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是近年來社會學和經濟學研究中新的範疇,自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的重視,越來越成為有效的解釋經濟和社會現象的一個工具。
資本概念的內涵隨著社會發展越來越豐富多樣。自十七世紀中葉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經濟學的資本概念僅僅包括土地、物質資本和貨幣。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舒爾茨、貝克爾等人提出了“人力資本”的概念,並將其納入到資本範疇之中,從而豐富了資本概念的內涵。人力資本是非物質資本,這種資本之所以與物質資本不同,主要在於它直接體現在人身上,而不是體現於物身上,它是指個人所具備的知識、才幹、技能、體力、資曆等因素。人力資本理論的基本觀點是:經濟的發展既與勞動力的數量有關,也與勞動力的質量有關。勞動力的能力、知識技術水平、健康等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無論是物質資本還是人力資本,都僅僅是一種經濟性的資本,單純地使用這些經濟資本概念還不能完全解釋許多經濟增長現象,這也恰恰是經濟學的局限所在。為了解釋單純用經濟資本包括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所不能解釋的諸多問題,社會學家提出了“社會資本”的概念。他們的主要觀點是,除了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之外,經濟活動者所擁有的社會資源也可以作為一種生產要素進入生產領域,作為另一種類型的資本,也就是社會資本,它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1980年,法國著名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在《社會學科學研究》上發表的一篇“社會資本隨筆”的文章中提出了“社會資本”這個概念,此後,社會資本的研究越來越引起了眾多社會學者的重視。
什麼是“社會資本”呢?目前學術界對這一概念尚無統一的定論,學者們從各自不同的研究領域對社會資本概念加以界定。布迪厄認為,社會資本是“實際或潛在資源的集合,這些資源與相互默認或承認的關係所組成的持久網絡有關,而且這些關係或多或少是製度化的”。1988年,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家詹姆斯·科爾曼指出:“所謂社會資本,是指個人擁有的以社會結構資源為特征的資本財產,社會資本由構成社會結構的各個要素構成,存在於人際關係的結構中”。美國社會學家林南教授給社會資本作了這樣的界定:“社會資本是鑲嵌在社會結構之中並可以通過有目的的行動來獲得或流動的資源”。美國社會學家普特南認為社會資本是“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的信任、規範和網絡”。科勒爾認為,社會資本是一個社會內在的社會及文化的凝聚,是影響民眾相互關係的準則和價值觀,是嵌入社會中的慣例,社會資本通過社會相關的作用而產生外部性,並且其效應具有持久性。波次的定義是“個人通過他們的成員資格在網絡中或者更廣泛的社會結構中獲取短缺資源的能力——獲取(社會資本)的能力不是個人固有的,而是個人與他人關係中包含的一種資產。社會資本是嵌入的結果”。福山認為社會資本是一種非正式的準則,這一準則可以推動兩個或更多的個體進行合作。愛德華認為,廣義的社會資本是指嵌入民眾之中的並為民眾所擁有的準則和價值觀,它們是維係集體和社會約定關係的結果,也就是說,隻要民眾擁有的類似的價值觀,彼此的誠信和互惠的來往,都可以稱之社會資本。
李惠斌認為,國內關於社會資本的研究可以分為三個方麵:一是從比較寬泛的經濟與文化的角度進行研究;二是從製度經濟學角度研究製度、規範以及網絡對於經濟發展的意義;三是主要關注社會網絡關係,直接以社會資本為對象的理論研究。國內社會學家關於社會資本概念的界定,代表性觀點有以下幾種:把社會資本簡單地定義為社會關係網絡;社會資本是個人通過自己所擁有的網絡關係及更廣闊的社會結構來獲取稀有資源的能力;社會資本是行動主體與社會的聯係以及通過這種聯係攝取資源的能力等。目前,國內的社會學學者多是從社會關係網絡的角度來界定和研究社會資本的,這方麵的研究在國內具有較高的代表性,但是這種對社會資本概念的理解失之褊狹。
社會資本是一個可以從多角度、多層次來理解的概念。我們認為,從表層看,社會資本應主要體現為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網絡,這種關係網絡可以和物質資本、人力資本一樣成為有利於社會發展的資本形式。從不同的主體來看,社會資本應該包括以個人為中心的關係網絡、以各種組織為中心的關係網絡和以社區(社會)為中心的關係網絡。從深層看,社會資本是維持社會關係網絡的社會文化,包括規則、禮儀、價值觀和信用(信任),深層社會資本也包括不同的層次,家庭文化、組織文化(企業文化)、社區文化(社會文化)。
