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農民職業教育的供給主體及其功能(1 / 3)

農民迫切需要非農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但是這種迫切的需要還未充分得到滿足。農民對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有效購買力不足是一個方麵原因,另一方麵,在農民的職業教育供給方麵存在著無效供給,假冒偽劣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也挫傷了農民接受職業教育的積極性。要發展農民的非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農民在非農部門就業,有必要對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的供給主體加以分析。弄清職業教育供給方麵的問題,各種供給主體的優勢和劣勢、長處和短處。根據存在的問題和各類職業教育主體的特征,采取相應的政策來推動農民職業教育和培訓事業的發展,促進農民就業。

5.1.1 農民職業教育的供給主體——職業學校

一般認為教育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人們公認教育是準公共物品是因為教育可以使全社會受益,受教育者個人也同時受益。一個人接受更多的教育可以增加個人的人力資本和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力,進而增加個人的經濟收益,提高個人的社會地位;同時,教育又可以增加全社會的人力資本存量,推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促進社會公平,減小貧富差距。貧困地區的農民的非農職業教育是農民的非農社會化過程,也是建構公共社會資本的過程。這是一種最有效的扶貧手段,因而它更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由於教育是準公共物品,由市場來提供的話,便會造成這種公共物品供給不足的局麵,造成市場失靈。因而政府應該給予有力的幹預,以保證教育的充分供給。

中國的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一般認為學校是非營利組織(NPO),享受免稅待遇,並可接受私人的免稅捐贈。國家實施九年製義務教育,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不收學費,但是有見於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國家教育資源有限,無力負擔所有的非義務階段教育的費用和職業教育費用,因而不少人主張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要交學費,以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倡導社會力量辦學。

事實上,無論義務教育還是非義務教育都既有私人物品的性質,也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不同的人對教育這種準公共物品的需求是有差異的,在政府教育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對教育這種準公共物品有強烈偏好又具有購買力的人傾向於通過市場來購買這種準公共物品,因而,就出現了營利性的私立學校。正因如此,既有非營利性質的學校,也有營利性質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是這樣,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也是這樣的。

在中國的教育機構中,既有政府部門和集體投資興辦和管理的非營利學校,也有企業、個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興辦的營利性學校,也許他們不承認以營利為目的。同時,中國還有部分確實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出資興辦的公益性質的學校。職業學校和以農民及其子弟為主要培養對象的職業技術學校也可以分為三類:政府舉辦的非營利職業技術學校,私人興辦的營利性職業技術學校和第三部門興辦的公益性非營利職業技術培訓學校。政府所屬的職業學校是農民非農職業教育的主要供給者,私人職業技術學校在農民非農職業教育中展現出勃勃生機和競爭力,第三部門的職業技術學校盡管是新生事物,還在探索起步階段,但是由於它的公益性質而顯示出在貧困農民的職業教育方麵具有極大的優越性,它們既可以彌補政府失靈,也可以彌補市場失靈。未來的農民職業教育將是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第三部門的公益學校三分天下相互競爭,相互補充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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