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經濟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加大,勞動關係已經成為我國日益重要的經濟關係和利益關係。不僅是企業競爭力和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因素,而且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有著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不和諧的勞資關係會提高交易成本,影響勞動者就業,降低企業的社會資本,損害社會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刺激和激發不同階層之間的矛盾。例如國有企業經營者和下崗職工之間的矛盾,新興企業主階層和普通勞動者階層之間的矛盾等等。在這些階層矛盾中,表現尤為突出的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階層與城鎮各類雇主之間的矛盾。農民工為城鄉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卻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原因其勞動經濟權益經常受到侵害。
(三)案例分析——農民工的職業狀況調查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和有關專家學者的調研數據,自1984年國家允許農民進入城鎮務工經商以來,現在大約已經有2億農民工。他們進城務工從事的行業涉及二、三產業上百種行業,但主要集中在建築、采掘、加工、紡織、服務等勞動密集型的低中產業領域,工作和生活條件艱苦,收入低下。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2004年農民工在製造業就業的占30.30%,在建築業就業的占22.90%,在社會服務業就業的占10.40%,在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就業的占11.30%。而在各種行業中,保險業和科研技術行業雇工平均工資最高;商業餐飲業和建築業雇工工資最低,月工資在500元以下。另一方麵,農民工已經成為城市二、三產業發展的主力軍。根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就全國範圍來看,農民工占第二產業全部從業人員的58%,占第三產業全部從業人員的52%,占加工製造業全部從業人員的68%。其中,在建築行業工人中占80%,在煤礦采掘業工人中占90%,在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中占70%。
由於這些行業本身的勞動條件和管理等問題,以及關於農民工的規定和政策的不完善、不到位,農民工的生活麵臨很多突出問題,勞動經濟權益經常受到侵犯和損害。主要表現在:一是勞動環境存在嚴重問題。第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隱患突出。普遍存在勞動強度大,勞保條件差,工傷事故比例高,尤其是重大特大傷亡事故頻繁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計,2005 年1月到2005年8月份,全國共發生各類事故494595 起,死亡79053 人。一次死亡30 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10 起,死亡726 人。全國每天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每3天發生一起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個月發生一起死亡30 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每年因事故造成70 多萬人傷殘,給百萬家庭帶來不幸,經濟損失達2500 億元。另外,每年約70 萬人患各種職業病,受危害的職工在2500萬人以上。在這些遭受工傷和職業病危害的人群中,農民工占大多數。而且筆者在西安對一些農民工進行訪談的過程中發現,為了養家糊口過上富裕的日子,大部分農民工都沒有意識到自己遭受到的工傷和疾病危害很可能會導致後半生的殘疾,甚至喪失生命,要麼抱著“隻要自己掙多了錢就馬上離開”的僥幸心理,要麼就將身體的各種不舒適當做“掙錢應該付出的勞累”強忍著。再加上他們本就不寬裕的收入,使得由於缺乏足夠的勞動保護而導致的危害在他們身上“膨脹”得更加嚴重。顯而易見,農民工在日常的生產和勞動中處於“多階剝奪”或“剝奪鏈”中。第二,相關的政策法規和管理措施不完善,無法適應變化,履行不力。例如,一些城市表現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且不規範。根據勞動保障部2004年對40個城市的抽樣調查,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僅為12.5%。對大部分農民工來說,合同和保險都隻是他們在“電視裏看到的”,真正距離他們依然很遙遠。二是大部分農民工生活條件差。農民工勞動報酬普遍偏低,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據農業部調查,農民工在2002 年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費隻有177 元。1992 年至2004 年的12 年間,珠江三角洲農民工月工資平均僅增長68 元。他們大多從事苦、髒、累、險的工作,生活條件惡劣。而且,由於其身份的流動性和邊緣性,工資拖欠和克扣問題嚴重。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至2004 年6 月底,全國建築業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32311 億元,其中2003 年就拖欠16117 億元。三是社會保障問題嚴重。根據調查,目前進入城鎮的農民工參保率普遍偏低,不超過20%。其中,工傷參保率僅為12.9%,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參保率分別僅為10%和15%左右。而且,由於戶籍製度的原因,他們也不能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和其他救濟。目前,很多城市在製度上已經打破了戶籍壁壘,開始將農民工納入本市的失業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範圍。但是實踐中還需要更大的努力和工作力度。四是無法平等地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和設施。筆者在與西安一些農民工接觸和訪談的過程中,發現最讓農民工不滿意的是無法正常地享受公交設施。農民工在乘坐公交的過程中感受到一種歧視和屈辱。
個案1王寶(化名),男,41歲,陝西富平人。外出打工18個年頭(外出之前,已經在老家磚瓦廠幹過5個年頭)。
開始是在天津一家塑料廠幹活,主要加工塑料薄膜。根據招工介紹和說明,每天工作8個小時。但實際上,由於活特別多,每天都要加班2—3個小時,最忙的時候加班到半夜兩點。累是累些,但是這樣一年就能掙到3000—4000多塊錢。而且,那時候也年輕,睡一覺就一點都不困了。一共在那幹了兩年,掙的錢回家娶了媳婦後還剩了好些。離開那兒的原因主要是最後那年的冬天不知為啥三天兩頭腿腳疼,人家(廠裏)不要了,咱也不好意思為難人家和帶頭的(介紹人),來年也就沒去了。
後來在家呆了兩三個月,覺得手頭太死了,沒有活錢。就在姐夫的幫助下去了外縣一個轉廠拉坯(生磚),很累,但是掙錢多。記工,你一天拉多少算多少。在磚廠一呆就是4年。過年回家時聽村裏一個家門的人說煤礦掙錢,就隨他到了山西在煤礦幹了3年多。現在,已經不去了。那裏是掙錢,但活太重,而且太危險。我呆的煤礦出了好幾次事,死了十幾個人。聽說賠了很多錢,但是媳婦孩子老人可憐啊(低頭不語)……最後那次出事之後,我呆的那個井隊也停工放假了,我等了20天左右後拿到工資也就回家了。還有一個就是,在那住的工棚濕得很,我的腿腳疼又犯了。就再也沒去了。家人和親戚,特別是姐姐,不讓去了,說嫌我媽操心。
之後我就一直在磚廠幹活,拉坯、燒窯,什麼活都幹。現在我燒窯燒得很多人都願意找我了。雖然沒有別的活來錢,一個月就五六百塊錢,但放心,身體也能吃消。也有不能及時拿到工錢的時候,但是到最後一般多少給些。礦上或磚廠出事,廠長也不容易。
到西安才三個月零幾天,本想找個大磚瓦廠去燒窯什麼的,但沒找到。碰上工地找人,就先幹幾天,一天兩倒班,共幹活10小時。主要工作是清理施工現場周圍的雜物。活輕省,工資不高,400多塊錢。打算5月就回家,要收麥子。沒什麼習慣不習慣的,這麼多年了,我啥苦都能吃了。保險?合同?聽過。那都是電視裏頭講的,沒見過。再說了,人家都沒簽合同,有熟人引著應該不會出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