從個人角度看,社會資本主要指以家庭、朋友、工作等方式聯係起來的以個人為中心的關係網絡,擁有者可以通過這種關係網絡獲得包括信息、信任、幫助、機會等各種稀缺資源。家庭是以血緣以及婚姻關係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具有法定權利義務以及道德權利義務關係的群體。血緣和婚姻關係的擴展便形成比家庭更大的關係群體,他們之間因家庭、家族、民族等社會文化的約定和規範形成關係網絡。這些關係網絡就是個人的基本社會資本。
由朋友、工作等構成的網絡也是一個重要的社會資本內容。如果一個人屬於由學者組成的網絡中的一個個體,那麼他比較容易獲得學術方麵的信息和參加各種學術活動的機會;如果這一網絡是由企業家組成,那麼,其中的個體可以便利的獲得商業領域的相關信息和機會,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有一個以自己為中心的關係網絡。
所謂以組織為中心的網絡,是指社會資本體現為以共同收益為目的的集體行動的網絡,體現為全社會作為一個共同體的內在和諧關係。這種和諧關係使得組織內各集體成員以更合作的態度相處,從而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大的收益。這裏的組織包括僅有幾人的小團體,也包括大到一個國家的組織。在東亞經濟的崛起之後,人們對其發展成功的原因進行廣泛研究。有一種看法就是東亞之所以在短時間內取得了驚人的經濟成就,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整個社會在經濟發展目標上達成的共識以及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比較和諧的關係。
網絡關係隻是社會資本的表象,在這層表象下麵,還有更深刻的內容,它們往往決定著關係網絡的主要內容和其所能提供的資源。這些因素包括自生性要素,比如家庭、民族、國家、曆史、文化傳統等,另外還包括再生性要素,比如法律、規範等。就個人而言,自生性要素是指由於共同的家庭、民族、國家而形成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使個人不花費任何力氣就可以獲得各種資源。就組織而言,自生性要素是指各成員由於曆史、文化傳統等“早年生活中習得的一組內化了的價值觀”,它有利於和諧的網絡關係的建立。
綜上所述,從縱向看,我們可以說表層的社會資本是種種社會關係網絡,包括個人關係網絡,組織關係網絡和社區(社會)關係網絡,所有者們可以通過建立和諧的關係網絡而獲得各種資源;深層的社會資本是社會的自生性要素(包括曆史傳統、文化、風俗)和再生性要素(包括法律、製度),它能影響和改變處於網絡中的人們的關係,能促進或抑製社會、經濟活動。從橫向看,根據社會資本的主體,社會資本可以分為個人社會資本、組織社會資本、國家社會資本,甚至家庭社會資本、社區社會資本等。這些社會資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社會資本,是可以為個人或內部人享用的社會資本,比如朋友、親屬、家規、企業文化等;另一類是公共社會資本,可以為社區、國家、民族或社會多數人共享的社會資本,比如民族傳統、文化、風俗、宗教機構、社會團體、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等。
社會資本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私人的經濟社會活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個人就業來說,個人社會資本對求職者找到工作或者較好的工作具有很大的作用;對企業來說,是企業獲取訂單、雇用優秀的員工並保證企業良好運行的重要因素;對社區來說,社會資本是社區的經濟發展和社區社會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來說,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除了依賴經濟資本、人力資本外,社會資本的作用不可忽視。社會資本日益被認為是世界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許多關於農村發展的研究成果表明,對於當地的經濟增長來說,由當地基層協會組成的富有生命力的網絡同物質投入、適合的技術一樣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