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響了。我低頭一看,是匕首。我向依朵一撇嘴,就起身去找他。心情卻好多了。至少有依朵這些朋友能夠諒解我,我便感到一絲安慰。哪怕,校園裏有人指指點點地說,我就是那個跟流氓匕首在一起睡覺的女人,都已經不那麼難過了。
秦莫揚始終沒有表態,對我喜歡或者不喜歡。我想,他多半應該是內疚吧。其實,我已經不敢去想,會跟他怎麼樣。他是家裏的獨子,父母定會對兒媳挑剔萬分。若是追查到我這段墮落的曆史,即使是傳言,也會大動肝火的。嗬,我想得太多了。秦莫揚不會跟我在一起。喜歡一個人,不會這麼快就改變的。
找到匕首,在他的屋子裏。他在喝酒。我拿下啤酒,叫他不要喝了。他叫嚷著要喝。然後,他一把摟著我,嘴唇就落在了我的臉上。我用力地推開他,厭惡地擦掉臉上的口水。匕首見我反抗,便更加起勁。他把我壓在床上,緊緊地按著我的胳膊,讓我不能動彈。接著,他不斷撕扯我的衣服。我大叫道:“匕首,不要。”他不停止。他的唇落在我的胸脯上,讓我驚慌失措。我歇斯底裏地叫,卻被他捂住了嘴巴。任憑我怎麼叫,最終還是反抗不了。痛與怕一起席卷而來,我昏厥過去。
醒來的時候,匕首躺在旁邊睡著了。我的身體隱隱作痛,床單上赫然顯露著斑駁的血跡。我忍不住,咬著牙哭了。顫抖地穿好衣服,我卻無法停止哭泣。秦莫揚,我們真的沒有機會了。當我還是清白之軀的時候,我便已配不上你,更何況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怎麼辦?秦莫揚,我終於毀掉了我自己,萬劫不複。
看著像豬一樣打鼾的匕首,我的恨意席卷而來。我發了瘋似的用啤酒瓶敲他的頭。他驚醒,正欲起身,卻不設防地又被我敲了幾下。最終,他沉沉地閉上眼睛。很久之後,我恢複清醒,才意識道,自己殺死了匕首。
我害怕極了。撥出手機想打電話給秦莫揚,可是,我又下不定決心。如此反複輾轉,我早已心死如灰。我已經回不到過去了,倒不如,就與匕首同歸於盡吧。
我用碎了的玻璃瓶割了自己的手腕。然後,看著鮮血從自己的手腕汩汩流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我感到自己的身體,慢慢地變輕,變輕。母親,我終於要回到你身邊了。
這一年,我們十八歲,青蔥歲月,情竇初開,各自憂傷,也各自幸福。
我們琉璃般的豆蔻年華,本不該失去原本純真透明的顏色。
可是,再見了,我最愛的人,秦莫揚。再見了,我最好的朋友,依朵。再見了,我最惺惺相惜的人,泉宇……我多想,和你們,一起去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