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證券大案的3·20會議秘密
特稿
作者:趙靜
2014年5月7日,一位自稱齊魯證券總經理助理的張暉女士走進了《證券市場周刊》編輯部。
張暉開門見山地向記者表明了來由,“人民銀行也很關注你們的文章,也和齊魯證券聯係了,證監局也找我們約談。既然發生了還應該客觀的,這個標題對我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張暉對《證券市場周刊》5月2日的封麵文章《齊魯證券大案》怒火中燒,“實際上這是一個個人的事情,而且彭晨已經從齊魯證券公司離職了。”
在張暉造訪之前,首善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首善財富”)副總經理張軍同樣跟本刊記者進行了溝通,他對記者稱,“其實之前與齊魯證券合作比較少,因為齊魯證券是個比較落後的券商,創新業務能力並不是很強的。”張軍介紹過程中提到,因為王健自稱曾經在德隆係掌管過上百億資金,所以他們才慢慢地通過王健發行產品。
記者了解到,彭晨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拘,而首善財富卻以王健詐騙為由向萊蕪公安局報案並被立案。張暉稱,“核心問題是錢去哪兒了,他們(彭晨和王健)其實就是隱瞞產品的真實用途,他(彭晨)現在可能是好像涉嫌詐騙吧?”
記者獲取的一份3月20日的會議錄音中,是首善財富、齊魯證券零售業務部幾位負責人和王健在首善財富一起開會的錄音,裏麵完整地介紹了產品的情況。此次會議,已有人提出必要時動用刑偵手段,查明錢到底去哪裏了?根據記者的了解,彭晨、王健被拘,警方解釋立案原因卻是一個齊魯證券萊蕪客戶的舉報。
彭晨案到底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還是涉嫌詐騙呢?上億元的產品發行過程中,兩個人可以在一家券商中不動聲色地完成他們的資金募集?齊魯證券和首善財富在彭晨案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3月20日那一場激烈的會議怎麼突然升級?
一場齊魯不知的交易?
張暉有著山東人的豪爽性格,直言不諱地對記者說,“我們也是從彭晨以前的朋友那裏了解到的一些情況,我們很擔心彭晨是和記者合起夥來在做這個事情。因為彭晨曾經說過通過找媒體把齊魯證券搞臭,所以作為我們來說盡量維護客戶利益,但對於券商來說最重要的還是信譽。”
一直聲稱代表齊魯證券的張暉還表示,就這個案件本身來說,其實就是彭晨個人通過在齊魯證券公司工作這段時間,向公司的一部分客戶推銷了一部分產品,實際上這個產品是他(彭晨)個人的。“由於自己不具體做業務,所以我(張暉)不清楚具體是涉及哪些產品。”
張暉稱,實際上這些涉及的產品是沒經過齊魯證券公司同意的,也沒經過齊魯證券公司領導批準的。而彭晨所說完善的也不是這些手續,是基於當時客戶的一些情況需要完善手續。齊魯證券是基於維護客戶的利益才敦促彭晨跟合作的(不知道是首善還是銀善)另外一方完善手續的。
張暉稱,“彭晨賣產品的時候部分錢在徐敏(彭晨的前妻)的賬戶上的,其實徐敏也是涉案的。很多銷售的產品是從徐敏的賬戶那裏轉賬的,這個情況我們是怎麼了解到的,是我們的法律事務部跟警方那裏聯係,是警方查到的,彭晨把資金是從徐敏的賬戶裏轉出的。但我們跟警方聯係,他(彭晨)不是被銀山公安局帶走了嗎,但警方說現在不能公開這個事,影響辦案。他們倆(彭晨與徐敏)就是辦的假離婚。因為他(彭晨)知道他是涉嫌詐騙,他(彭晨)確實很清楚他最後是不能善終的。”
彭晨的代理律師質疑,案件尚在偵查階段,警方稱為了不影響偵查辦案,拒絕透露案件情況。而齊魯證券的法律事務部卻能和銀山公安局保持如此密切地互動,齊魯證券並不是報案人,並多次在公開場合稱此案是彭晨的個人行為,那為何齊魯證券的人又去聯係警方,了解案件進展,至於警方又為何在案件偵查階段就對齊魯證券如此公開案件的細節問題,這些不得不讓人產生無限的遐想。
