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府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中的責任是什麼?(2 / 2)

案例介紹

近年來,上虞市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牽頭、群眾參與”的原則,培育和發展了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效地推動了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抗市場風險的能力。目前,全市共有農村專業合作組織42家,其中市級產業協會6家、專業合作社17家、專業協會19家,擁有社(會)員2175人。預計2003年可銷售農產品5000多萬元,帶動農戶5996戶,帶動農業產值1億多元。市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強化宣傳發動。二是落實政策鼓動。經市財政局、市農林水產局聯合驗收,對10家示範性合作組織各獎勵5萬元。三是試點示範帶動。作為試點單位之一的瀝海孔氏菜業合作社,在成立儀式上,就有上海金山銀龍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慈溪海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原料部和上虞四海食品公司與該社簽訂收購4900畝西蘭花菜、甜玉米以及甘藍菜的協議。四是明確職能推動。市農林水產局作為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職能部門,主動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做好專業合作社建設的調查、指導和確認工作。五是優質服務促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和發展,實行了三項工作製度:①全程代理製。②融資擔保製。③聯係服務製。

案例分析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當地政府切實履行了政府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中的重要責任。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新興的市場主體,需要各方麵力量尤其是政府的大力支持。上虞市政府首先采取宣傳發動,消除了農民心中的顧慮,增強了農民參與合作社的信心;其次進行政策落實,切實解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實際工作中的困難;第三,進行試點帶動,增加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積極性;第四,政府相關部隊各司其職,引導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最後,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機製,保障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政府間的溝通,有利於政府協調各方力量幫助合作社解決現實的困難。從本案我們可以得出的啟示是:隻要政府切實履行好自身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的職責,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必將提高入社積極性,從而促進合作社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