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快速轉型期社會衝突的複雜性
現階段我國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又有具體利益上的差別和矛盾。建設現代化國家,這是各階級、階層現階段的共同奮鬥目標。維護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也是社會各階層和社會群體的根本利益所在,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的實現是個人利益得以實現的基本保障。但是,這種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並不否定各階層和群體之間具體或特殊利益的差別和衝突。這是因為:我國現階段存在的各主要階層,從生產資料的占有關係、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獲得收入的方式和多少等方麵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明顯區別。在利益需求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人們的利益需求也隨之多樣化,在收入水平、消費標準、獲益手段、生活方式發展取向上都有不同,相互之間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摩擦和產生衝突;在精神生活領域,不同的人們其思想境界、道德意識、價值觀念、娛樂欣賞等諸多方麵也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有不同層次、不同方麵的追求,由此也會產生大量的人民內部矛盾。因此,“我國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既有根本利益和奮鬥目標的一致性,又有表現形式的複雜性。”這種複雜性主要表現為:
第一,經濟利益衝突與多種利益矛盾衝突相互交織。應當說,現階段普遍存在的經濟利益衝突是轉型期社會衝突的集中表現。在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下,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衝突也是存在的,但被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和過度緊張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氛圍所掩蓋了。在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過程中,利益格局不斷調整,圍繞物質利益調整而產生的社會各階層以及社會群體內部和相互之間的各種衝突相互交織、錯綜複雜。一是改革開放打破了原有利益結構的平衡,經濟關係趨於複雜化;二是多種利益主體並存,它們之間的異質性較強;三是利益需求多樣化,社會公共利益與多群體具體利益的協調和衝突共存;四是社會各階層的具體利益不是單項的,而是物質利益、政治利益、社會利益及文化利益的綜合交叉。由於各種利益正在經曆再分配和大調整的過程,利益衝突比以往任何時期都顯得突出和複雜。
第二,社會衝突常常表現為失衡狀態。社會轉型時期作為一個特殊曆史時期,由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很不平衡,利益分配和人們的文化水平都很不平衡,這必然造成社會轉型期衝突的失衡狀態。隨著社會條件的發展變化,各種因素會發生此消彼長的變化,社會問題隨之凸現。在這種種因素背後的,是不同群體在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所存在的巨大差異。因此可以說,貧富懸殊的背後是不同群體在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失衡的結果。而不同群體在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能力上的失衡又是他們之間社會權利失衡的結果,而且,目標的合法性與行為的非法性共存。就是說,維權群體的目標是合法的,但在具體的行為上,也可能出現一些非法現象。
3.快速轉型期社會衝突的活躍性
從目前的發展變化看,有學者認為,我國社會大體存在“十大階層”,每一大的利益集團內部又可分為多個不同的分支利益集團。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由於經濟地位、政治地位、文化水平的不同,在利益需求上也存在著差異。這種差異矛盾的基本點依然是經濟利益。從我國的情況看,過去由於長期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緣故,各個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衝突並不明顯。改革開放實現了社會利益的再分配,促成了利益集團的重新組合,因而也必然形成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差異和變化。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轉型加快,這種利益的不斷再分配是必不可免的,變化是經常的,這些狀況表現在社會結構中就是原有的衝突解決了,新的衝突又會不斷出現,從而使快速轉型期社會衝突呈現了極大的活躍性。