至於徐敏是否涉案,相信最終警方會查個水落實出。《證券市場周刊》記者就彭晨賣產品從徐敏的賬戶上走過錢一事采訪徐敏,徐敏稱自己並不知情,已去銀行打對賬單。
徐敏給記者發過來的對賬中單中,除了日常的水電煤氣費以外,有幾筆大額轉賬徐敏稱自己是不知情的。對賬單中顯示,2012年12月28日,有一個83.7萬元是上海柏新投資管理中心轉入徐敏賬戶的,當日有一個46萬元轉出到柴雅斐的賬戶,此後,12月27日、2013年1月8日和1月11日三筆共計29.1萬元轉入柴雅斐的賬戶上。後來又有兩筆共計10萬元轉入一個叫皮晶的賬戶。這樣共計轉出85.1萬元,徐敏對於這兩個人的身份也不清楚,稱這幾筆應該都是彭晨轉出的錢。
《證券市場周刊》記者撥通了彭晨在齊魯證券時同事的電話,問關於柴雅斐和皮晶的身份,但電話接通後隨即被掛斷。
張暉最後對記者說,“首善財富現在還是非常想跟我們合作。昨天晚上11點多還跟我們公司的領導打電話。”記者問哪方麵的合作呢?張暉此時謹慎地含糊過去這個問題了。
文件上的齊魯公章
“彭晨案”目前的最大問題,是彭晨與首善財富或是王健進行私募理財產品合作,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彭晨個人行為還是齊魯證券公司行為?齊魯證券總裁畢玉國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公開澄清,稱該案是彭晨的個人行為,涉案產品的相關協議均沒有齊魯證券公司的參與。
2014年5月12日,首善財富在其官網上公開發表了律師聲明,稱“王健與首善財富(包括其關聯企業)之間從未建立過勞動合同,王健並非首善財富員工。上海銀善投資有限公司並非首善財富的關聯公司,其實際控製人、股東及管理人員均與首善財富不存在任何關係。對於王健損害首善財富權益的行為,首善財富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彭晨案到底是不是個人行為呢?彭晨在齊魯證券任職期間,齊魯證券都銷售過哪些有限合夥的私募產品呢?首善財富雖然澄清了與王健的關係,但首善財富在這當中又扮演的什麼角色呢?
記者得到的一份資料顯示,2013年齊魯證券銷售過的有銀合夥+私募產品共有華宸未來遠航1號、首善玲鈺1號、有節等產品共計12隻。(見附表)
我們以其中一隻有限合夥+私募產品遠航1號為例做個說明。2013年1月30日,華宸未來基金發了一個遠航1號運作通知給上海柏新投資管理中心(下稱“上海柏新”,為有限合夥企業),稱,“貴公司於2013年1月10日認購華宸未來-交通銀行-遠航1號資產管理計劃(產品代碼為799008,下稱“遠航1號”)15000000.00元已確認成功,確認份額15002887.50份。遠航1號資產管理合同於2013年1月29日正式生效,並自該日起開始運作。”記者在華宸未來基金的官網上也查到了這隻產品。
同時華宸未來基金也發了對賬單給上海柏新和齊魯證券。根據資料顯示,有限合夥公司上海柏新的合夥文件中,托管人為農業銀行,證券經紀商為齊魯證券,執行事務合夥人為首善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這份合同有首善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名稱的公章和其董事長吳正新的個人簽章。
2013年3月29日,合同編號為:GYRXTZ-ICBC-2013ZX005-004號合同,合同名稱為:工銀瑞信睿尊首善多策略1號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資產管理人為: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資產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投資顧問:指首善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記者獲得的這份合同隻有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