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衝突的根源

特納給出了一個社會衝突理論總的因果關係圖,他認為衝突理論強調不平等是衝突的最終根源,衝突在不同的條件下改變了社會係統的組織。上方的反饋箭頭是辯證假設所強調的,它指出,係統的重組再一次引起衝突的產生。由於衝突是社會係統的內在傾向,因此這一過程是連續不斷的。當然,達倫多夫的衝突論與科塞的衝突論側重於不同的衝突類型和不同的係統重組形式。達倫多夫關心的是較嚴重和激烈的衝突,這種衝突能夠引起資源的重新分配從而進入一個新的不平等模式,這反過來又引起新的衝突浪潮和資源的重新分配。相反,功能理論關注較不嚴重與較不激烈的衝突,並關心它們對於促進衝突雙方之間和內部整合及增加整個係統的適應性與靈活性所起的作用。

從社會衝突的根源和目標維度看,即為了什麼而發生衝突,衝突為了達到什麼樣的目標。

從這個維度來分,可以有為了物質利益的和為了非物質利益(如政治和信仰)的衝突兩大類。馬克思主義認為,從歸根結底的意義上說,社會衝突的總根源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圍繞著這個總的根源,衝突產生的基本根源具有多樣性。而西方社會衝突論者都把韋伯的財產、權力、聲望的三維分層作為衝突原因,據此認為社會資源的稀缺性及其分配不公是引發社會衝突的最終根源。

雷克斯關注了利益分配關係,但他還指出:“在衝突社會學中,掩蓋在商品表麵現象之下的基礎性事實並不僅僅是對工人剩餘價值的占有,還有一種權力的鬥爭,而這種鬥爭或許才是一切社會進程中最為根本的因素”。科塞指出,衝突的根源是多元的,權力、地位和資源的分配不均,還有價值觀念都可成為衝突的基礎。沿著這一思路,柯林斯對衝突的根源做了深入的分析。首先是資源的不平等占有。一方麵,柯林斯繼承韋伯的觀點,認為人們根據分層標準三要素改善他們地位的活動引發了複雜的社會衝突。另一方麵,他繼承了馬克思關於生產資料所有製影響人們在分層體係中的地位的論述,認為占有和不占有生產資料的人們之間,在支配“精神與情感”的生產資料及權力方麵也同樣具有差別,同樣引發衝突。其次,強製力量的威脅是柯林斯所指出的社會衝突的又一根源。強製力量作為人們展開社會生活的一種普遍性手段,它所產生的威脅卻使社會陷入了無窮的衝突。特別是國家強製力量的使用,更使得強製方與被強製方之間的矛盾激化而處於公開衝突狀態。同時,他指出,大部分衝突都“發生於發布命令者不同的派別之間”。還有,柯林斯指出情感團結的出現非但不能取代衝突,反而是衝突的主要手段與媒介。它可以用於群體內部的統治或控製,可以在群體間衝突中形成一定範圍的群體聯盟以求在衝突中獲勝,可以構築一個群體同支配與被支配的衝突性的等級係統。最後,在主觀上,他認為社會衝突的主要根源是人們努力地去控製他人以便在個人互動中增加自身優勢的主觀願望。

從以上分析來看,社會結構中衝突的根源往往是多元性的,錯綜複雜、形式多樣且各種原因互相交織。

社會衝突從經濟根源看,表現為利益的差別和對立。馬克思說:“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社會衝突的直接根源實際上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獲取資源和利益分配過程中深層矛盾的反映。

社會衝突從政治根源看,表現為權力的不當運用。用韋伯的話來說,是權力缺少合法性認同。當前改革中分化出了新階層,各階層間及各階層內部的競爭,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強大動力。但是各階層、各群體之間不同利益的衝突也隨之凸現出來。各社會群體勢必都訴求於政治權利,希望借此達到自己的目的。當前則主要表現為利益受損群體維權意識增強與維權手段的脫節。

從思想文化根源看,社會衝突則表現為價值觀念的差異與對立。價值觀屬於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範疇,是世界觀與社會實踐規範的統一,對社會整合與政治衝突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當前主流意識與非主流意識之間的矛盾衝突,思想觀念的多元化與社會理性的迷茫,以及意識形態上的認同問題弱化了社會整合,成為影響社會衝突的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