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是在我國社會急遽變化,國際形勢複雜,國內改革進入深水區,社會矛盾聚集的背景下提出的。因此,和諧社會並不是要表達一種烏托邦的理想,也不是要一味地追求社會沒有矛盾和衝突。相反,和諧社會的構建是要在一個充滿衝突和矛盾的現實社會中,充分地發揮社會整合的功能,使原本無序的、矛盾的、衝突的要素能夠尋求和擴大共識,相互理解和妥協,消除衝突,使社會發展中的要素和資源能夠在一種公共理性的指導下共同致力於社會的發展。所以,和諧社會是一個具有現實性品格的社會建構形態,是我們社會治理的目標和模式,而社會整合的最大功能恰恰是維係社會和諧,提高社會整體發展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圍繞著化解社會衝突,協調社會關係,構建和諧社會機製問題,理論界進行了多方麵的探討。學者們提出,對於當今中國的現代化進程而言,實現利益分配的協調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層麵,實現文化發展的協調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底蘊層麵,達成社會心理的協調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層麵,而這些諸多領域和諧的達成,則有賴於社會各個層麵上的製度改革與製度創新。普遍認為,利益衝突是社會和諧的最大挑戰,而利益均衡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重建社會認同的合法性基礎。這需要建立健全的利益整合機製實現利益均衡:其途徑包括多元的利益表達機製、有效的利益分配機製與合理的利益補償機製。這種探討包括從社會穩定、社會整合、社會控製層麵對各種機製的思索。其關鍵詞是“協調、統籌、和諧、發展”。同時,學者們還在對比、借鑒中對發達國家的調控機製做了初步探討。

社會整合一般是指對社會上各自獨立又有一定內在聯係的要素按照某種規則進行調整或協調,使之成為統一體的過程或結果。同時,社會整合也是社會存在的一種狀態,指社會既協調統一又不斷分化,充滿生機與活力。任何社會的存在與發展都需要一定的整合,離開一定的有機聯係與協調的社會是很難存在的。因此說,社會整合是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基礎。適度整合的社會是良性運行與協調發展的社會,是社會存在與運行的最佳狀態,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其主要特征也就是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一)和諧社會:社會整合的目標選擇

所謂和諧社會是指社會結構均衡、社會係統良性運行、相互協調,人與人之間相互友愛、相互幫助、互惠互利,社會成員各盡其能、各得其所,人與自然之間協調發展的社會。和諧社會是社會結構的各個環節、各種因素、各種組織以及各種機製之間的協調,其主要特征就是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1.和諧社會是追求並努力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

堅持並努力實現公平正義,縮小貧富差距,是今天規避社會衝突,建設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傳統社會建立在少數群體剝奪多數群體、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基礎之上,缺乏社會公平和正義,它是不能長久的,現代社會則是建立在社會公平和正義基礎上的,具有可持續性。沒有不同利益的妥善協調,沒有各種矛盾的正確處理,就沒有團結統一的局麵的出現,就沒有和諧社會的出現,從而就沒有民族振興與社會發展。社會衝突從本質上說是社會利益的衝突,構建和諧社會不是構建一個沒有利益矛盾和衝突的社會,而是在利益衝突的基礎上,構建一個能夠協調、整合或控製利益矛盾與衝突的社會。人們在利益、收入、分配、思想認識等方麵雖有差異,但在權利、機會、規則、分配等方麵應是公平的。在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矛盾交織,特別應注意完善公正的社會政策體係。我們必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社會政策製定的著眼點和政策效益的落腳點,轉向社會困難群體,有效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公平正義的維護和實現,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和發展不同方麵人們的利益,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推動社會進步。

第十二章走向和諧:化解社會衝突的機製分析·2.和諧社會是民主與法治不斷完善的社會

民主與法治是和諧社會的運作機製與政治保障,也是社會整合的基礎。中國共產黨從成立時起就把為廣大人民群眾爭取民主權利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鄧小平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沒有民主的社會不是和諧社會;同樣,沒有法治的社會也不是和諧社會。和諧社會必須依法處理和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引導和規範各種社會行為,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法製保證。在社會轉型背景下,依靠法治協調利益關係、控製人們的行為是實現社會整合和控製的基本手段和機製之一。即使是國家行政管理體製行使的協調與控製手段,也應該是在法治的基礎上發揮功能。不僅在常態社會狀態下法治應成為社會控製的基本手段,即使是在突發性危機的情況下,法治也應是實現控製與調節的重要手段。隻有運用法律手段促進經濟的繁榮發展和社會的全麵進步,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才能使社會和諧持久而長遠。

3.和諧社會是以誠信友愛為基礎的社會

打造一個現代誠信社會是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社會的和諧不僅包括利益層麵的和諧,也包括價值觀念層麵的和諧。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市場經濟是公平競爭經濟,也是信用經濟。當前信用建設麵臨的形勢不容樂觀:社會經濟生活中商業欺詐、逃避債務、偷稅漏稅等現象屢禁不止;假賬目、假文憑、假報表等情況屢見不鮮;假種子、假藥品等產品屢打不絕。在經濟上,我們麵臨與國際市場全麵接軌後的信譽競爭,任務異常艱巨。加強市場誠信建設已成為經濟建設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信用是一種無形資產,也是一種生產力。誠信是和諧社會的基石,也是社會和諧的落腳點。

4.和諧社會是具有較為完備的社會保障體係的社會

建立和完善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製度,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社會保障的重要原則就是公平,因而它要求將全體國民納入社會安全網之中,它應當在人口中有最廣泛的覆蓋麵。這一方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場競爭中因失業、疾病、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的就業機會不均等,使他們重新獲得參與競爭的機會;另一方麵,可以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防止兩極分化,減少社會分配的不公平,有利於實現公平與效率,維護社會公正。經過30年的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製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和進展。但是,我國的社會保障覆蓋率很低。目前各項社會保險主要是在全民所有製和城鎮區縣以上大集體企業中實行,還沒有覆蓋所有從業人員,更把廣大的農民排除在外。並且全國絕大多數省市的保障對象大部分是傳統的民政救濟對象,中央所關注的下崗失業人員還未全員納入。因而應該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不斷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麵,將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建設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以實現社會保障體係的整合。

5.和諧社會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社會

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中國的快速發展受到資源狀況、能源供給和環境承受能力的嚴厲約束。我國地大物博,但人均資源占有量較低,人均資源占有量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水資源、石油、天然氣、煤炭等均嚴重短缺。與此同時,資源利用率很低,浪費比較嚴重,部分地區生態破壞的程度還在加劇,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製,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尖銳。近年來,由於生態破壞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於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14%。我國重要資源的產出效率不僅大大低於發達國家水平,也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環境損失占當年GDP的8%~13%,環境可持續指數在144個國家中排在第133位。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建立節約資源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保護好脆弱的生態環境,就應實行最廣泛的社會參與,充分調動人民群眾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積極性,引導社會各方麵的力量保護環境,從而建立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