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德控製機製

迪爾凱姆曾指出:“當社會事實,特別是道德規範,繼續獨立於個人而存在時,它們隻有在轉變成個人的內在意識之後,才能有效地指導和控製個人行為。按照這一觀點,這種製約力不再是控製個人意誌的簡單的外部強製力,而是從屬於某種規範的道德義務。”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以後,依法治國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但是必須承認法律控製並不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社會學家彼德·布勞在《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一書中也指出:“法律對行為的控製力量依賴於受控主體對規範的依存和支持。這種依存表現為一種凝聚力。正是人們的凝聚力促使人們對規範性標準形成一致意見並有效地實施這項共同的規範,凝聚力構成了社會支援和規範性控製的一個重要根源。”可見,道德控製在社會控製體係中具有不可替代性。那麼,構建道德控製機製從哪些方麵入手呢?第一,社會賞罰分明。社會賞罰是道德控製有效性的表征。它通過對越軌行為施以製裁,反之則施以獎勵,引導社會成員認同並遵守社會共同價值和文化目標,從而維護或建立社會秩序。第二,道德評價有力。通過確立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道德標準,對自己或其他個體的行為、品質等作出善惡、正邪的價值判斷,將社會認同的行為模式傳遞給個體,從而實現對社會行為的控製。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控製形式。第三,道德教育到位。這實際上就是內化社會道德規範和價值觀念的社會化過程,通過這一過程形成對社會個體和群體、組織的約束和控製。道德控製的有效性依賴於社會賞罰、道德評價和道德教育的有機結合,從根本上改變當前的道德無序狀態。

3.行政控製機製

毛澤東曾經說過:“沒有這種行政命令,社會秩序就無法維持,這是人們的常識所了解的。”那麼,如何建構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時期的行政控製機製呢?筆者以為建構行政控製機製根本的一條就是要加快政府職能的根本轉變,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製。具體而言,首先要科學地確定政府職能和設置政府機構。政府職能要進行相應的轉變,機構要及時進行改革。政府職能主要是針對市場的缺陷發揮補充、保護和服務作用,其著眼點是提高效益,維護平等和保持經濟穩定。政府的機構要精簡、統一。其次要加快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把不該屬於政府審批的權限從政府剝離。再次要優化行政運行機製,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四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堅持全麵協調的持續發展觀。另外,還要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製、政府首長負責製和政府責任追究製,切實加強政府責任,完善各級政府的績效評估體係,健全重大問題集體決策製度和專家谘詢製度,實行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製度,大力改進地方人事選拔培訓機製,提升政府官員社會發展和社會控製能力等等。隻有對社會行為實行強有力的行政控製,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政策執行阻滯和政府職能錯位的問題。

4.輿論控製機製

輿論又稱公意,意思是社會上眾人的議論和意見。輿論是社會生活和人們意願的反映,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自上而下的輿論是由國家領導機關發出,而在大眾中傳播的一種公眾意見,它的權威性極強。自下而上的輿論,則是由群眾或群眾團體所首先發出的。社會輿論的形成,常常要經過一個複雜的爭論、選擇和交換的過程,來自群眾的輿論是這樣,由組織發出的輿論也要有一個宣傳並為人們所理解、接受的過程,並逐步形成占優勢和壓倒一切的意見。輿論作為一種社會控製力量和手段具有現實性強、集體性效益、大眾傳播、製約力迅速等特點。社會輿論是時事的晴雨表,輿論都是針對當前的事件發出的,代表了時代的呼聲和社會思潮。輿論是眾人的議論,不是一個人或少數人說一說就形成了。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議論,隻有得到多數人的支持、形成集體的意見,才能成為輿論。輿論一旦形成,傳遞快,範圍廣,能抓住人們的心理,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因此見效也快,能夠很快對某種行為起到製約作用。西方社會有所謂“四權分立”,其中輿論監督就是“一權”,說明了輿論作為一種社會控製力量的重要性。

當前中國社會的快速轉型,使得當代中國的社會控製體係麵臨著更大的挑戰。因而,轉型期的社會控製體係隻有適應多元化、市場化和社會流動性變快的趨勢,不斷變革和重建,才能實現社會控製的功能與目標。