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開放以來的衝突論研究現狀與展望(3 / 3)

有學者認為,如何防止社會衝突離心力的增強以促進社會的整合和團結,關鍵在於建立一套解決社會衝突的整合機製。從社會結構角度來講,有助於衝突整合的理想社會結構是一種社會分化程度高,中間組織發育比較成熟的社會。富有彈性的社會結構較有利於衝突在一個較大的空間迂回。從製度角度來講,應建立解決衝突非人格化、製度化的機製,確立利益表達與社會協商機製、監督製度、社保和流動製度等。

有學者認為我國經曆過倡導德政一體化和法製的模式。“德政一體化”即主張把國家權力幹預、社會道德及禮俗秩序等作為糾紛解決的主要方式。我國存在一個長期的經濟體製上的轉型期。與此相適應,政治權力分配從計劃向依法規製度權力過渡,也存在一個必然的相對應的轉型期。在這兩種模式的指引下,進一步提出“多元化模式”這一理念是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的最深刻的價值觀。它不僅正麵支持非正式的或傳統的衝突解決方式,而且主張在現代社會擴大自治和自律的空間,以克服法治的局限性。同時,它還肯定法以外的社會規範應成為多元化社會中社會調整的主要依據。

6.衝突與和諧社會建設

學者們認為,利益衝突是對社會和諧的最大挑戰。利益問題是一個關涉到人的存在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但社會利益主體是多元的。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必然與另一些主體的追求相矛盾甚至相衝突,這是導致社會動蕩和不和諧的最終根源。在衝突與和諧的關係中,一方麵衝突是和諧的前提,這就像有機體為了擺脫失調狀態必然會出現病痛一樣,而這種病痛表現出了有機體為使自己從失調以及失調引起的損害中解脫出來的努力;另一方麵,和諧又常常是建立在衝突的基礎上的,是衝突被調適後的表現形式,也是衝突的目的和解決衝突的方式。

我國台灣學者黃囇莉在《華人人際和諧與衝突——本土化的理論與實踐》一書中著重從應用(社會心理學)層麵分析了中國人際關係的和諧與衝突現象。作者分析了中國人和諧觀的特點是“和諧化辯證觀”。在梳理了和諧觀與和諧化機製之後,進一步推衍出中國人的衝突觀與衝突化解方式,最後建構了中國人的“人際和諧/衝突動態模式”。

總之,改革開放30年以來,國內學術界在西方社會衝突論研究進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對西方衝突論的初步介紹,為這方麵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可貴的基礎。但是由於人員、資料等各方麵條件的製約,對衝突論的研究還不夠係統、深入。無論是在研究力量,還是在研究的廣度和深度方麵,都非常有限。而且在西方理論研究與中國現實的具體經驗研究中沒有形成相互推動的關係。應該說近年國內對社會衝突的研究的確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但仍屬於起步階段,還存在許多不足。

(三)社會衝突論研究的生長點

盡管社會各方對於社會衝突關注的角度不盡一致,但社會衝突已經成為中國社會各個階層所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由於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極端複雜性,又由於社會衝突本身涉及麵極為廣泛,需要多個學科的共同介入。所以,社會衝突研究在中國的生長空間十分廣闊,必定是一個持續引人注目的研究領域。從社會衝突研究發展本身的邏輯線索以及現實社會對於社會衝突的重點需求來看,要想穩步、有效地推動衝突論研究,就有必要注重以下幾個方麵的事情:

1.重視對社會衝突基本理論的研究

社會衝突研究的深化,有賴於理論層麵的深化和突破,有賴於社會衝突理論對於現實社會較強的解釋力。應當看到,目前中國學術界對於社會衝突的研究畢竟還時間較短,離規範化、係統化尚有一段距離,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其突出的表現是學理研究較為薄弱,有一種“泛現實化”的傾向。目前國內學術界對於社會衝突的研究直麵現實,但是這種優勢必須同社會衝突方麵必要的學理研究相適應。否則,便不可避免地會使衝突研究缺乏有效的理論支撐而流於某種膚淺的境地。應當承認,雖然也出現了一些有關社會衝突學理方麵的研究成果,但就總體而言,目前國內學術界對於社會衝突的學理研究還較為薄弱。因而難以有效地、準確地解釋同社會衝突有關的現實問題。這樣,便會使社會衝突研究陷入比較膚淺的境地。

2.重視對社會衝突的跨學科交叉研究

由於社會衝突涉及社會、經濟、政治、法律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單一學科難以勝任對衝突問題的總體研究,研究必須跨學科地進行。就社會衝突現象的研究而言,每一個相關的學科均有著各自的學科優勢,有著特定的、不可取代的角度和意義,可以從不同的側麵研究和解釋社會衝突問題。社會理論能夠從宏觀的層麵研究社會衝突的“元理論”,如對衝突的基本類型、衝突的基本結構等等進行有益的研究。社會學可以從社會階層結構、社會群體利益結構、社會政策以及第三部門的角度提出一係列有益的觀點,以防止一個社會隻是重視經濟結構和經濟政策而忽視社會結構和社會政策,從而誘發大規模的社會衝突。同時,政治學可以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對於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底線問題以及社會成員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問題提出特有的觀點。例如20世紀西方政治衝突理論中的三種範式:集團衝突模式、階級衝突模式、領袖人物衝突模式對社會學研究就極具現實價值。社會衝突研究能否有效地得以推進,取決於各個學科對於社會衝突的關注程度以及實際的研究投入,也取決於各相關學科對於衝突問題的研究成果能否實現有效的整合。應該加強各個學科有關社會衝突研究的有效對話、交流和整合。

3.加強衝突論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的結合

宏觀的衝突論理論研究與微觀的實證研究的結合,積極探索二者之間的結合與平衡,是社會衝突論研究進一步發展的有效途徑。如同柯林斯所說:“在宏觀層麵,我們能夠將政治的、組織的和其他意識形態觀念的變量轉換為對微觀生成機製的真正影響因素,這些機製可以跨過時空數字模型被連貫起來。”這既需要我們繼續進行深入的理論辨析,跟蹤國際學術界在衝突論研究上的進展,又需要我們始終關注現實社會衝突,以形成西方理論研究與中國現實的具體經驗研究相互推動的格局。

4.加強對社會衝突預警機製與應急機製的研究

盡管在社會衝突研究中,衝突的調控機製一直是一個研究重點,但是合理的調控機製必須建立在高效的預警機製的基礎上。唯有如此,才能及時地掌握社會衝突發生的前兆與相關信息,調整原有的調控機製或建立新的調控機製,從而在麵對衝突時,才不會倉促,才能夠從容麵對。此外,從總體來看,社會衝突不可避免。但對於某些具體的衝突而言,如果有一套高效的社會預警機製,是完全可以依靠針對性措施減弱其影響,或促使其彰顯積極功能,甚至避免其發生。應建立科學、靈敏的預警機製,從社會、經濟、政治各方麵研究確定若幹與社會穩定有密切關係的核心預警指標,確定社會運行處於“安全”、“輕警”與“重警”狀況之間的多個指標的臨界指數。經過及時收集和定期反映各項指標,判定社會運行總體狀況及其趨勢,為各級政府正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另外,還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社會應急機製。由於社會結構的複雜性和衝突的多樣性,現階段我國又處於衝突的活躍期,有許多社會衝突是突發性的,難以預測。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有一套完善的應急機製,這雖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嫌,但相比衝突發生後再進行調控治理而言,仍屬積極措施。就此而言,在今後的衝突研究中,對衝突預警機製和應急機製的探索理應成為研究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