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解決資金問題的實踐與探索(2 / 3)

山西靈丘和富平已經對合作方式進行了改進。靈丘方麵仍然負責學員到達北京前的所有費用,但要向學生收450元,其中300元用作個人交的學費,剩下150元作為押金在學員畢業完成一個月工作後退還。其餘300元學費仍由靈丘承擔。和安徽扶貧辦的合作相比,這樣的設計使學員在不增加個人負擔的條件下有了入學成本,一方麵,富平能夠招收到真正有工作意願的學員,同時,也促使學員采取更為認真負責的態度。

北京富平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資金從個人入股籌集啟動資金到通過小額貸款解決辦學經費,再到與政府合作,承擔政府扶貧任務,用政府財政資金和小額貸款相結合辦法基本解決了學校運作的各種費用,保證了學校的可持續的良性的運行和發展。

8.3.3 陝西省扶貧辦的嚐試

針對貧困農民想外出務工而缺乏工作技能,想學習技能卻掏不起學費的實際情況,2003年4月15日,陝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從當年財政扶貧資金中拿出500萬元,專項用於農村貧困農民外出務工技能培訓,實施貧困農民勞務技能培訓扶貧項目。2003年6月6日,由陝西省扶貧辦牽頭,聯合有關部門出台了《陝西省貧困地區勞務輸出技能培訓實施意見》,正式啟動了陝西省貧困人口勞務技能培訓扶貧工作。

對於參加培訓的農民進行,3個月學製的每人補助750元,6個月學製的每人補助1000~1500元。全省共有4150人參加培訓。為了保證資金的有效利用、保證培訓質量和參訓農民就業,陝西省扶貧辦積極探索符合市場培訓規律的培訓機製,由扶貧部門組織、委托學校培訓、以市場為導向、采用比較科學的管理辦法。在各地市考察推薦的基礎上,陝西省扶貧辦嚴格挑選,確定了延安市技校等7個公辦職業學校和寶雞振華培訓學院等7個民辦職業學校承擔2003年度的扶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陝西省扶貧辦與承擔培訓工作的院校簽訂了《陝西省2003年度貧困地區勞務輸出技能培訓委托協議書》,明確了雙方在項目實施中的任務和責任。經過資格審查後,2003年9月,4150名貧困農民全部入校參加3-6個月的就業技能培訓。

對於項目資金的管理實行報賬製。資金不是直接撥付給學校,而是培訓學校在培訓結束,學員安置之後學校持相關手續到陝西省扶貧辦報賬。培訓學校要提供由受訓者本人簽字和身份證明的參訓學員名單、技能資格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複印件、有效票據、培訓費撥付申請表、學員就業安置合同等文件方可報賬。經過省市扶貧辦審核,省財政將貧困戶子女技能培訓補助費直接由省扶貧專戶撥付到學校。

為了保證培訓的成功,扶貧部門對項目進行動態監測,跟蹤管理。對學校的教學管理、培訓、實習和就業安置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受訓的貧困農民就業後的工作和生活情況、收入狀況、工作穩定性、家庭脫貧的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評估。渭南市扶貧辦在首批學員上崗後,組織人員到廣東、福建對就業的貧困農民進行回訪,而陝西省扶貧辦對整個項目作了全麵的評估。

陝西省貧困人口勞務技能培訓扶貧項目的資金全部來源於陝西省政府的扶貧專項基金。在資金的使用上采用先培訓,後報帳的辦法,嚴格管理,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在培訓學校的選擇上,公辦學校和私營學校一視同仁,改變了過去政府部門歧視民營學校的做法,使公、民辦學校公平競爭,發揮了民營學校在農民非農職業技術培訓方麵的長處,也促使公辦職業技術學校麵向市場,麵向農民辦學。在資金的撥付上,以往政府的撥付方式都是直接撥付給學校,至於學校是否招到了學生、是否完成了培訓任務、是否能解決農民的就業的問題,沒有一個有效的控製辦法,浪費了不少的資金。

實行項目管理,加強監測評估,培訓結業並安置工作之後,經過嚴格審核才撥付培訓資金,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8.3.4 浙江長興的職業教育券製度

1955年弗裏德曼發表了《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首次提出了教育券(school voucher,又譯學券製)理論,認為應該改變對公立學校的直接補助的教育投入方式,由政府向學生家庭直接發放教育券。也就是說,政府把本該投入到教育中的資金經過折算發給每一位學生,學生憑教育券可以進行自主選擇,到任何一所政府認可的學校,包括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就讀。這樣,政府可以通過發放教育券保持對教育的投入;學校之間也會因為學生掌握充分的選擇權而增強了競爭,其最終結果,是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

自從弗裏德曼提出教育券理論之後,美國一些州進行了一些嚐試,但是最終都沒有廣泛施行。主要原因是公立學校壟斷政府教育資源,教育券製度會加劇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之間的競爭,打破公立學校的公共教育資源壟斷,使公立學校的既得利益者利益受到衝擊。於是他們通過遊說地方立法機構,使得教育券製度難以大麵積施行。

2000年11月,浙江省長興縣教育考察團在美考察期間發現美國有些州的教育財政撥款方式與目前國內的做法大不相同,是把政府教育經費以教育券形式發放到學生手中,由學生持券擇校,學生入學時可以用教育券抵學費,學校拿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換取教育經費,這就是弗裏德曼在1955年代提出的教育券製度。受到美國教育券啟發,2001年9月,長興教育局為扶持當地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發展,借鑒美國同行的做法,結合當地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麵向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開始“教育券”試點,當年發放教育券65萬元,發券學生1800多人,其中民辦學校26人。2002年,教育券發放對象擴大,從2001年的職業學校、民辦學校擴大到貧困學生,除了民辦學校25名學生和職業類學校2834名學生之外,還有361名貧困學生,總計3220名學生可以獲得由政府提供的教育券156萬元。兩年“教育券”發放後,當地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均獲較大發展:職業教育在校生由2000年的1403人增加到2003年的3306人,增加了136%;湖州清泉武術學校在校生由2000年的341人增加到2003年的1171人,增加了243%。長興教育券的順利施行極大地鼓舞了長興縣教育局的工作熱情和擴大試點的信心,他們預備從2004年9月起到2005年7月,在高中階段擴大教育券試點範圍,除長興中學外,選擇長興其他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可獲政府教育券補助,然後從2005年9月開始,在高中教育階段全麵實施按生均培養成本核撥教育經費的教育券製度,同時進行相關政策配套改革。

多年以來農村職業教育招生困難的問題一直在困擾著地方教育局和農村職業技術學校,長興縣通過教育券鼓勵引導學生選擇職業技術學校取得了明顯的效果。2001年發放教育券的學生1800多人基本上都是職業學校的學生,隻有26人是其他民辦學校的學生。2002年為3220名學生發放教育券,其中職業技術學校學生2834名。職教招生由2000年的1403人增加到2003年的3306人;湖州清泉武術學校在校生由2000年的341人增加到今年的1171人。而在過去,政府為推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學校建設,每年從財政劃撥公用經費和發放教師工資,但是由於生源問題無法解決,職業教育投資成效甚微。施行教育券製度之後,基本解決了職業技術學校招生難的問題,有力地支持了職業技術學校的發展,促進了當地職業教育的發展和農民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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