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社會都要實行社會控製。所謂社會控製,是指通過社會的力量使人們遵從社會規範,維護社會秩序的過程。也就是指整個社會通過各種因素,運用各種方式,調動各種社會力量,促使社會個體和社會群體能有效地遵從社會規範,從而達到維持社會秩序,實現社會運行目標的方式。體製轉型與現代化使得社會分化的趨勢加快,舊的社會結構成分不斷解體,新的社會結構要素不斷產生。對於一個社會的控製體係來說,這種分化潛在的風險在於:分化出去的社會結構成分沒有能夠被納入到社會結構,特別是彈性的社會的核心結構之中,結果是或者造成不同社會結構部分之間的斷裂,或者造成不同社會結構部分之間的衝突。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現在社會秩序的不穩定因素多了,社會規則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衝擊,原有的社會控製體係已難以維係社會的正常運行,社會控製的難度大大地增加了。這種控製機製最明顯的變化是從對社會的高度控製轉化為對社會的低度控製,由集權型控製轉變為規範性控製。“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社會在總體上是一個低控製度高失範度的社會”。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控製所麵臨的尷尬局麵,暴露出我國當前在社會控製方麵存在的一些問題。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重新構建社會控製體係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社會控製的失靈——轉型背景下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麵臨的問題1.社會失範

計劃經濟體製的逐漸崩潰,使得以往社會控製中的非正式控製機製,即原有道德、習俗、宗教等“軟控製”喪失了存在的基礎。而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恰好是非正式社會控製機製的作用比正式的社會控製機製(法律、政府、軍警)更重要。因為“軟控製”是利用說服、教育和利益支配等手段,最容易導致社會成員思想的潛移默化。但是,原有的控製機製被打破,而新的控製機製卻遲遲未能建立,這就導致了控製的缺位。社會長時間處於規則不明的無序化狀態,潛伏著種種危機,包括人的精神危機,人們就難免會困惑、茫然、浮躁、失落、煩惱、躁動。社會失範成為普遍存在的現象也就不足為怪了。

當然,現實生活中的失範和越軌行為由行動者和環境的多種因素組合形成。有社會因素,也有行為者的主觀因素;有理性因素,也有行為者的情緒因素;有利益因素,也有文化知識因素。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失範在任何社會都存在,但是在從傳統向現代化社會的轉型時期失範的危害及其影響尤其需要特別重視。曾有學者指出,失範是轉型時期國家現代化道路上的陷阱。

2.規範真空

在社會曆史發展的一般時期,社會規範都預先由社會設定,社會行為一般都由相應的行為規範予以規定,限製在一定的活動範圍之內。但在社會轉型時期,由於社會結構變動加劇,社會價值觀與社會行為方式也會隨之發生變化,產生許多新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這些新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越出了原有社會規範的約束範圍,而新規範又未建立,因而出現沒有相應社會規範約束的狀況,這就是所謂的“規範真空”。無視規則、衝擊規則、褻瀆規則、曲解規則、甚至自立規則屢見不鮮,“失範”成為轉型社會一種突出的社會現象。

3.控製失靈

“控製失靈”是指在社會轉型過程中,由於原有的社會規範正在逐漸失去約束力,不再具有引導與製約社會價值觀與社會行為的功能,而與新形勢相適應的社會規範尚未建立或雖然已經建立但無相應的約束力,出現社會規範失去控製作用的狀況。

(二)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社會控製的現實功能

1.社會控製——通過重建社會公平的現實,平衡人們的社會心理

追求公平是現代人的共同要求和期望。在社會轉型時期,由於社會利益格局的重組、利益關係的變革、利益分配方式的改變,傳統的公平觀受到衝擊,造成人們心理震蕩與失衡。社會控製就是要通過對社會利益關係的協調,重建合理的社會利益格局,形成公平的社會現實,以有助於人們接受公平的觀念,平衡人們的社會心理;社會控製還包括對人們的心理進行谘詢、疏導,向人們提供應有的社會服務等方式,以實現疏導與平衡人們心理的目標。

2.社會控製——通過協調改革中的各種利益關係,以實現利益的新平衡

經過30年的改革,中國已經從一個利益平均的社會,進入了一個利益分化的社會。這種分化表現在利益的多樣化發展趨向上,尤其表現在利益差距的擴大上,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上。值得注意的是,利益的不均衡、利益失衡其本質並不在於利益分化,而是在於利益主體隻是社會中的少數人。如果任由這種利益失衡發展下去,不僅會挫傷廣大群眾的改革積極性,甚至有可能葬送改革已經取得的成就。因此,必須通過社會控製以協調失衡的社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