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聖:聰明。
文:文飾。
素:未經染色的絲,質樸之意。
抱:持守。
此章話頭緊接十八章,說的是已經“大道廢”的社會該如何是好,——此亦即“聖人之治”也。“絕聖棄智,民利百倍”,對應“智慧出,有大偽”,不過此“利”字,卻非下文“絕巧棄利”的“利”,大概相當於三章之“實其腹”;“絕仁棄義,民複孝慈”,對應“六親不和,有孝慈”,但是兩個“孝慈”也不是同一意思,“民複孝慈”好比“六親和”罷。這裏“利”也好,“孝慈”也好,都是未經“聖智”、“仁義”汙染過的原始質樸生活,其實他們壓根兒就不知道什麼叫作“利”和“孝慈”。至於“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則讓我們想到三章之“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在作者看來這也簡單,既然“大道廢,有仁義”雲雲,那麼把“仁義”之類廢了,也就回歸大道了也。十八章說了一句話的上半截,此處所要說的乃是下半截。而“此三者,以為文不足”,乃是把“聖智”、“仁義”、“巧利”一筆勾銷。說來這都是人世的浮華,不當事的。“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也就是“是以聖人之治……常使民無知無欲”,如此,“則無不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