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精英的集權化傾向。米爾斯認為大型結構的增加已經伴隨著權力的集中化而來,那些政府、軍隊、公司以及工會的頭頭們都有十分密切的聯係。米爾斯將這批人稱為“權力精英”。他說美國實際上是由在該國政治、軍事、經濟等機構中占統治地位的一批人組成的“權力精英”所統治。他指出,在美國社會內,主要的國家權力目前存在於經濟、政治和軍事領域。在這三大領域中的每一領域的內部,典型的公共事業單位已經擴大並且已變成行政性的單位。同時在決策權方麵也變得集中化了,由集中化的決策單位所支配的權力手段已經大大增加。

此外,米爾斯還認為,由於上述三大領域相互聯結,於是“在三大權力領域的每一領域內的領導人——軍閥、公司首腦、政治領袖,勢必結合起來構成了美國的權力精英……。私營公司的軍事資本主義存在於一種弱化的形式的民主製度之中。這種製度包含一種已經相當政治化的軍事秩序”。他確信權力的基礎是財產管理人而不是財產。他認為權力精英的製度化的利益之統一性使他們結合起來,維持一種“戰時經濟”。米爾斯提醒人們不能隻看到軍事開支增減的重要意義,更應當注意政治正越來越多地卷進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他說居住在華盛頓的人們已經注意到,越來越多的工業貿易和勞工組織的機構年複一年、月複一月地在首都靠近聯邦政府機構的辦公大樓區設立了自己的總部。

(三)權力結構的內部衝突

米爾斯認為權力精英並不是鐵板一塊的社會集團,“這種組織來的精英常常處於緊張狀態之中”,重要的利益紛爭常導致不同政治聯盟的形成與對立,由此引發權力結構的內部衝突。權力精英解決這種衝突的主要方式:一是幕後交易,出於統治階層的整體利益,通常將彼此衝突的能見度減低到最大限度,並促使人們廣泛地接受所謂的權力製衡理論;二是增補成員,將社會中、下層中有前途的新成員吸收(或增選)進精英“圈子”的現象,在高層掌權者的決策中並不罕見;三是政治“收買”,有時運用其所掌控的諸多資源,“收買”反對者或表示對部分社會成員的關心,如總統左右聯邦支出,以有利於某些選區的居民。他同時指出:“在高層權力精英圈中,確實存在派係鬥爭。有政策衝突,有個人抱負衝突。在共和黨內部仍然存在極重要的區別,甚至在共和黨和民主黨之間,也有不同的操作方法。但比這些區別更有力的是將權力精英約束在一起的內部的紀律和利益的一致,在戰爭期間,這甚至超越了國界。”

米爾斯的“社會學想象力”和“權力決定論”,並沒能為具有“結構性衝突”的美國社會發展找到一條新的出路。但他從“白領”到“權力精英”的特定階層分析,不僅加深了人們對美國社會發展的本質、機製的認識,而且如同文學作品中成功的人物形象所產生的“社會共名”效應一樣,“白領”、“政治後衛”和“權力精英”一時成為廣為流傳的社會名詞,他所闡發的有關社會學思想,曾是社會衝突的研究主題。通過研究“權力精英”所提出的重要理論命題“誰掌管美國?”也引發了一些仿效性後繼研究。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米爾斯與西方現代馬克思主義社會學派、“精英論者”都具有相同的理論傾向,即都把社會看做明顯地對半分為有權者與無權者的社會。此外,在有關異化、社會結構等對人格影響,以及人們為大眾傳播媒體所“支配”等方麵的看法,美國批判學派代表人物米爾斯與現代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家、新馬克思主義者也大體上是相同的。但是,人們也注意到米爾斯的社會學理論觀點具有明顯的美國特色和傳統,即他並沒有將財產和財產私有製視為社會的罪惡之源。在米爾斯看來,小規模財產私有製、小業主階級是自由安全的捍衛者,同時他還對昔日以獨立經營的農場主和商人為主體的關國社會之衰落深表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