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還是慢慢道來(1 / 2)

按說,我夠沉得住氣了。

一九八一年,我三十三歲的時候才發表處女作《賣驢》和《“狐仙”擇偶記》。那時,我的不少同齡人在文壇上已是縱橫馳騁,如雷貫耳了。

並非我不想盡早躋身作家的行列。相反,十三歲時,我就開始做作家的夢了。這夢斷斷續續做了二十年。前十年,因為醉心於考大學,後又醉心於“文化大革命”,作家之夢顯得遙遠而飄忽。後十年,從一九七一年參加工作開始,這夢才做得認真起來。並由黑夜夢變成白日夢,一天到晚老想著當作家的事。記得我曾偷偷地向高中時的語文老師和幾位要好的同學說過:“我想寫了!”奇怪地是,當時他們沒有一個人表示驚訝或反對,幾乎都用相同的話鼓勵我:“寫吧!你應當寫!”我也居然大言不慚,並不覺得是在吹牛皮。以後,每隔一段時間,他們便問我:“寫了沒有?”很急。其實,我比他們還急。可我知道我還不行。功力不到,徒費筆墨。想寫和會寫是兩回事。我並沒有急於動筆。在此後十年的準備過程中,我僅寫過兩個短篇、一部中篇,共計七萬字左右。我不認為一直不停地寫是個好辦法。我隻是紮紮實實從生活和讀書兩方麵作準備。

但我畢竟是在沒有指導的情況下自學的,文學的真諦和生活的哲理,隻能靠自己去玩味和領悟。這雖然養成了我獨立思考的習慣,卻也延長了步入文壇的路途。但我心裏很踏實,也很自信。因為一路走來,是一步一個腳印的,沒有虛浮和任何投機取巧的成份。我希望自己像北方寒冷地方的樹種,雖然長得慢些,但要實在一點,不要空心。我第一次計劃,三十歲以前出作品,但沒有成功。實在說,我有點沮喪。也在心裏埋怨自己太笨。於是又計劃,三十五歲以前出作品。如果三十五歲以前再不出作品,就不要再做作家的夢了。這計劃很有點悲壯。我竭力捺住急切的心情,不斷告訴自己:沉住氣,再沉住氣!

終於,三十三歲發表了處女作《賣驢》。當朋友們前來祝賀時,我卻流淚了。激動是可想而知的。

由是,我步入了文壇。由一個文學的看客,加入了文學的跑道。現在,我在這條跑道上已經跑了六年,發表了上百萬字的作品,長篇、中篇、短篇,乃至微型,都作了嚐試。其間甘苦是一言難盡的。

是的,這是一條跑道,一條擁擠而熱鬧的跑道。在這條跑道上,擁擠著老少五代作家和成千上萬的業餘作者。大家都想跑在前頭,尋找自己跑動的最佳方式,不斷調整和變換著招數。這陣容和氣勢都是極令人振奮的。新時期十年文學的每個階段,都湧現了很多優秀的作家和作品。或者說,在每一個百米線上,都有人破紀錄。作家們是勤奮而嚴肅的,大家沒有陶醉於已有的成就,幾乎是呼嘯著前進,實現一次又一次超越。並逐漸由集團軍式的挺進,轉向單兵作戰,使作家和作品漸趨個性化。這是一次飛躍。是作家走向成熟的表現。

於是探索、變化,尋找自己的位置,成為近年來作家們的一個熱門話題。一個作家的作品是否有所變化,也時時為評論家們和讀者所關注。

變化的確是重要的。因為它顯示了一個作家創作的活力。是否可以說,風格的形成是作家成熟的標誌,而不斷突破固有的模式和層麵,從形式和內容上拓寬創作路子,深化思考內容,則是一個作家走向大家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