,但二者的目標卻是一致的。德治是走向禮治的開端,禮治是實現德治的動力。周公製禮,可以說是完成了德治與禮治的統一,即所謂的“周公寓刑於禮”。

值得注意的是,禮和刑作為兩種統治手段,其適用範圍因等級、階級的不同又有所側重,這就是人們熟知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唐孔穎達《禮記正義》講:“‘禮不下庶人’者,謂庶人貧,無物為禮,又分地是務,不服燕飲,故此禮不下與庶人行也。‘刑不上大夫’者,製五刑三千之科條,不設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設其刑,則是君不知賢也。……非謂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則以八議議其輕重耳。”總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規定表明,禮主要用來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關係,使各級貴族、奴隸主充分享用各種特權,平民和奴隸則無權享受,也不準僭越,貴族、奴隸主與庶人、奴隸之間存在著一條“貴賤有別”“尊卑有序”的永遠不可逾越的鴻溝;而刑罰的鋒芒所向,則專指勞動人民,貴族們為所欲為,也能逍遙法外。這一禮刑適用原則,對貴族、奴隸主和平民、奴隸分而治之,前者用禮,是受保護對象,後者用刑,是被鎮壓對象。

二、秦漢隋唐的禮製

秦的禮製雖不離周禮的窠臼,但卻有不少新的內容。如吉禮中的封禪,即不見《周禮》,為秦始皇首次付諸實踐的禮典。吉禮中的妻河,同樣不載於《周禮》,當為特殊的禮俗。再如嘉禮中的朝賀,《藝文類聚》卷五引晉張亮議:“臘之明日為初歲,秦漢以來有賀。”可見此禮開始於秦。至於如凶禮之園寢,為秦新創,史有明文,就用不著再多盌嗦了。總之,秦的禮製在承繼周禮的基礎上,又明顯展現出其鮮明的個性,即具有自己的特色。

《史記·禮書》載:“至秦有天下,悉內(納)六國禮儀,采擇其善,雖不合聖意,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以來。”《正義》雲:“秦采擇六國禮儀,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來典法行之。”《通典》卷四一《禮一》進而將上述史實概括為:“秦平天下,收其(指山東各國)禮儀,歸之鹹陽,但采其尊君抑臣,以為時用。”可見秦統一後曾經進行過整齊統一禮儀的工作,其具體做法是在秦原有的禮儀製度的基礎上,充分吸取山東六國禮儀中有關尊君抑臣的內容,從而建立起與秦帝國中央集權政治製度相適應的新禮製。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前引《禮書》中所謂的“古”和《正義》所解釋的“古來典法”,究竟何指?大家知道,早在春秋時期,孔夫子已經歎息夏、商兩代的禮文獻不足,難以研究了。因此西漢的司馬遷和唐代的張守節所能了解的古禮,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比孔子所了解的更古,他們所說的“古”和“古來典法”,顯然隻能指周禮。這表明,秦帝國的新禮製是遵依周禮的典法而建立的,隻不過特別突出了尊君抑臣的內容罷了。這樣一種維護皇帝最高權威的禮製,不僅符合秦王朝的胃口,而且也受到後世曆代統治者的青睞,從而成為秦以後各王朝禮製的基礎。

漢代的製禮活動“漢興,天下草創,未遑立製”。“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這種情況,與專製皇權是不相容的,於是提倡禮樂的儒生開始受到皇帝的重視,博士叔孫通受命擬定朝儀,是為漢王朝的首次製禮活動。

公元前200年,長樂宮建成,舉行隆重的群臣朝賀皇帝的大典,正式啟用新朝儀,“竟朝置酒,無敢盓嘩失禮者”。事後,漢高帝劉邦感慨萬分地說:“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充分反映了禮儀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此次叔孫通製禮,史稱“大抵皆襲秦故”,他本人也講是“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可見漢禮基本上沿襲秦禮而來。僅此而論,對於秦禮的曆史地位亦不宜低估。其後,叔孫通被任命為掌管禮儀的奉常,除製定朝儀的專律外,在惠帝時還曾定宗廟儀法和其他儀法。

文帝朝,漢的製禮活動曾呈現出較活躍的局麵。《漢書·禮樂誌》載:“至文帝時,賈誼以為……漢興至今二十餘年,宜定製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乃草具其儀,天子說(悅)焉。”這次頗具聲勢的製禮活動,可惜由於“大臣絳、灌之屬”的反對,而最後隻好作罷。

武帝朝,漢代製禮活動出現了空前的熱潮。當時“進用英雋,議立明堂,製禮服,以興太平”。其間雖曆曲折,但最終“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易服色,封太(泰)山,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於後”。尤其自惠帝四年(前191)除《挾書律》之後,未毀於秦火的典籍紛紛麵世。孝武始開獻書之路,時有李氏得《周官》五篇,闕《冬官》一篇,河間獻王千金購之不能得,遂取《考工記》以補其闕,奏之。此即傳至今日的《周禮》一書。

那時候,“諸學者多言《禮》”。“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而魯徐生善為頌。孝文時,徐生以頌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延,襄。襄,其資性善為頌,不能通經;延頗能,未善也。襄亦以頌為大夫,至廣陵內史。延及徐氏弟子公盧滿意、桓生、單次皆為禮官大夫。而瑕丘蕭奮以《禮》至淮陽太守。諸言《禮》為頌者由徐氏”。可見漢興以來,以禮而仕宦者,不在少數。這從一個側麵反映了時人對禮的重視。

值得注意的是,蕭奮有個學生叫孟卿。他以禮學授後倉和閭丘卿。“倉說《禮》數萬言,號曰《後氏曲台記》,授沛聞人通漢子方、梁戴德延君、戴聖次君、沛慶普孝公。孝公為東平太傅。德號大戴,為信都太傅;聖號小戴,以博士論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氏之學。通漢以太子舍人論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魯夏侯敬,又傳族子鹹,為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卿,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傳業。小戴授梁人橋仁季卿、楊榮子孫。仁為大鴻臚,家世傳業,榮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橋、楊氏之學”。今傳世的“三禮”中的《禮記》,即戴聖編撰的《小戴記(禮)》。

王莽秉政後,製禮活動及禮學發展皆進入一個新階段。“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製度甚盛”。他把方士學說、儒學的經典及陰陽五行糅合在一起,建立了一整套繁複的祭祀禮典,史稱“元始之製”。特別是經由當時主持學術工作(“典文章”)的最高領導人國師劉歆的奏請,將《周官》六篇升格禮經,名曰《周禮》,置博士,列於學官,影響更為深遠。

東漢王朝雖然自我標榜是劉氏西漢的繼續,但它的許多製度,特別是禮製,卻直接承襲王莽手定的“元始中故事”。通觀《續漢書》“禮儀”“祭祀”“百官”“輿服”等誌,可知東漢禮製較之西漢更臻完備。考其製禮活動,主要集中於光武、明帝、章帝三朝。“世祖中興,張純定郊廟冠昏之製,東平王創製車服冠冕之儀,殘缺之餘,賴以正定。建武末年,初建三雍。顯宗即位,親行其禮。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備法物之駕,盛清道之儀,威儀既盛美矣。”“永平三年,始用曹充之言,正名大予樂”;“肅宗時,曹褒撰次禮製為百五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