一般來看,隨著人均GDP進入1000—3000美元,各國社會都會進入不協調因素的活躍期和衝突的多發期,進入社會結構深刻變動、社會矛盾最易激化的高風險期。亨廷頓在《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從現代化進程的角度分析轉型國家衝突活躍現象。亨廷頓認為:產生政治秩序混亂的原因,不在於缺乏現代性,而在於為實現現代性所進行的努力。急劇的變化遠遠超過了原有體製的承受力,導致了社會的衝突。這裏,不協調因素和社會衝突主要表現為利益群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利益衝突。這是世界各國同期曆史所表明了的,也是任何一個治理國家、社會的政黨所不得不麵對的。中國也是這樣。它正考驗著中國共產黨的智慧。關於這一點,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曆程表明,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0美元之後,經濟社會發展就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既有因為舉措得當從而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平穩進步的成功經驗,也有因為應對失誤從而導致經濟徘徊不前和社會長期動蕩的失敗教訓。”
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中國社會進入了不協調因素的活躍期和社會衝突的多發期。這一時期,人們普遍關注的有三件大事:這就是國有企業的改製、重組、破產所引發的職工下崗失業;城市化進程中對農村土地征用所造成的農民失地;城市房屋拆遷所形成的居民失房。“這失業、失地、失房,分別形成了失業職工群體、失地農民群體、失房居民利益群體。而且,這三件大事直接間接都是政府行為主導的,這又導致了黨群關係、幹群關係的緊張”。其他還有農民工因缺乏社會保障和不正常勞資關係、醫患關係所引發的社會衝突;工程項目移民引發的社會衝突;企業軍轉幹部問題引發的衝突等。現在許多信訪、上訪事件,幾乎都與上述這些問題有關。
社會衝突的方式也有了很大變化,即短時間內爆發和雙方在人員數量上聚集的衝突增多。這種衝突在我國目前主要發生在不同的利益群體之間,不同的民族、宗教派別之間,以及群眾與幹部、群眾與政府之間。衝突往往采取激化、尖銳、甚至惡性衝突的方式,具有傾向激化衝突的趨勢。激化的方式很多,如圍堵、衝擊黨政機關或攔截公務車輛;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阻斷公路、鐵路交通;聚眾鬧事、械鬥、打砸搶燒或揚言爆炸等等。其原因既有外在的直接原因,也有內在的深層次原因。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渡時期,中國社會的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正在從“全民分享型”向“部分獲益型”轉變。社會分配不公,地區及個體之間貧富差距拉大,腐敗問題突出,具體政策不當,基層治理軟弱,群眾的一些合法利益訴求沒有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當地群眾對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感增強,是發生惡性衝突等群體性事件的直接誘因。從社會基礎看,社會轉型期階級分野的邊緣線漸近模糊,社會界限的靈活性增大,居民從一個階級、階層轉到另一個階級、階層的自由程度擴展了。因而人們稱謂的“邊緣階級”和“交叉階層”日趨增多,這些都表明勞動者的不同階層在快速轉型期將會重新分化組合。社會階層不是一成不變的。在各階層重新分化組合的過程中,就必然會形成人民內部各種利益的調整和變化,從而使新時期的社會衝突表現得異常活躍。突發性群體衝突對社會影響麵大、衝擊力強,如果處理不當,就可能釀成更大的動亂。
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國家通過政府職能的改革,主動地、逐漸地撤出其不應存在的社會經濟領域,國家不再對社會和經濟資源實行全麵的壟斷,社會出現了自由流動的資源和空間;社會結構逐步呈現分化的趨勢,經濟、文化開始從政治領域分離出來,國家和社會也有一定程度的分離;伴隨著社會資源占有的多元化和國家與社會的初步分離,個人的獨立性相對增強,新的社會力量、角色群體開始產生;在國家和大眾之間開始形成有利於緩和衝突的中間地帶。
4.快速轉型期社會衝突的多元性
多元性是當前我國社會衝突的又一基本特征,這既表現在形成社會衝突的原因上,也表現在社會衝突的主體、目標、訴求和表現形式等多個方麵。
第一,社會衝突主體的多元性。從衝突糾紛的主體來看,社會衝突發生在涉及社會成員中諸多的社會群體和不同的社會階層中,既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幹部這些基本的社會群體,也包括一些新社會階層成員如IT人士、銷售人員、自由職業者等等。
第二,社會衝突內容的多元性。從衝突的內容來看,這裏既有涉及經濟方麵的糾紛,例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農村土地確權流轉,企業改製、重組、兼並、破產引發的職工生活保障等,還有社會管理運作方麵的衝突,如群眾普遍表現出的對腐敗的深惡痛絕,幹群關係、政群關係緊張等等。這些社會衝突既有曆史沉積下來的老問題,也有新的社會政策出台引發的新問題,既有涉及環境整治和環境汙染等方麵的問題,也有涉及社會關係方麵的問題。
第三,社會衝突表現形式的多元化。轉型加速期,群眾在表達利益訴求過程中的理性與非理性行為、合理行為和不合理行為、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自發行為和自覺行為等訴求方式上的多元特征十分突出,一些新的動向值得注意和重視。其一是部分群眾在表達利益訴求時采用過激行為,試圖通過製造“轟動效應”來解決問題;其二是部分群眾在表達利益訴求時采取集合行為等非正常方式,集體上訪的組織性明顯增強;其三是“非直接物質利益衝突”參與者增多。由於資訊發達,網絡串聯、手機短信等手段的普遍使用,這使得表達形式的彌漫性愈來愈強,聚合效應越來越大,衝突的社會對抗性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