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藥品暴利誰之過?(3 / 3)

湖南省物價局則給了與醫院不同的說法,稱蘆筍片在2004年進入湖南省醫保目錄,2006年11月湖南省物價局依據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製定了每盒160元的最高零售價,2007年調整為每盒218元的價格,2010年則初步確定該品規藥品的投標報價指導價格為每盒136元。

物價局承認,在蘆筍片價格核定問題上,物價局工作人員存在把關不嚴、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夠細致的問題,在定價時沒有認識到蘆筍片每盒15.5元的出廠價和每盒30—40元的醫藥公司購進價等重要信息,導致136元的投標報價指導價偏高。暫且不談銷售價,隻談投標報價指導價,距離醫藥公司三四十元的購進價,也有100元的差距。這100元的利潤,到底是如何分配到蘆筍片銷售過程的各個利潤環節中的?某位長期負責蘆筍片在湖南招標的采購人員給了我們這樣的參考回答:

“給醫生(提成)80元錢,小醫院給不了80,大醫院給80,就算80。”

記者問:“那湘雅二院賣得多嗎?”

“賣得很多,一個月走七八件吧。”

那麼,從136元的指導價到213元的銷售價,相差又是近80元,醫院到底拿走了多少利潤,醫生是不是又拿走了回扣?醫院、醫藥公司等,各有各的說法,還未理出一個清晰的脈絡。但確定不移的是,醫院、醫藥公司、醫生、醫藥代表……都不同程度地從中分攤了利潤,而暴漲的利潤都是由消費者埋單的。

藥價虛高,利潤高達1300%,遠遠超過馬克思所說的“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的300%。按照市場規律,一個利潤高企的行業,必然會引發大批資本湧入,藍海逐漸變成紅海。競爭者越多,越容易引發價格戰,消費者越容易漁翁得利,買到物美價廉的藥品。與醫療行業相比,藥品行業的門檻要低得多,對民間資本設置的關卡並不森嚴,整個行業呈現繁榮之勢。2005 年全部國有和規模以上非國有醫藥製造業企業約為 5000 家,還有7000家之多的醫藥分銷商。醫藥行業蒸蒸日上,藥品價格卻並沒有遵從市場規律,反而在價格虛高徘徊。參與其中的各個角色,熱衷的不是比著降價,而是比著給回扣,市場規律成了小醜,最終埋單的還是消費者。

其實不足為怪。某個產品,其終端的市場狀況直接決定著整個產業鏈的繁榮程度。藥品的生產與中間環節,市場化得再完美,到終端醫療服務出現市場化異化或違市場化,就會把整個產業鏈拖入反行市場化的漩渦。

首先,在消費者麵前,醫療機構具有絕對的賣方壟斷權,往往是醫生說釘就是釘、說鉚就是鉚,消費者隻有悉聽尊便的份。醫生的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從理論上延伸出其藥品話語權和較高的勞動價值。但是,由於特殊的價格管製,醫生較高的勞動價值並沒有得到合理的勞動報酬,不平衡感嚴重的醫生難免會生出其他的一些生錢之道。醫生的藥品話語權,則為醫生改走其他生錢之道提供了權力,藥品話語權也有了尋租的空間。

一般說來,80%的藥品都是通過醫院采購的,醫院需要哪種藥品,消費者需要購買什麼藥品,醫生的建議立竿見影。藥品銷售商為討好醫生,以在醫院藥品銷售中占有一席之地,自然要爭先讓利給醫院和醫生。

如果缺乏對價格的硬性約束機製,恐怕醫院更要漫天要價,消費者豈不更是叫苦連天?政府的價格管製體係不但要管製工資,還管製價格,即遵循“成本加合理收益價”的定價準則,提供指導價,為醫院戴上一道緊箍咒。但是,由於“把關不嚴、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夠細致”等原因,藥品指導價難免過高,失去了價格約束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