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暴富與赤貧共存
在社會階層分化等社會轉型中其他諸因素的影響下,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持續拉大,暴富與赤貧共存。根據美林集團《2004年度全球財富報告》,中國擁有100萬美元金融資產的富人為23.6萬,這些人擁有的總資產已經超過9690億美元。而據估算,如果按照國際貧困線標準,我國每天生活不足1美元(月平均人民幣250元)的人口占22.2%,每天生活不足2美元(月平均人民幣500元)的人口占57.8%。總的情況是,不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拉大,而且不同地區居民、不同所有製職工、不同行業員工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不同程度拉大。同為高校教師,地處東部和西部,屬於重點院校和普通院校,其收入差距就很大。但是,在各種日益拉大的差距中,尤其懸殊的還是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
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一直在持續拉大。199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20倍,2000年增長到2.79倍。2003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23倍,緊接著的2004年和2005年分別為3.21倍和3.22倍。2005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255元,當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萬元大關達到10493元,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例高達3.22:1。2006年,該比例達到3.28:1,達到了改革開放以來的最高值。而且,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速度也明顯偏慢。
受收入分配差距的影響,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也一直遠低於城市居民。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829元,比2002年增加995元,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年均實際增長8.0%;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約8697元,比2002年增長了44.2%,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7.6%。同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家庭的恩格爾係數分別為35.8%和43.0%。隨著社會階層的分化,圍繞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擴大的另一個差距是不同群體的利益差距。在社會分層結構中,越是處於上層的群體獲取的利益和獲取利益的機會越多。在十大階層中,“國家與社會管理者在職業變動中獲益最大,而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者則是受損最大”。而且,“階層之間的平均月收入差距從初職階段到現職階段在不斷擴大”。最高收入與最低收入之間的差距從初職時的2.37倍擴到了現職的15.16倍。具體到不同的階層和群體,如前麵所述的私營企業主和其從業人員。隨著私營企業的發展,私營企業主的收入在不斷增長,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而私營企業的從業人員收入卻呈現出下降的趨勢。“根據工商局調查數據,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資加獎金加部分分紅,總數是8033元。而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是14577元,集體單位在崗職工為8678元。在以往調查中,私企雇工工資雖然比國有企業低,但二者相差不超過1.2倍,而2003年則超過了1.8倍。此次調查還第一次發現私企工資低於集體企業。為了比較,再看工商聯調查數據。由於工商聯調查企業中的代表性人士較多,企業雇工平均工資較高為9043元,但仍低於當年國有企業工資水平,也低於2002年第五次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的雇工平均工資10250元。”從20世紀80年代的百萬富翁到90年代的億萬富翁,直至現在的十億、百億富翁的出現充分表明了資源的傾斜方向。
除此之外,不同階層內部也由於階層的分化,不同群體之間也產生了利益差距,且不斷擴大。例如,大型企業的私營企業主和小型企業的私營企業主之間,由於其企業資產和社會資源的占有量不同,本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不同。2005年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的數據顯示,在家庭收入上,收入最高的20%的人(戶)與收入最低的20%的人(戶)的收入份額之比,在業主個人年收入指標上為46.9:1,在業主家庭年收入指標上為38.8:1,在業主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標上為39.1:1。
總之,在30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同時,也有很多人陷入貧困,淪為低保對象。貧富分化、“暴富”與“赤貧”共存現象已經是中國轉型社會中一個引人注目的問題,值得各方麵的關注。根據統計部門的調查,目前全國城鎮貧困人口有3000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2148萬,農村低收入者3350萬人。這部分人群收入低且不穩定,用於食品消費的支出比例較大,營養水平較低,穿戴和日用品簡陋,住房條件差。國家統計局對城鎮17000戶居民家庭的抽樣調查顯示,2000年占調查戶數5%的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25元,不及城鎮居民6280元可支配收入的36.9%;與10%的人均收入為13311元的高收入戶相比,則相差5.7倍。“2005年,10%的城鄉低收入戶居民家庭的恩格爾係數分別為47.4%和51.4%,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0.7個和5.9個百分點。”當然,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差距更大,我們在城鄉差距中已經做了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