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對貧困兩種趨勢(1 / 3)

什麼是貧困?這是一個至今仍有廣泛爭議的問題。但一個被人們視而不見的事實是,迄今為止的所有社會中都存在窮人。在中國,由於受“歌德派”意識形態的影響,對貧困問題一直諱莫如深。隻是在改革開放以來,貧困的存在才被視為可持續發展的“哥德巴赫猜想”而日益引起社會普遍的關注。

(1)貧困定義:從湯森、朗特裏、布思到西勃海姆

湯森認為被迫喪失物質生活條件達一定時間之久,以致難以參加正常活動,缺乏日常起居設備和認可的最低限度的東西即為貧困。湯森定義中所給出的若幹變項,包含了較為豐富的內容,深化了更具有理論意義的係列問題,為貧困的比較研究提供了富有啟發性的工具。按照國際公認的劃分標準,貧困的衡量分為絕對和相對兩類。絕對貧困也稱生存貧困,是指在一定社會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下,個人和家庭依靠勞動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維持基本生存需求。相對貧困是指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國家或地區平均水平一定比例的人口或家庭,例如10%最低收入人口或20%最低收入家庭等。絕對貧困概念最早由英國的朗特裏和布思提出,即認為一定數量的貨物和服務對於個人和家庭的生存與福利是必需的,缺乏獲得這些物品和服務的經濟資源或經濟能力的人和家庭的生活狀況,即為貧困。比較有代表性的定義是由西勃海姆在1899年作出的,即“如果一個家庭的總收入不足以維持僅僅是物質生活所必備的需要,那麼該家庭處於貧困狀態”。在這裏可通俗地理解為收入難以維持最低限度生活水準的一種狀況。所謂相對貧困更通俗地解釋是指相對於社會上其他人的生活水平而言,有一部分人處於社會生活水準的最下層。相對貧困要測量的是財富或收入以及生活機會在不同社會階層、社會群體之間的分配問題。

(2)貧困加劇或緩解

在明確了相對貧困和絕對貧困的定義之後,對“兩極分化”或兩種傾向的理解就迎刃而解了。首先,在全國範圍內兩類貧困並存:一方麵絕對貧困逐步緩解;另一方麵貧富相對差距越來越大。兩者並存的局麵可能要維持相當長時期。其次,在區域範圍內兩極分化和貧困緩解互相滲透。再次,絕對貧困的緩解速度停滯不前,而兩極分化的勢頭尚未減退。

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的分析意義有別。理論上,絕對貧困既能夠緩解也能夠消除,實踐中則應當注意標準的客觀性、真實性及其覆蓋的貧困人口和受益範圍。相對貧困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都不同程度存在,能夠緩解但難以消除,發達國家也不能完全避免。貧富差距是表象,利益結構變化是實質。收入分配差距是外在指標,人們真正關心的不是分配不平衡而是分配不公平,是在宏觀利益格局中的位置。應當盡可能地把不公平狀況約束在一個可控的安全範圍內。

我國的絕對貧困問題有三大特征:一是社會經濟結構特征。表現為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總數占全國的88%,這是我國特有的二元社會結構的必然產物。所謂二元社會結構,是指在一係列社會製度支持下,整個社會被劃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大社會形態:城市和農村。兩者在身份、收入、地位、價值觀念乃至文化形態上都存在巨大差別,強化了城鄉差距。二是民族階層群體特征。表現為貧困人口往往是那些在社區的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分配格局中處於不利地位的人。階層性貧困首先反映為貧困地區內也有非貧困人口。實際上貧困地區內部不同階層之間的生活質量也有很大差距。其次,少數民族貧困問題十分突出,在4000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中少數民族過半,區域性貧困問題也如此。三是自然地理區域特征。表現為絕對貧困人口相對集中分布在若幹自然條件較差、生態環境惡劣的地區。主要是西南喀斯特、西北荒漠化、南方紅壤丘陵、北方黃土高原地區及地方病高發區和水庫移民區。70%集中在近500個分布在中西部的深山、石山、荒漠、高寒、高原區的貧困縣中。這些縣明顯地表現出區域性貧困特征:自然條件惡劣、人口繁殖過快、區域內整體貧窮、社會發育程度低、反貧困難度較大。泰國、印度都有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